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主任的谈话给两网股持有人出了一道难题。
“对于原两网8家历史遗留问题公司,给予一次性包底解决,支持和帮助它们通过重整、重组,实现在创业板上市,有条件的在主板上市。”(不知是不是原话)。“二网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问题和公众公司问题,会在发展中解决。”
字面上看------上市了,自然就发展了,两网问题自然就彻底解决了。
但是,上市并非转板,上市的同时,即是认可两网股的流通法人股身份,上市以后,现在的个人投资者还要像大小法人一样缴纳20%的个税。
显而易见,代办是合法的交易所,投资者是合法的社会公民,所以,两网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和社会公众公司身份,是合理而且是合法的。20%的个税是公然无理的要求。
遗憾的是,“二网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问题和公众公司问题,会在发展中解决。”上海会谈中,这两点他们并没有松口。
从两网公司角度分析,如果有老三板公司够ipo条件,再加上可以享受“优先、从宽、从快“的审核条件,哪家不想先ipo圈上一笔。但以目前老三板公司基本面,并不支持ipo,连条件最好的01都有一定困难。
所以,对比转板和上市,大股东其实更希望转板,从三板华丽华丽转身后,有一定经营基础的公司,比如01、06,09年主营初见起色,按发展势头明后两年会进入快速发展期,主板钱多人傻,再融资会很轻松。
此外,两网公司在挂牌代办之初基本都重组过,主板重组过程中的一些潜 规则,比如带一部分流通筹码、内部职工股等等情况难免没有,所以上市动力早就存在,否则不会苦撑到现在,因此,尽快转板是首选,以避免ipo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相信对此有两家公司感受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