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佳纸1 证券代码:400053 公告编号:2010-03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2月18日
2.召开地点:四川雅安市雅安雨都大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帅建伦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 57160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25.13 %。非流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 5716082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13%;流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 人,代表股
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经到会三分之二有效表决权通过)
2.关于选举第三届公司董事会董事议案
(1)选举贺继乐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赵红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孙立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赞
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帅建伦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帅雨欣女士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6)选举孙福成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7)选举黄超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尚方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二月十八日证券简称:佳纸1 证券代码:400053 公告编号:2010-03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2月18日
2.召开地点:四川雅安市雅安雨都大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帅建伦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 57160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25.13 %。非流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 5716082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13%;流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 人,代表股
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经到会三分之二有效表决权通过)
2.关于选举第三届公司董事会董事议案
(1)选举贺继乐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赵红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孙立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赞
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帅建伦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帅雨欣女士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6)选举孙福成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7)选举黄超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以57160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其中非流通股57160827股 流通股 0 股; 0 股反对; 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尚方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