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抛砖引玉,对会谈建议我提二点:
一、现在三板退市股,大多是在审批制上市的公司,政府在审批的过程之中动用了国家和政府的信用,因此,在这个时段上市公司因虚假上市引起的后果,政府应该承担责任,而不能简单买者自负四个字用在我们头上。政府有责任也有责任也有义务恢复政府的信用,重组这些退市公司。
二、二网股是创业板的试验田,当然试验也许可失败,但这种失败大多是因为高层决策引起的,这种政策性的风险也不应该简单由投资者承担,因为这种风险无法预测,但其作用却功在千秋,创业现在的成功推出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对于这些勇于承担试验责任的二网公司和投资者,政府应该实施以前文件的承诺,补偿试验田的相关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