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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请华山 和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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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21   

请华山 和广大投资者------

管理提醒: 本帖被 霰瓣孤悯 执行加亮操作(2009-11-21)
请华山和广大投资者收看央视二套的《经济半小时》节目,关于房屋“强制拆扦”的报道,看是否有启发,刚才21:20分报道了一次,明天13:05分可能有重播。
如不同意我的思想观点,你可以批评、商榷或反对等。
患难与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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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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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9-11-22   
上海女户主扔燃烧瓶抗暴力拆迁
[转贴]惊心动魄 上海女户主扔燃烧瓶抗暴力拆迁
文章提交者:rawkohu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女户主用燃烧瓶抵抗暴力拆迁(组图)

2009-11-22 01:57:24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核心提示:上海市闵行区一户主,不肯在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拆迁协议签字结果遭区政府强拆。女户主称政府侵权,官员称其“脑子别住了”。面对多人的强拆队,女户主用燃烧瓶抵抗暴力拆迁。抵抗了几小时后,房屋最终被推平
中国新闻网11月22日报道 央视《经济半小时》11月21日播出节目“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以下为节目实录:

今天我们来关注强制拆迁的话题。在节目开始,我们先来看一段惊心动魄的拆迁场面。

“你们是哪个法院的,也没有法院的判决书,如果没有,就是强占我的土地,侵犯我的财产。”

这名站在楼顶上的女士名叫潘蓉,在发生前面片子所记录的那一场冲突之前,潘蓉的家是一幢建筑面积480平米的四层小楼,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潘蓉和丈夫张其龙都出生在这个区的乡镇。上世纪90年代夫妇二人到新西兰留学,之后又取得了新西兰的国籍。2004年夫妇二人回国,把属于张其龙父亲的一所农村住宅翻盖一新,张其龙也开始回到国内工作。然而2008年,潘蓉接到的一纸虹桥机场交通枢纽的拆迁裁决,打破了他们一家平静的生活。上海机场集团要兴建机场的交通枢纽工程,而潘蓉的这栋小楼正好位于这一工程项目的范围之内,因此潘蓉一家必须在期限之内搬离原先的住所,房屋将做拆除。作为房屋被拆迁的补偿,潘蓉获得每平米761元的房屋重置补贴,以及1480元的土地补偿。计算下来潘蓉的拆迁补偿是67.3万元。

上海市居民潘蓉:“我就跟动迁组说,我说你那个价格评估出来67万,那样我给你70万,你就跟我买一个跟我差不多屋况的,如果跟我一模一样那我就为难你了,就跟我差不多情况的这个房子,你给我去买一个,他说这不可能的。”

潘蓉所在的闵行区是上海市最大的行政区,临近虹桥机场。在住宅市场上,它属于上海市的四类地区,类似的房屋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早已经高达每平米1万5千多元。潘蓉的住宅虽然不是商品房,但是这套小楼,仅仅靠一层二层的向外出租,就能获得每月4000元的租金。潘蓉用常识来衡量,也觉得这个补偿价格显然不符合市场。 因此潘蓉一家商量决定:既不认可这个评估,也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潘蓉:“你不能把我那只羊牵走了,然后拿一只鸡来跟我说,我这只鸡很漂亮,然后你看他会下蛋,会怎么样,硬塞给我,我不要,你还是把那只羊牵走了,那不行的。”

不能进行协议拆迁,上海市闵行区的这个虹桥枢纽工程还得要顺利进行下去,在履行了告知,送达拆迁行政裁决书15天以后,潘蓉仍然没有搬走,闵行区政府启动了了对潘蓉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程序。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政府副镇长高宝金:“碰到矛盾做工作,做不听的按照程序走,也只有这个办法,你其他没有办法。”

高宝金,华漕镇政府副镇长。也是主管镇里拆迁工作的领导。在实施强制拆迁的当天,高宝金也在现场,协同闵行区政府以及公安、消防、城管以及闵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等各有关部门组织执行强制拆迁。

潘蓉:“那天是早晨很早大概7点那个样子,7、8点那个样子,就听着哗啦哗啦机器的声音,我在说汶川地震我们家里怎么了,然后跑那里一看那些机器就过来嘛,它过来的时候不是那种压重很重的嘛,很沉的嘛,然后我就说好像不好了,他们真的要动手了,要拆了。”

八点15分,强行拆迁开始实行。

潘蓉:“那些人就冲上来了,扔石头的扔石头,然后谩骂的谩骂,第一个铲车上来的时候,把我们家一层的那个门,因为是防盗的那种铁门,一下子就是撬开,就冲上来了,冲到了我们家的三楼,冲到了三楼的时候,我们家里面,三楼还有一道防盗门,然后他们冲不进来,然后又在那个上面又叫又跳。”

