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霰瓣孤悯 执行加亮操作(2010-06-02)
引用 引用第27楼chinaszy于2010-08-03 20:16发表的 :*****职能部门越来越脱离人民,高高在上,自以为是,败坏了党的威信。再这样继续下去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引用 引用第18楼三水股民于2010-06-04 20:48发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要通知华山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引用 引用第18楼三水股民于2010-06-04 20:48发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