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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3773888/2709/06/30/8_1.html 公民社会的抗衡
《易》云:剥极而复。尽管既得权力体制在加快堕落,肆无忌惮地滥用权力和财富,但这并不等于说整个中国都在堕落。事实上,另一半中国正在上升,那就是向上提撕的公民社会。
这个公民社会由分散在社会各个领域的积极公民,或者“立法企业家”(rule-making entrepreneurs)构成。他们可能是房屋被暴.力拆.迁、土地被暴.力征收、因而奋起捍卫自己权益的普通市民、农民;他们可能是捍卫自己自治权利的农民或业主,捍卫自己宗教信仰的教徒;他们可能是热心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活动家;他们可能是为那些农民、市民提供法律服务的公益律师;他们可能是针对一切掠夺和不公发出不平之鸣的评论家,网民,公共知识分子和学者;他们也可能是某些具有良知的人大代表和政府官员。所有这些人士,越来越自觉地从事公民维.权运动,这就构成了当下中国语境中公民社会自发形成的现实路径。
2009年最引人注目的中国现象是:权力体制的每一次堕落,都遭到了公民社会的强烈抵抗。
面对乡镇官员的侵害,烈女邓.玉娇奋起反抗,社会活动家、公益律师帮助她对抗那个腐烂的底层权力体制,评论家、网民们则在利用各种媒体施加压力,使他们收敛了蛮横与野蛮。
面对钓鱼执法,本来完全沉浸在自己私人幸福生活中的白领张辉奋起维.权。另一个人,境遇与张辉完全不同的河南农民孙中界,同样选择了反抗,而且更为悲壮:他愤而砍下自己的手指,向整个社会表达自己的不平。舆论毫不犹豫地站在这些受害者一方,公益律师也及时出场,最终导致上海当.局承认错误,废除钓鱼执法制.度。
在番禺,业主们积极行动行动,阻止了一个未经民.主程序的公共决策之野蛮执行。
面对暴.力拆.迁,上海的潘蓉夫妇奋起反抗。成都的唐福珍女士则选择了成为一位烈士。她没有像有些人设想的那样,与加害者同归于尽,而是平静地独自走向死亡。在这样一个圣洁的仪式中,人民觉醒了,人民心中的是非感、正义感被唤醒,学者们站出来,喊出“立即废除拆.迁制度”的呼声。这个带来了无数泪水、血污和死亡的法规,终于被公开宣告将要废除。这是继孙志刚之死,导致被废除一样,是公民维.权运.动的一次胜利。
由此我们看到,公民社会已经凝聚了足够强大的力量,对既得权力体制集团滥用权力、滥用话语与学术霸权的行为,逐一予以抗衡。中国社会就由这种向上的力量提撕着,而没有直线堕落。
而这,也是中国社会进一步发生良性演进的根本动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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