强制拆迁果然事到临头了。究竟应该怎么办?潘蓉觉得自己还不是那种钉在工程上,提什么条件都不肯搬走的钉子户。在她看来,她所要求就是一个符合市价的赔偿价格。但是除了基本沿用原有的拆迁补偿方案以外,潘蓉几乎没法和拆迁方协商到一个更高的价格。几次协商价格无门,搬迁无法完成,拆迁的强制程序却开始一步步启动了。

高宝金:“我跟你老是说你不通,那不通工程不干了,你说一年不通,五年不通,十年不通这个工程别搞了,那国家肯定要采取措施嘛。”

潘蓉:“我就拿着那个话筒嘛,我就对着来拆迁的人,就面对面的势均力敌的那种嘛,然后我就跟他说,这是我的合法财产,如果你拿了法院的判决书呢,法院如果判我是违法的,那拿了法院的判决书我就是开门让你们进来拆,但是如果你拿不出来,你那种没有法院的判决书,那就是属于违法的,那我要保护我自己的财产的,我要反抗的。”

站在四楼阳台上用电喇叭喊话的,就是潘蓉本人。通过喊话,要求拆迁方出示法院的文书,在她看来如果没有法院的判决认定他们家的财产已经被剥夺了,那么他们就始终拥有对这栋房屋的权力,这种权力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潘蓉:“那天我们还看了《物权法》,我说那个《物权法》非常好,然后我们还深信一点,就是《物权法》都出来,那肯定是按照《物权法》,国家的法律都在那里面,怎么可能跑到人家家里来然后把房子拆掉,然后我跟你说,给你多少补偿款,你就拿多少补偿款,你总是有一个标准在那里,你没有标准怎么可以这样做,所以我们就很理直气壮的。”

强制拆迁是对拆迁户的侵权,潘蓉的这种说法并不只出现在她一家。华漕镇的高副镇长说,几乎每一家强制拆迁户,都用这条理由抵制拆迁。每一次高宝金都觉得自己是磨破了嘴皮子和居民解释,但这种解释往往都不被对方认可。

高宝金:“你说你现在有一部分人,到现在为止,他认为你这个动迁不合法,你动迁都有文件,都上面有文件的,他还说你们不合法,就是他这个脑子转不过来,你怎么讲他也转不过来。”

拆迁户拿的是《物权法》和高宝金争理,认为拆迁方侵犯了他们的物权;而高宝金带的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拆迁人也就是通常说得拆迁公司如果已经履行裁决规定的义务,被拆迁人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这一条款进行解释。但是双方各认各的法律,各说各的话,无论如何也没法达成一致。

高宝金:“我也搞不清楚,因为所有的强迁程序,所有动迁的法律规定都给他们了,他们转不过弯子来。”

记者:“就在这一点上双方是很难一致的?”

高宝金:“当然这是少数,因为五千户人家,不可能都,有的人脑子别住了,你怎么说也,做了一百多次工作也转不过来,这么个情况。”

九点,潘蓉家的大门被推土机凿开,拆迁人员进入楼内,要把潘蓉一家清除出楼房实施拆迁,但是由于潘蓉家里一二层用于出租,三四层还有一个防盗门,所以拆迁人员到了三层以后没法上楼,双方隔着门开始叫喊,地面的人开始向四楼扔石块。气氛也变得越来越紧张。9点15分,挖土机开始凿房屋的外墙,楼下的阳台被机器手拍断,部分墙壁开裂并且倾斜。

潘蓉:“当时他们拍我们的围墙,拍我们墙的时候,我先生就开始跟我说,不行了,要阻止他们,然后就给他们扔汽油瓶的。”

潘蓉站在顶楼的阳台上,要求拆迁方提供法院文书。但是这个做法对于阻止强制拆迁的进行并不奏效。潘蓉和他的先生张其龙开始扔掷自制的汽油瓶。事实上,潘荣也知道,自己的这一做法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相关的条款。对于自己当初做出如此疯狂而且不理性的举动,潘荣坦言当时自己心里是非常害怕的。

潘蓉:“就是很紧张,我也很害怕了,我上去的时候还喝了大半杯的,我们家不是有那个酒,喝了大半杯的威士忌,我想壮一下自己的胆,壮着胆子上去的。”

闵行区交通建设委员会主任吴仲权,当时任闵行区虹桥枢纽动迁指挥部的主任,金至今他仍然记得现场的情景。

记者:“当时丢汽油瓶的时候,这边有没有害怕?”

