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和央企仍在疯狂分房,看谁比谁更无耻!
作者:~依帆2010-04-24 来自中华网社区
“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也表示,北京有很多低价的定向住房,没有向社会公开销售,而是分配给中央或国务院的各机关、管理机构以解决公务员、进京干部以及老干部的住房等。据其透露,北京2005至2009年政府公布的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计划供给指标为7130公顷,但实际上真正可以对外公开销售的商品房住宅只占全部土地供应量的28.3%,其余的则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用地,由特定单位使用,不对外销售。”
看到这些知道房价为什么这么高了吧?我想象不到如果把多出商品房数倍的所谓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也投放到市场会是怎样?如果保障性住房如果起不到真正的保障性作用那就取消吧~如果只是保障了某个群体组织的贪婪不知又扇了谁的耳光?“身不正则令不行”,,无外乎好的政策会念歪,无外乎法律会没有公信力无人尊重,如此“部、央”让人汗颜,不敢恭维,不过是自顾自有权不使过期作废!这样用“上行下效”解释就行得通了,善良的人民就不要再错怪地方权贵了,人家真的是彻底的遵守领导指示贯彻政策精神!请不要在把“为人民服务”在高高挂起。如果真的需要保障为什么不能和百姓一起走正常的保障程序审核呢?在新中国成立的哪一天阶级这个词语不是已经被消灭了吗?为何又人为的划分出那么多的三六九等呢?为何 福利薪酬、社保、住房、医疗等等都有别于人民之外~?甚至犯了错误 也要先内后外!最大的“保护伞”由此诞生了~!畸形 的市场经济=权贵资本主义=特色XXXX ,这就是现状。难道这仅仅是国情? 如此种种难道就可以说明“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就不是国人的价值观吗?
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过:“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美国著名伦理学家罗尔斯也认为,社会公正首先是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体系的公正,它要求在社会成员间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如果从社会公正层面来看待“公家群体“内部价购房问题,我们就会看到这种福利性政策违背了社会分配体制的公平,突破了社会公正的底线。其后果,轻则会引起社会不满,重则会引发社会不安,对此,我们不可不慎。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又怎能掩耳盗铃无动于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