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三水股民 执行加亮操作(2010-04-17)
引用 引用第4楼孙菘良于2010-04-17 10:03发表的 :
引用 引用楼主三水股民于2010-04-17 07:57发表的 再不从速解决老三板问题就是人祸! :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原因,当初不惜牺牲一部份投资者利益,以立法形式先把一部分公司退出主板为股改让路,这种做法已是极大的不公!但出于对大局的利益,我们短期利益的损失还可忍受,由于这些公司的历史包袱都较重,在未有很好办法解决历史包袱前,先把这些公司放置起来为股改让路,待机解决历史问题的做法我们能理解,07年6月份出台《破产法》后,即已具备了解决历史问题的条件,但证监会致今仍然把176万投资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不顾,这不是人祸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