闵行区交通建设委员会主任吴仲权:“没有害怕。”

记者:“有车什么的,下面不怕得下来?”

吴仲权:“这个没有的,我们安全工作做好的,他把燃烧瓶扔在我们好象那个抓斗机上。”

吴仲权告诉记者,当潘荣扔下汽油瓶的时候,现场的拆迁人员始终保持克制的态度,他们完全可以对潘荣采取更加严厉的反制措施,但是当时他们并没有采取任何过激的手段。

吴仲权:“这种事情呢怎么说呢,反正现在好象各地这样的情况都发生,但是我们还是,是这个情况,后来因为他用燃烧弹烧煤气,涉及到一个治安问题,所以说作为治安问题来处理。”

就像华漕镇副镇长高宝金所说的那样,几乎每一家强制拆迁户都用《物权法》与拆迁方手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峙。这两部法律法规为什么会打起架来呢?

是啊,潘蓉扔汽油瓶的举动,按她自己的说法,确实是非常疯狂,非常不理性,也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法规。那么她的汽油瓶能够阻止得了这次强制拆迁吗?

强制拆迁,暴力反击,责任与谁?

前面我们看到,潘蓉之所以通过暴力手段来抗拒拆迁,是因为拆迁方答应给他们的补偿,与市场价格差距巨大。

在多次协商和反映自己述求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行强制拆迁如期而至,潘蓉为了阻止拆迁,开始用投掷汽油瓶等违法的暴力手段来进行反击,但是这能阻止铲车的开进吗?

10点,投掷汽油瓶的活动仍然在继续,但是汽油瓶并不能阻止拆迁的进行。

上海市居民潘蓉:“一开始我们扔的时候是没有碰到他那个车嘛,然后那个车就退回去了,退回去了我想他们停止了,不行,他们叫来消防车,像打仗一样的。”

潘蓉事后回忆,她当天不论是在楼上喊话,还是投汽油瓶,都是一个目的就是希望能靠自己的力量让拆迁的机器停下来。觉得这样至少可以表明自己捍卫财产权的态度,并以此对抗拆迁方的侵权。

记者:“整个拆迁的面积有多大?”

闵行区交通建设委员会主任吴仲权:“17平方公里。”

记者:“潘蓉的家在地图上哪里?”

闵行区交通建设委员会主任吴仲权:“在这里。”

吴仲权,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建设委员会的主任,当时是闵行区动迁指挥部的一把手。潘蓉家执行强制拆迁他也在现场。他说,整个虹桥枢纽工程土地拆迁面积高达2万5千亩,涉及到的农户有5000多户,企业2100多家。他坦言,在他工作的过程当中,拆迁户特别是强制拆迁户向他提出最多的问题就是指责区政府的强拆侵权,这让他频繁遭遇激烈矛盾。

吴仲权:“他们自己觉得好象你们是不按法治来做,好象你们强迁来做,那么这个项目上真正强制动迁的是有的,一共有,到现在为止一共是27家。”

并不只是吴仲权遇到这样的难题,华漕镇政府的高宝金也屡屡遇到激烈的矛盾冲突。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政府副镇长高宝金:“动迁那不得了,我的车子都给人家砸了两次了,肯定有部分人对你不满意了,要是有1%的人,那里面的人就不得了了,你说对不对这个数字,因为人家不认识,其他领导干部他不认识的,就我认识的,都从小一起长大的,何况我在搞动迁这个工作,这个难度很大很大的。”

强行拆迁究竟是否如潘蓉所说涉及侵权呢?

上海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克健:“那么在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这么一个怪现象,就是各用各的法,各说各的话。”

王克健,上海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07年,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20多名律师致信国务院,提出由于现行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和已经颁布实施的《物权法》,以及2004年新修订的《宪法》已经产生矛盾,本着下位的行政条例要服从于上位的国家法律的的原则,提请国务院要修订或者废止现行的《城市管理条例》。

王克健:“我今天看到这个案例只不过是对抗激烈了一点,其实城市房屋拆迁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全国每天不知道有多少起,它的问题实质完全是我们立法体系方面的一个问题,是由上面的立法造成的。”

王律师指出,物权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与此同时物权法还规定,国家、集体、私人财产均依法受到保护,这三者的财产同等重要,同样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王克健:“他手里拿着土地使用权证,他拿着房屋产权证, 在我的权证在手的情况下,在你那个登记薄上依然登记我是产权人的情况下,我是土地使用权人的情况下,你怎么就来拆我的房子了,你法律不是要保护权利了嘛,我这有权证,就应当受法律保护,你怎么不保护,这时候老百姓肯定问了,你那个拆迁许可证,难道比我房产证的权利还大。”

