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山高路险 设置为精华(2010-04-13)
引用 引用第7楼一三五于2010-04-17 15:14发表的 :法律,即不神圣,也不神秘。学过法律的明白........人本是自由身,看事物有对错之分,法律就是给人划了一个圆圈,谁出界就是违规(违法)。圆圈外即受到惩罚。每个人群体自行设定一个圆圈,所以地球上已经有法规等二十七万种之多。法:给你划圈,律:让你遵守。只要你想它简单就是非常简单的“法律”。 官方及媒体喝斥百姓夸大为 “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