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曾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借过三笔
贷款:
1、公司于2007年3月10日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阿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396万元,利率千分
之5.8575,借款期限为10个月,逾期利息为万分之贰点玖贰
捌柒伍,哈尔滨龙兴化纤有限公司用其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
保;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于2007年4月25日给
公司发放了3,396万元贷款。
2、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阿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利率千分
之5.8575,借款期限为12个月,逾期利息为万分之贰点玖贰
捌柒伍,公司用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哈尔滨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阿城支行于2007年4月29日给公司发放了3,000万元
贷款。
3、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
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500万元,利率千分之
5.8575,借款期限为12个月,逾期利息为万分之贰点玖贰捌
柒伍,哈尔滨华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其生产设备提供抵押
担保;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于2007年4月29日
给公司发放了1,500万元贷款。
由于公司资金紧张,以上三项贷款逾期未能偿还。目前,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就上述三项贷款及利息
合计8,326万元向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
正在积极做应诉准备,并争取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
城支行协商解决。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