那么政府要征收土地应该怎样处理呢?《物权法》第42条对政府征收公民个人的房屋和不动产采取了例外允许、严格限制的态度。该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王克健:“大家注意,这应当是征收补偿,而不是拆迁补偿,因为公共利益审查过之后,它是征收而不是拆迁,征收是所有权变更的一种方式,你征收去了,我的房子你征收去了属于你政府的,所有权变成你政府的,你拆的是你自己的房子,它就永远不存在强制拆除。”

王律师强调,依照物权法的规定,确实属于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在给与了足额补偿之后,政府要将财产的产权变更到政府名下才能实施拆除。2001年以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之初,为保证旧城改造和项目的顺利实施确实起到了高效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2004年新修订的《宪法》和2007年生效的《物权法》推出,这一条例就与之后实行的两部法律产生了矛盾。

王克健:“那么当你拿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你没有经过征收的情况,去拆别人《物权法》保护物权的时候,使之行为的性质是什么呢,其实就是一种侵权。”

王律师的这一番阐释是不是的确符合物权法订立的原则呢?《物权法》起草人之一的中国社科院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肯定了王律师的说法。

中国社科院民法研究室主任、《物权法》起草人之一孙宪忠:“《物权法》在这个上头已经明确指出来了,你这个征地拆迁首先是政府方面的责任,因为你要为了一个公共利益去征地和拆迁,征地和拆迁的结果实际上是消灭了民法上的另一个合法权利了,那你这个拆迁人,他是一个公司,他是一个企业,他哪有权利去消灭一个别人的一个权利。”

在王律师看来,从现象上看是像潘蓉这样的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之间发生的激烈冲突,实际上它反映出来的实质是两部法律和条例之间的冲突。

潘蓉:“消防车来了嘛,然后消防车的那个人就开始冲我嘛,用水枪冲,消防车来以后那个车又上来了呀,上来以后,我们又急了嘛,急了又把瓶子扔下去,扔下去的时候,他就开始为这个车灭火,为这个车灭火,灭火了以后就开始喷我们。”

《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现实版“大战”该如何解决?

潘蓉告诉我们,她和丈夫张龙其都是新西兰国籍,如果依照新西兰的法律,即便是涉及到公共工程的拆迁,先是政府给出一个评估价格,如业主觉得不公道,政府会出钱,让你到市场上随机挑选两个权威的评估机构,选择平均评估价格支付。

可是在国内,《物权法》和《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的矛盾,却在现实中演绎成了潘蓉夫妇与拆迁方的对立。两个人的汽油瓶保卫战最终能让铲车停下来么?再来看看事件的结局。

潘蓉:“喷了我以后我就退出去了嘛,退回房子里换了衣服,再到楼上去,但是那时候我的儿子就在那里哭了,因为他在三楼,他拍的就是他脚下的二楼,他肯定最清楚,就是那种房子的震动,他感觉到了,他哭了在里面,就哇哇哭,又哭又叫。”

儿子的哭闹让潘蓉放弃了阻挠强制拆迁的行为。房屋最终被推平了。至今回忆起这一段经历的时候,潘蓉也觉得,这样疯狂的举动简直就像是做了一场梦。因为用投掷汽油瓶等违法手段来抗拒政府拆迁,事后潘蓉的丈夫张其龙被判妨碍公务罪。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政府副镇长高宝金:“刑事案件,因为政府强迁合法的,你跟政府对抗,那肯定触犯了法律,那肯定要处理的。”

导致潘蓉始终不能和拆迁方达成协议的重要原因就是拆迁的赔偿过低,那么这样的补偿办法究竟是如何制订出来的呢?虹桥机场动迁办的工作人员告知记者,这个方案是由闵行区政府的各相关部门开会决定的。记者仔细研究了虹桥枢纽的补偿方案,对于赔偿方面,该方案使用的是该地区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作为赔偿标准,然而建设部在2004年就曾经明文规定,地方政府使用土地权基价的做法与《拆迁案管理条例》规定的以市场评估作为赔偿依据是不相符的。

记者:“你觉得这个是市场价格评估吗?”

