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板四家沪籍公众公司问题的反映与建议
上海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尊敬的领导:
本人系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三板)投资者,男,68岁。
注册户籍在上海有四家三板公司: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水仙公司)、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嘉实业)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比特科技)和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油龙昌)。
四家公司中有一家“上海女改嫁给非沪籍外来男人”(国嘉),二家响应当年市府政策,来沪“插队落户”(比特、龙昌),一家纯净本地户(水仙),上海海纳百川,四家公司沪籍不言而喻,也不容置疑。
股本与股东人数
序
公司名称 总股本 流通股份 流通股东人数
1 水仙 2.3640 0.1755 12264
2 国嘉 1.7971 0.3038 24452
3 比特 1.4968 0.5568 21048
4 龙昌 2.8754 0.9098 39805
合计 8.5333 1.9459 96245
四家公司属于“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国务院国办公厅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99号)
“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 (见*****[2006]99号文)
老三板市场中,从股票代码400001至400055的五十一家挂牌公司均属“非上市公众公司”。
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对未上市公司作出界定:“未上市”是指股份未在沪、深交易所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另外,国务院*****[2005]62号文指出,“依照修订后的证券法,依法公开发行的证券除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外,还可以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所转让”。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更为明晰提醒投资者,“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投资”。(证监会负责人就《国务院国办公厅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问)
依据以上法律层面、国务院法规至监管机构规章的明晰界定,老三板市场是当前证券市场组成部份,老三板51家公司乃是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绝无仅有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目前没有第52家。
鉴于沪深交易所市场清欠与股改基本完成,鉴于创业板已经开业,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格局形成,特向贵办提出如下建议:
1、 在地方政府关心主导下,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方针政策,参照国务院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法规与规章,对四家公司主动积极的进行扶植、改造、资产整合或重组。拟申请增发或定向募集融资,进行科技创新,引入国家支持产业并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进行资产整合或重组,做大做强做好企业。作为公开发行了股票但不在主板上市的公众司,在达到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条件后,遵照证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不需要按非公众公司走证券发行申请上市的程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板”,为本市在全国证券市场创建和树立领先一步的榜样。
2、 为贯彻国务院2004年3号国九条文件精神(针对中国资本主义总原则、总方针)和2005年80号国务院四部委联签的股改22条指导意见及参照2006年国务院八部委关于做好清欠工作通知,主动积极敦促和支持退市公司清欠、股改和重组,让公司旧颜换新貌,重返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主导市场,为本市的政治、金融、经济领域添加光彩一笔。
老三板问题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因国家经济转型国企解困,并缺乏经验监管不力形成的结构性历史遗留问题,涉及176万中小投资者合法的利益,是民心工程。衷心盼望本市做出杰出成绩。
本人期待贵办予以函复。
此致
敬礼!
上海投资者
200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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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