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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奚晓明:管理法律风险能力将成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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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07-09   

奚晓明:管理法律风险能力将成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来自"财富证券"

奚晓明:管理法律风险能力将成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2010.07.09 )

奚晓明:管理法律风险能力将成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奚晓明7日表示,上市公司对我国经济总量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管理法律风险能力将成为上市公司的重要核心竞争力。
   奚晓明是在“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高峰论坛”上做上述表述的。他指出,截至5月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千余家,总市值21万亿元,相当于我国上年度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2.5%;1.4475亿户的股民开户数使资本市场的影响范围超过两亿人。因此,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经济总量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奚晓明强调,目前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问题依然十分复杂,在公司道德信用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尤其突出,加之目前该群体面临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外币贬值等严峻外部环境,我国上市公司当前的责任和风险巨大。
   “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优秀企业奖——金盾奖”在论坛期间揭晓,宝钢股份、东软集团、福田汽车、海信电器、交通银行、康美药业、盘江股份、山东高速、万通地产、龙净环保、中国人寿、欧亚集团、工商银行、马应龙、中国卫星、江西长运、中海油服、国电南自、中联重科、中信国安等20家公司获得该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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