吴仲权:“应该说计划带市场。”

记者在闵行区政府和枢纽工程建设公司签订的土地拆迁大包干协议当中看到,建设公司委托给区政府的征地款是每亩地130万元,整个虹桥机场的拆迁总费用高达148亿元。但是政府补贴到农民手中的征地款是每亩地38万元。那么每亩地余下的100万元费用是由政府取得了?对于记者的疑问,吴仲权认为,闵行区虹桥枢纽这个地块,是在政府的改扩建消息出来以后才大幅提升的,因此由之获得的土地增值价值也不应该由群众取得。

吴仲权:“它主要是靠了虹桥交通枢纽这个建设,那么这个建设不是你群众本来有的,是因为虹桥交通枢纽投资了一千个亿,是带动了区域周边的房价。”

深入了解上海这起拆迁事件,我们发现围绕拆迁补偿、拆迁程序到底是按什么样的法规标准来执行?政府、业主和法律界人士,各有各的说法。问题的根源也不难理解,就是《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宪法》修正案13条各有各的说法,当事方都认为自己理直气壮。

两年前,《物权法》出台的时候,人们就寄希望于它能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避免再出现最牛钉子户的情况。可为什么两年后还存在这种法律法规彼此打架的情况,我们也采访了《物权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

记者:“我们在之前就了解到,在《物权法》出台的时候,当时就曾经提到过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那么有关拆迁和征地的条例也会进行修订,但是为什么在之后我们没有看到具体的修订的条文出来呢?”

中国社科院民法研究室主任、《物权法》起草人之一孙宪忠:“你谈到一个核心的问题了,当时在《物权法》颁布之前,我们实际上就开始这两个条例的修订工作,原来要预定就说再2007年的3月份修订颁布了《物权法》,然后到10月1号,2007年10月1号生效的时候,这两个条例就应该颁布出来。”

记者:“新的这个修正以后的条例应该颁布出来?”

孙宪忠:“要修正出来,这两个条例也要颁布出来同时生效,但是后来这个工作压力太大,从国务院、从上头,我们做了很多调查工作,我们也参加这个工作,后来也是因为压力太大一下子没有颁布出来。”

记者:“主要是因为什么样的压力,什么方面的压力?”

孙宪忠:“因为一些地方政府反对,他们认为原来征地拆迁就是我们政府就躲在后面,这个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他们之间进行法律上的协商,我们政府躲在后面给他们做中介人,但是实际上经营土地是政府,出让土地、征收土地出让金等等这是政府很乐意干的事情,政府收取的高额出让金,政府它又躲在后头,把矛盾的交给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这个做法从法理上是不妥当的,这个障碍就在这里,上海最高一亩地是30万块钱,你看就是同样这一块地,它给农民30万块钱,政府给农民30万块钱,然后交给政府,政府然后再交给企业就一百万,从中赚70万,就是叫做第二财政,就给政府拿去了。”

半小时观察:警惕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绑架法律法规


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像潘蓉这样的业主拿着《物权法》却扛不过《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挡不住强制拆迁的车轮?孙宪忠为我们揭开了一个已经不是秘密的秘密。在这场法律和法规之争的背后,隐藏着一场利益之争,面对靠土地来增加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势单力薄的老百姓拿的《物权法》实际上是一个被拆掉引信的*****,没有任何威力。潘蓉夫妇面对强制拆迁采用了一些违法违规的暴力手段,有关部门也对她们进行了相应处罚,但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他们的无奈。几千年前,孟子就说过:“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这是一个重要的治国思想,国家管理者必须让百姓拥有稳定的产业和收入,这样百姓才会有稳定不变的思想,从而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才能富强。*****涛总书记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们应该保护国家和个人的合法财产,这不仅需要我们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更需要我们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相互配合而不是相互矛盾的立法、司法体制,只有公民财产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市场经济才可能有持续健康的发展动力,中国经济才能有长远未来。(记者:鄢闻余 摄像:白羽)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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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孙立平:中国社会溃败的趋势日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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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平:中国社会溃败的趋势日益明显
作者:孙立平   未分类   2009-8-22

今天,应邀去央视新闻调查参与年度片子评奖。各方专家一致认为最近播出的重庆《土地拍卖悬案》为金奖。片子的内容并不复杂,一家国有企业的土地,被一家根本找不到的国有企业买走,问题是:国有企业领导人高价不卖,低价卖!而且,政府各主要部门联合调查的结果:买方、卖方、中介各方都有违法行为。但就是没人办!最近,薄熙来书记打黑,才揭开了谜底。原来,重庆黑社会最大的后台(到现在为止)是文强,重庆市的司法局长,以前是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有50多名官员被抓,上千黑社会成员被抓。问题是:这些人以前也是英雄、好人。他们怎么就成了坏人呢?他们以前也抓别的坏人。今天,以一种强势抓另外一股强势,谁能保证新的强势不再变坏?*****推翻了国民党,最后都会出国民党同样的问题。这样想,让人心中很不安!我们不能回避,中国的问题不是人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制度问题,而是整个文明的问题,是我们的生活方式的问题。这些问题今天以孙教授的溃败说表现出来。显然,我们并不知道,我们整个社会各界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方式都是被我们的文明规定的。当我们按被规定的方式思考和行动时,我们恰恰成为文明运动的工具。中国文明周期性改朝换代的运动大家都知道。我们如果超出这种运动才是今天面临的最大问题!而溃败、腐败等都只是这种文明周期性运动加速的表现而已。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在百度打“中国社会的溃败”“重庆打黑”北野

