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登记公告
因公司经营需要,请各方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自然人及
其他经济组织等)将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前与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形成的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受到中国法律保护的债权、债务关系
向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现就有关债权债务申报登记事项
公告如下:
申报债权、债务关系之范围:
申报人与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
债权、债务关系。并且,自该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之日起符合中国法
律关于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申报人依法可以
向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张之债权、债务关系。
登记凭据:
申报人申报时,请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之合同、文件等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
海口市金龙路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四楼
联系人:王朝辉 晁红领
联系电话:0898-6853 3819 0898-6853 3919
传 真:0898-6853 3516
申报时间:
2009 年11 月16 日至2009 年11 月30 日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6:00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1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