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是大连市税控机招标倒计时第6天,今天活动的主题是:税控收款机推广的一般模式和步骤
税控收款机的推广使用是在税务机关的直接领导下,由收款机制造厂家和当地指定的代理服务机构相互配合来进行的一项系统工程。
首先,税务机关根据当地的业务需求和征管家特点制定总体的实施方案,制定使用管理规范条例,规定具体的发票规格,印制正规的税控发票,根据行业内各单位的经营情况以及纳税意识指定合作的试点单位。以及着手建立用户的登记档案。税务机关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税控收款机的注册登记、监督对税控收款机的初始化编程工作、掌握纳税资料的稽查方法。
税控收款机生产厂家根据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开发生产合适的机型,机器必须符合税控收款机的基本技术要求以及发票管理的规范,即功能上达到税务机关的要求(功能完善、操作简便、发票符合规格、税务稽查方便)、技术上满足税控的要求(有自动记录营业额数据和过户资料的“黑盒子”、数据资料一经写入便永久保存不可被擦除或更改、有防止用户擅自拆卸或改动的措施,具有票据打印功能)、质量上达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等)。
代理机构是联系用户和厂家的桥梁,在税控收款机试点和推广过程中负责机器的销售、用户的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由于代理机构在一定程序上参与了税控收款机的管理与控制,因此,代理机构的选择必须由税务机关和厂家共同确定。
税控收款机不是普通的商品,不是用户随便买回去就可使用的。每部机器正式使用之前必须经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进行税务编程方可作为“税控”收款机使用。税务编程采用发行身份卡的方式进行,用户将税务机关发行的身份卡插入机器的IC卡插座即可。税控收款机使用管理条例中还应对收款机的转让程序作明确的规定,转让必须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重新注册登记。
税控收款机试点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试点单位的选择,不同的机型适合不同的用户,若选择不当可能会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大、中等规模的餐饮业、娱乐服务业、综合性酒店和中、小规模的百货、超市、药品专卖店适用于CETC-3000;小规模的餐饮业、服务业和小规模的零售、超市、专卖店适用于CETC-2000;小型个体饮食店、个人摊档、个体服务业和小型个体零售业、专卖店适用于CETC-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