中国社会溃败的趋势日益明显

作者:孙立平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1、我们是不是焦虑错了问题?现在人们都在关心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群体性事件等问题。之所以有这样的关心,是担心发生大的社会动荡。但事实上,对中国社会最大的威胁可能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

2、社会动荡是指严重的社会冲突会威胁政权和制度的基本框架,而社会溃败则是社会肌体的细胞坏死,机能失效。说的形象一点,动荡好比是健康的身体被别人打伤了,而溃败则是自身的组织或细胞出了严重的毛病。费孝通先生的“社会侵蚀”和亨廷顿的“政治衰败”两个概念可以深化我们对这个现象的认识,尽管这两个概念与我们这里讨论的“社会溃败”的含义并不完全一样。其中后者的含义可能会更接近一些。

3、社会动荡的反面是社会稳定,社会溃败的反面是社会健康。尽管这两者经常是有关联的,但需要加以区别。现在的问题是,对前者的误判往往成为治愈后者的障碍。这就好比一个癌症病人,需要做手术。但医生误诊其有严重心脏病,无法做手术。实际上这个人可能并没有心脏病,或即使有也比较轻。但这种对前者的误判无疑会导致对后者的治疗。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对克服社会溃败所必须进行的一些变革,往往由于担心其威胁社会稳定而被束之高阁,结果是使社会溃败的趋势日益明显。

4、在最近的文章中我一再强调,尽管目前社会矛盾较多,甚至有激化的迹象,但中国发生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并不大。对于这个问题,大约 10年前我就曾经写过文章,去年年初在南方周末上也有两个版的访谈,一再强调的就是这个观点。在过去的十几年中,由于对不稳定因素、对危机发生的可能性估计过高,使得我们形成了一种稳定压倒一切的思维定势。在这种思维定势中,稳定似乎成了一种终极性的否定因素,一切都要为稳定让路。结果是许多该做的事情无法去做。其实,一年365天,不是有这样的事情就是有那样的事情;一个国家13亿人口,大灾小难也总是免不了的。如果总是刻意寻找不稳定因素,当然会找得到的。更何况失控的权力还会不断制造出“群体性事件”(如最近贵州铜仁地区德江县的所谓群体性事件就是由政府异想天开的制止群众性娱乐活动引起的)。关键是用什么样的心态看待这些问题。世界上哪个国家像我们这样刻意地去寻找不稳定因素,都是找得出来的。但只有我们有稳定压倒一切,有“维稳办”这样的机构。

5、近些年来,社会溃败的迹象已经明显开始出现。其中最核心的是权力的失控。在过去30年改革的过程中,尽管建立起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但权力仍然是我们社会的中枢。因此社会的溃败首先表现在权力的失控,腐败不过是其外在的表现。我这里所说的权力失控是指,权力成为不但外部无法约束而且内部也无法约束的力量,而在此之前,尽管外部约束是缺乏的,但内部约束是相对有效的;权威基础削弱,前几年就有所谓政令不出中南海一说,地方性权力、部门性权力已经成为既无上面约束,又无下面监督,同时还缺少左右制衡的力量,这意味着国家权力的碎片化;官员不能负责任地进行工作,为保官升官不惜牺牲体制利益(不要说社会利益了)。在此背景之下,腐败已经处于失控和“不可治理状态”。

6、这种社会的溃败蔓延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潜规则盛行于社会,甚至成为基本的为官为人之道,对此吴思先生有很好的分析;社会底线失守,道德沦丧;强势利益集团已经肆无忌惮,社会生活西西里化趋势出现;利益集团的肆无忌惮,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严重侵蚀;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丧失是相当普遍的现象;整个社会的信息系统已经高度失真,统计数据的弄虚作假代表了体制性的对信息的扭曲。“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几乎可以说是比官方统计数据还可靠的现实。

