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
2、恢复上市首日的股票简称为“NST厦华”,以后公司的股票简称为“ST
厦华”,证券代码为“600870”。
3、恢复上市的第一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以后每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
涨跌幅限制为5%。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电子”、“本公司”或“公司”)
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10]18号《关于同意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公司A股股票将于2010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恢复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
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
司历年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