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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最好他们说这是高院“脑袋进水”时才出台了这么个《规定》!
三水股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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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05-09   

最好他们说这是高院“脑袋进水”时才出台了这么个《规定》!

管理提醒: 本帖被 三水股民 执行加亮操作(2010-05-09)
解决老三板监管问题,我们一于就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这把尚方宝剑最好他们说这是高院“脑袋进水”时才出台了这么个《规定》!

http://38888.uueasy.com/read.php?tid=61735
[ 此帖被三水股民在2010-05-09 20:1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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