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19:35 来源:
http://news.hexun.com/2009-10-26/121471073.html 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将修订 新增中止审查制度
中证网讯 证监会26日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简化程序。
根据证监会26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股票上市、暂停或终止股票、公司债券上市改由交易所直接核准或决定,而不是证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核准。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完善证券期货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我会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作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投资者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请于2009年11月15日之前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如下:
邮箱:
heych@csrc.gov.cn 传真:010-8806140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邮编:10014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的说明
附件3:《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修订前后条文对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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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号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6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已经2009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doc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0912/t20091216_174548.ht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法: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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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专家的错误解读:
1)银国宏:核准主体不重要 关键在于核准程序
和讯消息 10月26日,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简化程序。根据证监会26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股票上市、暂停或终止股票、公司债券上市改由交易所直接核准或决定,而不是证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核准。对此,东兴证券研究所所长银国宏表示,直接由交易所核准还是由证监会授权交易所核准并非关键因素,关键在于核准的程序,如果核准程序仍然按照现在发审委进行审核等方式,只能说从形式上向市场化迈进了一步,将组织核准和审核的组织者由证监会变成了交易所。
银国宏表示,就发行来讲,从审核到核准的过渡是一个向市场化发展的进程,如果是交易所核准,相当于核准制,标志着市场化得到进一步提高。而市场化提高的过程中,对询价、路演以及投资者对于价格的判断要求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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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信证券:交易所直接核准是向市场化迈进一大步
和讯消息 10月26日,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简化程序。根据证监会26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股票上市、暂停或终止股票、公司债券上市改由交易所直接核准或决定,而不是证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核准。对此,中信证券(600030,股吧)首席策略分析师于军认为,核准制是市场化的方式,如果真的实行核准制,则是向市场化迈进了一大步。但于军同时指出,并不清楚交易所核准的具体程序,如果核准仍然像审批一样,则变化不大,无非是由证监会审批改为由交易所审批。
于军表示,香港的融资方式,就是交易所核准的。如果内地实行核准制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将实现像香港似的闪电蒸发和闪电配股,这对市场的估值影响很大。
于军指出,目前,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是实行核准制,而我国仍是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是达到条件,经过核准后必须同意发行,这样能够使市场真正起到配置资源的功能,促使资源向优质企业进行配置。另外,如果实行核准制,那么融资速度也将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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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锡军:交易所如何运用核准“接力棒”是关键
和讯消息 10月26日,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简化程序。根据证监会26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股票上市、暂停或终止股票、公司债券上市改由交易所直接核准或决定,而不是证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核准。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表示,交易所直接核准或决定是市场化进程中间的一步,权力从证监会转交给交易所,应该说更加市场化。赵锡军认为交易所有自己主张、判断和行动,如何运用手中的“接力棒”值得拭目以待。
赵锡军解释说,我国交易所是会员制,而且是受到证监会管理的,所以跟其他国家的交易所有所不同。赵锡军表示,目前,很多国家的交易所是公司制,交易所本身就是上市公司,所以这种交易所的行为可能更多的考虑自己的利益,与监管部门的联系不像我国的交易所跟监管部门这么密切。
对于有专家认为关键在于核准程序,赵锡军表示,有一定的道理,但他同时认为,交易所与证监会并非同一层次的机构,证监会是有监管权力的政府监管机构,是政府行使管理职权的管理部门,而交易所更多的是一个自律性机构,是由会员来组建的。两者在性质上完全不同。
赵锡军同时表示,由交易所直接核准或决定本身就是市场化,证监会把权力转交给交易所,交易所有市场化的考虑的同时,也有权力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