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百姓交税没有期限的限制会如何?
那情形一定是这样的:
官员:小老百姓们,你们该交税了!
百姓们答:是,我该纳税,明天交!
明天官员们来要,老百姓说,我们后天交!
如此反复,N年后,税还是一份没交,
不用说,其结果一定是:
吃皇粮的官大爷们早就个个都饿死了!
因为这些大爷们去领工资时,
被告知,明天领,
明天再来,被告知后天来领,
如此反复,N天后,工资一分也没领到!
期限是如此要命,官老爷们当然是很清楚的,
可为什么在纠正退市错误时就如此的不清楚了呢?
看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我们的某些官员心中还只是一句空话,
他们还太缺乏纠正错误拨乱反正必须要有期限限制的社会契约精神!
由此可见:是不是讲实话?办实事?
关键就在于,
是否承诺的事情有说到做到的期限限制,
否则就是说大话、空话,说了等于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