7、社会认同和社会向心力在急剧流失。正月元宵节央视一场大火,损失达几十个亿。然而,网络上一片幸灾乐祸之声。没有悲伤,没有痛心。幸灾乐祸中透露的是某种难以言表的快意。有人说,这表明了人们的冷漠;有人说,我们这个民族没救了;还有人问,那些幸灾乐祸的人就没想想烧掉的几十亿当中也有你的一份啊(央视毕竟是国有资产啊)?这让我想起大约是80年代沈阳(?)的一场大火,当时许多人站在大街上痛哭失声。用国民性来解释说不过去吧?!问题在哪里?在对我们这个社会还认同不认同上。在沈阳大火中的痛哭失声,是他们感觉被烧掉的是“我们的”;而在这场央视大火中,有人这样说,几十个亿烧掉就烧掉吧,不被烧掉也会被吃掉。这里的吃喝当然是指公款吃喝。还有人说,心疼的是救火要用掉多少水啊,现在天旱啊。在这些议论的背后,实际上是一种心理上的疏离感,即那些“东西”是“他们的”,而不是“我们的”。心理的疏离是结构性疏离的反射。

8、社会失去进行长远思维的能力。在权贵资本主义上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又过于注重眼前,既无古代帝王对子孙后代的责任,有无贵族的超脱和超越精神。在我们的社会中,有一种倾向,即短期问题夸大症与长期行为麻木症并存。对于所有眼前遇到的问题,无一不草木皆兵;而对于关乎子孙后代、社会长远发展的问题,则一概视而不见。今朝有酒今朝醉,成为一种体制性行为。在资源和环境问题上的竭泽而渔,在体制的弊病上能拖就拖。邯郸十年换了七任市长,全国市长任期平均1.7年。新班子上马前半段是被“扶上马,送一程”,后半段则是寻找培养接班人。眼前的权力与利益分配就是一切,真正做事情的时间没有多少。

9、反腐败为什么不能有效进行?体现了从既得利益出发的一种权衡,即是腐败更可怕还是将反腐败的措施诉诸社会更可怕。这样的逻辑对于某一个具体的腐败分子而言,当然是成立的,但如果将其转化为一种体制性逻辑,问题就严重了。很不幸的是,上述逻辑远非是非体制性的。多年来的反腐败,基本停留在表演性和杀鸡儆猴的层面,而对于实质性的反腐败措施,尽管从上到下心知肚明,但一直没有根本性的推进,特别是将反腐败的措施诉诸社会,更是噤若寒蝉。

10、维护既得利益是一件很累的事情,而我们社会把精力和资源过多地用到了这个地方。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不得不压制*****。可以想想,为了压制那些言论,我们用了多少的精力和资源?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就不得不千方百计想绕过民主这个坎儿。可以想想,为了不民主我们费了多大的劲儿,编造了多少理由和理论。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我们就不得不压制民众正当的利益表达,于是酿出了多少群体性事件,为了解决群体性事件就花费了多大的精力?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很多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反腐败措施我们都不敢采用,为此我们不得不使用那些笨拙而无效的运动型办法,为此又浪费了多少的资源和精力?须知,要同时实现既得利益最大化和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这两个目标,是一件相当困难和费力的事情。因此,我们这个体制是很累的,管理者也是很累的,从体制到管理者的心理负担都很重。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我们这个社会要付出更深远的代价。比如,为什么要如此大张旗鼓批普适价值?是普适价值中的什么让我们大动肝火?说穿了无非是民主自由,因为民主自由威胁既得利益。但直接批民主自由又不好听,只能拿普适价值说事了。但在信仰尽失、道德沦落的今天,连普适的价值也成了批判的对象,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但为了既得利益,又不得不如此。

11、造成社会衰败的根本原因是权贵资本主义的形成。过去很多人把权力和市场看成是截然对立的东西,现在看到这两个东西在中国结合起来了。好比原来人们眼中两个最不能结婚的人结婚了,不但结婚了,而且日子过得很好。过去认为权力在市场情况下会受到限制,现在恰恰是市场的出现使得权力有了更大的行使机会和场所。市场是权力在当中起作用的市场,权力是在市场当中行使的权力。而且,现在的权力因为市场化而有了更大的行使机会和场所,卖出了好价格。这是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在2002年的时候,我曾经提出“断裂社会”的概念(见http://www.blogchina.com /20090210664016.html)。权贵资本主义下的既得利益集团会形成一种“我们”与“他们”的区分或区隔。正如上面的分析所表明的,这种区隔已经在造成一种心理上的疏离感。

12、面对权钱结合时的中国思想界。对于权钱的结合,既要规范权力,也要规范市场。但更重要的是要切断两者结合的链条。最近茅于轼先生提出,不让有钱的人有势,不让有权的人捞钱。说的也是这个道理。要看到,关键的问题是权钱的结合。但目前中国思想界的情况好有一比:权力和金钱两个看起来不能结婚的两个人组成了一个小家庭,而且日子过的还相当不错。这时,左派和右派的分歧形成了,一派说,你家的丈夫是个好丈夫,妻子是个坏妻子;另一派说,他家的妻子才是好妻子,丈夫是个坏丈夫。并为此吵得不可开交。殊不知,人家小两口日子过得甜甜蜜蜜。

