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鹏谈疏通公司退市“出口” 本报记者杨哲宇 日前,股份制专家、北京标准咨询公司董事长刘纪鹏对记者表示,只有处理好退市公司股票的出路问题,才能使《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得以平稳、顺利地执行。为此,他建议,可在深沪主板市场之外,建立场外交易市场,退市公司可以通过柜台交易或三板市场进行交易。这不仅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多元投资结构,而且尽可能地维护了投资者利益。 他还建议,应完善、细化暂停上市公司股票的特别转让服务,而不是简单延续现有的PT制度;应着力引导机构投资者进行场外大额协议转让,如有必要,可规定最低交易金额限制。在机构投资者的参与下,亏损公司实现实质性扭亏的压力会更大。 谈到管理层终于下决心启动退市机制的现实背景时,刘纪鹏说,沪深主板至今没有一家公司被摘牌。究其原因,最大的制约来自中国证券市场与生俱来的定位缺陷。证券市场较长时间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扶贫、脱困,其他阻碍退市制度推出的因素大都可看作这个定位缺陷的衍生物。出了问题,政府和监管部门像消防队一样一个一个去救,但问题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建立退市机制,是从制度上清除“地雷”的有效措施。 他说, 在技术层面,推出退市制度的时机早已成熟,关键是观念问题和管理层的决心问题。证券监管部门正不遗余力地推动市场化进程,而健全退市制度是走向市场化的重要标志。核准制的实施也将为中国证券市场消除许多病源,投资者对政府心理依赖的基础将不复存在。《办法》有条件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刘纪鹏指出,《办法》第五条不容易理解:“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况,自其公布第三年年度报告之日起,证券交易所应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五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作出决定。”后文仅就交易所决定暂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这是否意味着有的连亏三年的公司可以不暂停?如果不暂停,它在下一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的话,究竟终止不终止上市呢?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加以明确。 关于退市的条件,刘纪鹏说,除连亏三年这一点外,还应考虑,连续两年利润低于预测利润的50%,或一定时期(比如6个月)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者都应强制退市。另外,面值在我国是重要指标,股价低于面值也应退市;一个会计年度内,净资产低于面值的,也应退市。此外,对成交量也应有相应要求。至于虚假披露或构成会计欺诈的,由于技术性太强,应把重点放到监管中介机构上。 谈到退市制度实施后,“壳资源”是否要贬值,刘纪鹏说,虚假重组的冲动当然会减弱。但我们不应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认为有了退市制度,就可以减弱重组的力度。并购是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退市与重组都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手段。退市机制还是应立足于“治病救人”而不能一退了之。给全体上市公司一种压力和警示是首要的,其次才是把“坏公司”赶出去。
“在全国最早提出建立资本市场的是北京的专家,最早建立自动报价系统雏形的也是北京,然而北京却始终与资本市场有缘无分。”早在90年代初就参与北京自动报价系统组建的刘纪鹏感慨地说,1992年北京即开通了中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随后中国人民银行所属的NET系统也在京开通,从而形成了全国两所两网的资本市场格局。当时考察过这两个系统的外国专家认为,这两个系统是类似于NASDAQ的中国二板的雏形。但由于多种原因,此后这两个交易系统日益萎缩,直到1998年,靠20家企业支撑了6年的两个系统悄然退出。
作为这段历史的见证人————刘纪鹏至今回想起来还不禁唏嘘:“这是北京第一次与二板失之交臂。”作为中国改革的策源地、思想库,不管是设主板还是建二板,北京都首当其冲地提出构想、输送人才,帮助建完上交所,建深交所,然而却始终是墙内开花,墙外结果。
世纪之交,机遇再一次向北京招手。其时中关村已成为新经济的代言人,北京技术交易市场也成为全国最大的技术交易市场,这无疑为北京建二板的天平增添了最重的砝码。然而怎奈资本市场又与北京开了一场玩笑。
中关村因何与二板无缘
中关村与二板无缘,显然是沾了首都的“光”。资本市场不利于首都稳定的偏见使得北京总是在最后一刻功亏一篑。“这其实大错特错,”刘纪鹏说:“股民是有产阶级,是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从世界范围来看,股民闹事的情况极为鲜见。只有在计划体制下搞股票发行的深圳和监管制度极其腐败的台湾才出现过这种偶发事件。作为投资人,任何不稳定都可能给其带来财产损失。因此要改变‘资本市场、股民不利于稳定’的认识,对投资人进行重新评价和定位。更何况二板的自动报价系统交易无场无形,根本不存在不利于稳定的问题。”
北京是当之无愧的政治文化中心,但是不是经济中心呢?说出来总有些不太理直气壮;而想不想当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呢,北京的态度又多少让人觉得有点心不在焉。作为以上交所为代表的金融中心,上海从其资本市场上得到的好处难以想像。今天上海还拥有全国最大的3个产权交易中心、期货中心、黄金中心等……以资本中心为代表的金融中心的城市定位对上海的发展真是太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