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深圳中院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0年5月6日起对*ST盛润A进行重整,同时指定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根据深圳中院于2010年5月10日在《深圳特区报》及2010年5月13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的公告,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0年6月21日上午9:30分召开,会议地点为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债权申报登记的截止日为2010年6月15日;截至2010年6月11日,已有38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合计折合人民币约为3629710528元。同时,其他与公司重整的相关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重整期间,公司存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