13、由于思路错误,“维护稳定”的种种措施导致使社会健康化的变革无法进行,结果是进一步加剧社会的溃败。社会动荡是可以用“维护稳定” 去对付的,而社会溃败却更难办。记得在菲律宾前总统埃斯特拉达因腐败而倒台的时候,美国的一家媒体评论道,这个国家的腐败所造成的内伤,可能需要这个社会的人用100年的时间为之付出代价。当腐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当腐败成为一种无可厚非的价值,当腐败成为一种人人欲诛之又人人欲得之的东西的时候,整个社会生活开始进入变态的状态。历史将会证明,“稳定”不仅不会压倒一切,很可能会毁灭一切。因为这种僵硬的稳定压倒一切的思路,会将那些使我们这个国家健康起来的努力被消灭在萌芽状态。

14、权钱结合以及由此形成的腐败,从根本上扭曲了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去年是中国改革30周年。本来,在这样一个重要时刻,人们期待着对改革的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期待将30年这样一个时刻作为发展新的起点。但遗憾的是,廉价的颂扬、言不及义的套话,使得这个大好的时机被放过。这说明,我们已经失去了面对现实,包括面对改革的勇气和能力。实际上,正如我在2005年的一系列文章中所强调的,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开始成为财富掠夺的战争,改革的共识已经基本破灭,改革的动力已经基本丧失。原因何在?就在于改革已经受制于既有的既得利益框架,即使是真正开明的改革者也无法摆脱这种制约。在这种情况下,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形成。即使是出发点良好的改革,最后的结果往往也是南辕北辙。

15、其实,中国的改革既没有有些人说的那么好,也没有有些人说的那么坏。我一直不同意将经济发展速度和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完全归功于改革,只要没有特殊的天灾人祸,经济本来就会发展。有人经常用今天的物质生活和30年前对比,以说明改革的成功,其实这当中除了在技术进步推动下社会正常发展的因素之外,生育率的下降和家庭平均人口的减少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试想如果今天城市中的许多家庭是3个孩子的话,其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因此,可以说改革开放是沾了计划生育的光,改革是沾了开放的光(加快了技术进步)。我这样说不是否定改革,而是说对改革也要有一种理性的态度。改革的真正意义是使中国从一个扭曲和变态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正常的社会,是汇入人类发展的主流文明。市场经济只是其中一个有限的部分。而这个过程其实远没有完成,近些年且有倒退之势。

16、中国的改革先天不足。回思改革的起点可以让我们重新认识一些问题。中国的改革其实并不是始于“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改革的启动是几股力量合在一起的结果。这当中有民众改善经济状况的现实要求,有知识分子改变现状的理想,但其实更有力量的,是文革中失势者重归权力中心的要求。后者又有两部分人,一是想回到文革前的17年,一种是想借此走向一种新的文明。80年代初期改革即在这部分人的掌控之下了。不过,能够和当时形成对比的,是文革的荒唐岁月,所以掌握权力者充满自信。这种自信造成了80年代的开明。然而开明的表象掩盖了改革的根本缺陷,即没有一种真正的走向新文明的价值目标。

17、稳定已经开始演变为维护既有利益格局的一种手段。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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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9-11-22   
闵行区的上上下下官员有种公布自己的财产吗!


给老百姓30万,以政府为中心的大小利益社会拿走100万,100万中又有多少被斧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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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9-11-22   


近年来的现实是:部门权利比地方权利更加失控。部门政令往往专业性很强,圈外人很难插手,上司也无可奈何。各部门已经演变成一个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他们控制着巨大的社会资源,聚拢了一批口若悬河的专家,在冠冕堂皇的口号下做着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
张.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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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9-11-22   
标题:[经济半小时]争议“强制拆迁”(2009.11.21)
简介:在这场法律和法规之争的背后隐藏着一场利益之争。面对靠土地来增加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老百姓手中的《物权法》成为被拆掉引信的*****,没有任何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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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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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11-21   
引用
引用第2楼大浪淘沙于2009-11-21 23:04发表的  :
“强制拆扦”还是有补偿在先的

有补偿,但住户不满意。
央视言论支持住户。
请你看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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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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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11-21   
“强制拆扦”还是有补偿在先的
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众生无边誓愿度,  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量誓愿学,  佛道无上誓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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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1-21   
霰瓣孤悯 你好
央视报道的是上海一住户被“强制拆扦”的过程和不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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