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专家、三板公司、三板苦民和投资者们:
大家好
非常感谢能有机会在这个会议上发言,我将在二个方面的问题向各位汇报。
一、二网市场和8只遗留股问题
1、二网的历史:
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和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先后在北京开办了STAQ系统和NET系统,形成了中国改革进程中的“两所两网”的资本市场格局。在成立之初,时任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视察了NET系统的监控中心,陪同视察的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刘鸿儒同志也给NET系统题词—加强合作。这实际上给全国人民一个信号,该系统获得中.央政府的高度认可。
1992-1993年由于二网系统的繁荣,导致上海、深圳市场大量资金注入这个市场,投资者由法人单位为主转向了以个人投资者为主,1993年5月2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向两个系统发出“暂缓审批新的法人股挂牌流通”的通知,6月21日,证监会颁布了正式公告。由于两个系统先后停止了新股募集和上市,市场转让的功能逐渐丧失,二网连连下跌,投资者损失惨重,到1999年9月9日,为配合中国证券市场多头管理以及防范亚州金融危机,因“国庆彩排和设备检修”,经上级电话通知,关闭了STAQ网。至此,占到流通股本的70%左右的股票已由自然人持有,二网公司已实质上成为公众公司。
2、二网公司在三板的经历:
虽然证监会曾经对两网问题颁发过证监办发『2000』29号文件和证监办发『2004』30号文件,表示“对两系统原挂牌企业的上市申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考虑,抓紧审核;对这类企业,中国证监会将督促其加紧工作,争取早日解决问题”,然而,这些红头文.件也仅仅表达在文件上,落实在纸面上。
针对三板里的二网公司问题,有网友如此描述:
2000年,某会告诉俺:组织有势力的企业通过重组,置换,换股形式解决你们的问题;
2001年,某会告诉俺:我们代表的不是一个人,代表的是组织,相信你们明年不会来找我们了;
2003年,某会告诉俺:三板公司重组全流通
2004年,某会告诉俺:三板问题已经上报国.务.院;
2007年,某会告诉俺:会领导很重视,召集几个部门开会商讨;
2008年,某会告诉俺:会里面从来就没有这么重视过,派我们几个部门到上海来和你们会谈;
2009年3月12日,某会告诉俺:三板问题半年解决;
2009年5月11日,某会告诉俺:会领导很重视,三板问题一定要解决;
2009年8月12日,某会告诉俺:三板问题一定会解决,目前还是没有时间表;
2009年8月27日,某会告诉俺:三板问题解决比原来预料的要快;
2010年2月27日,某会告诉俺:有了ST和*ST警示制度下投资者就应该风险自负,三板问题可能是先做再出政策,也可能是先出政策再做。
由于政府多次失信和没有激励机制,二网公司也逐渐失去了耐性,有些二网公司信息都不披露,剥夺了两网投资者的知情权;有些大股东侵吞公司资产,相关监管方互踢皮球,中小股东维.权无门;二网投资者损失惨重,STAQ第一只挂牌的企业恒通现在股价仅为上市首日收盘价的7%,而现在的物价和房价已经是92年的几十倍。
3、二网问题的经验和教训
①组织形式混乱,监管制度缺失,政策没有连续性。
由于监管的权力交替和内部的权力纷争,二网市场出现了从中央政府支持到受到发展限制这样戏剧性的变化,二网公司至今找不到娘家,二网公司和投资者承担了权力变更的政治风险。
在权力变更风云莫测的天气下,资本市场“游戏规则”也随意变更,依据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第112号令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81条第13项:“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及第16项“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条例中明确规定,两网系统挂牌的公司是“上市公司”。而至今,二网公司依然被认为是非上市公司,被非法禁闭在三板这个非上市公司交易系统里。
②、二网系统作用有限,功能难以发挥。
作为全国性的交易市场,二网系统的建立从理论上说,可以有效促进证券资金的合理流动,缩小地区差价,平抑黑市。但实际运行结果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上市公司有限,规模过低,交易量小,影响力差,投资者数量不够。其结果构成流动不足,企业寻找合格投资者的成本和投资者寻找合格企业的成本无限放大,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均受到损伤。
③清理整顿简单化,后危机化严重。
1993和1998两次整顿对二网市场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对规范发育较好的二网市场构成了致命打击,产生的后果深远而持久。尽管整顿有其积极的意义,但也暴露政府监管方式的简单化和不成熟。十多年来,二网投资者坚持反映情况,维护自己权益,历尽艰辛,不断地有投资者在维护权益的道路中,在精神压力和生活压力的煎熬下魂归故里。
4、 二网投资者的要求
① 落实对两网投资者所做的承诺,利用创业板这个平台彻底解决两网问题,将二网公司平移至创业板上市。
② 对暂不能平移至创业板的两网公司,中国证监会联合地方政府,通过股权置换、重组、吸收等方式实现创业板的平移上市。
③ 对原二网股股东执行补偿机制。无论在IPO或转板的过程中,应同时向原二网股东按10:5比例配售,并取消对二网流通股歧视性限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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