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人们担心这个规定会成为「形象工程」,是可以理解的,之前很多地方也搞过类似的规定,廉政守则、各种反腐文件等等都出了很多,但实际效果是,公众既无法过问,更无法监督。
此外,有专家指出,《规定》和社会所期望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有距离,《规定》缺少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应具备的公示和法律惩罚的关键环节。
由于官员财产申报的複杂性和敏感度,有内地学者指出,目前实施向社会公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条件并不成熟。
竹立家表示,这个规定明确了向上级组织部门申报,扩大了申报的范围,实际操作性更强,但是难度也非常大。逾60万人申报财产,资讯该如何收集、如何核实,都是非常难的问题。不妨先把5万多局级干部的财产申报工作做好,把程序、规则理顺了,然后再扩大范围,效果可能更好些。同时,中国有句老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不妨先把上梁给校正了,下梁也就不会歪了。现阶段,暂时缩小一下财产申报主体的范围,便于管理和操作,实际执行的效果应该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