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债 务 转 移 公 告
2009 年11 月23 日,公司接到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东方正
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依据海口海事
法院相关判决和执行裁定,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已将对我公司拥有
的6637237.72 元债权(本金)及相关权利转让给东方正新实业开发
有限公司。
本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已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
主办券商的网站、营业部内披露。目前公司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09 年11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