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400050 证券简称: 龙涤5 编号:2010-002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1月11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
原告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
诉讼,案件标的总计为312,540,634.71元人民币。
债务形成:
1、2006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作为黑龙江省人民政
府指定的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的借款人,为解决公司“债务和解”
及企业后续发展所需资金,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2.75亿元人民币,并
与公司签订了《软贷款资金使用协议》,将资金发放给公司。该贷款
自2008年三季度开始,公司未能偿还本息。目前,《软贷款资金使用
协议》项下本金2.66亿元及管理费1,106,472元尚未偿还。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公司支付各类
资金共计45,434,162.71元,该项债权以转给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
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就上述两项债权共计312,540,634.71元人
民币,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软贷款资金使
用协议》并赔偿因解除协议造成的损失,处置上述欠款的全部抵押资
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优先偿还黑龙江省投资总
公司,由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该项诉讼标的数额巨大,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对该项诉讼进展情况予以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