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仍应承担推动华信股份清欠与重组的责任
湖北省政府发改委:
武汉市政府金融办、东湖开发区管委会、证监会武汉局:
华信股份05年从主板退市已四年。除国有大股东低价抛售股份外,政府再没有采取其他挽救华信股份的措施。
1993年国务院第112号令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上市公司”是指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华信股份虽从主板交易转换到三板交易,但它仍是公众上市公司。政府应承担起监管责任,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006年国务院八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严重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证监会武汉办2003年6月7日发布的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已明确揭示大股东存在明显的弄虑作假,恶意侵吞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华信的退市完全是国有大股东一手造成的。我们小股东付钱配股是为了公司的发展,国有大股东却把我们2万多股民给骗了,政府应该承担清欠的责任,还我们的血汗钱。
武汉市退市的公司就华信一家,而证券界的人都笑话武汉市,别说是三版,就是主版的ST公司资产都比华信股份烂得多,人家照样活得好好的。各省、市这几年忙着在证券市场抢钱,武汉市几年都没捞到一分,太丢人了。武汉市真的就没有能力重组华信股份吗?武汉市政府鼓励企业上市为何不扶持现有的公司。
华信股份现有的商业资产按现在的房地产价值就应值4到5亿元,万幸没有被掏空,这是政府留给华信股份的最后本钱。政府把价值4亿多元的9千多万股权以1千多万元转让掉,为什么?如这一资产没有被很好的利用,就将造成最大的国有资产流失,我们中小股民的利益也将再次受到伤害,政府领导及主管部门都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以,我们要求:
1、政府应承担历史责任,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清欠工作,还我们血汗钱。
2、加强对华信股份的监管,推动重组。保障中、小股民的利益不再受到侵害。
如果华信问题当地不能解决我们将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
华信股份中小股民代表:
武汉刘先生
200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