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6月26日在北京举行
陈莹莹
2010-06-27 12:23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同举办的“第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于2010年6月26日在京举行。破产法学界的众多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官、律师、注册会计师、清算师、中央企业与金融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共计60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据悉,本届论坛主要围绕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以及后金融危机时代政府在企业破产中的积极协调作用等破产法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藉此为最高人民法院新破产法司法解释制订工作提供立法完善意见。
中国破产法论坛执行主任尹正友、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认为:新破产法对破产申请与受理的部分规定过于笼统,并且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无论是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还是在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方面都存在很多弊端。建议立法或司法解释本着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企业破产案件的审限管理和绩效考评机制上也应做出合理的调整,鼓励并提高法官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积极性。
http://www.chinasecurities.xinhua.org/xwzx/jsbd/201006/t20100627_24855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