管理提醒: 本帖被 霰瓣孤悯 设置为精华(2009-08-13)
引用 中国证监会尚福林主席、姚刚副主席、刘新华副主席、朱从玖主席助理向创业板发审委委员颁发了聘书。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的组成为35名,其中中国证监会兼职委员3名,沪深证券交易所专职委员2名,中国证监会外的专职委员21名、兼职委员9名。具体名单如下:专职委员(23名,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建平、王越豪、毛育晖、付彦、石铁军、吉争雄、吕超、孙小波、朱海武、朱增进、张云龙、李友菊、李文祥、李文智、陈星辉、陈臻、徐寿春、郭澳、麻云燕、葛其泉、蒋新红、谢忠平、韩建旻。兼职委员(12名,按姓氏笔画为序):成会明、吴国舫、吴朝晖、李筱强、沈心亮、陈志民、郑健、秦伟、顾大伟、雷震霖、戴京焦、戴国强。
引用 引用第2楼liu1993于2009-08-13 09:24发表的 :楼主:好。1.这种研讨模式属于政府主管部门政策研究室或证券研究学会;2.如果想提及\"状告证监会不/作为\",请认真读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附后,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2/23/content_2609459.htm.......楼上好!1、 没有任何规定这种研讨模一定属于“政府主管部门政策研究室或证券研究学会”,以学术为主体的研讨会,大学可以搞、企业可以搞、社会团体能搞,门户网站可以搞,搜狐新浪可以搞小草为什么不能搞?难道小草不是社会团体?小草不属于网站?那么论坛的论字又指的是什么?这个建议是想给小草的*****引向一个更有效更有影响力的方向提供一个思路。因为在我看来目前的上访形式缺乏理论高度,没有舆论的广度,没有更多利益相关者的合力效果很有限的。2、 关于状告证监会,我想是所有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你可以去百度搜索一下,状告证监会已经不是一两个了。其实这里的目的并不是状告证监会的输赢,我在“ 9月9日中国三板市场北京研讨会通知”的帖子中已经说了:“官司的输赢是另一回事,但是打官司的影响力是对我有利的,是可以为我所用的,小草们锲而不舍wei权到底的精神将在这里展现,在舆论中是可以加分的,是可以*****社会舆论的,是可以给证监会很大压力的”。至于如何状告的技术层面的东西请咨询律师,我这里仅是建议。3、关于原始注册ID,我觉得意义不大,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我在小草潜水三四个月时间,站出来说话就是这几天的事,我想你就记住无恨这个ID吧,我是北京地区的一名小草,这个帖子用ID无恨001,是因为总是发贴不成功,以为无恨ID被封,情急之下测试了的结果,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