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三水股民 执行加亮操作(2010-07-21)
引用 引用第13楼张.工于2010-07-25 22:04发表的 :主张集体诉讼,为显示原告广泛性和意志与力量,建议50人以上,原告本人集体到法院现场签名并递交诉讼状。
引用 引用第20楼0909于2010-07-26 11:39发表的 回 15楼(三水股民) 的帖子 :绝对大不一样。能去5万人可以申请游行了。老三板问题立马解决!所有老三板“人为股灾”苦民得救!!!贪腐买办汉奸证券从此不敢飞扬跋扈欺诈股民鱼肉人民。
引用 引用第23楼三水股民于2010-07-27 08:03发表的 Re:回 15楼(三水股民) 的帖子 :老兄一向把解决老三板问题的方法寄望于5组十人,那是不现实的,我们根本没有这个财力。还有,我们可以看一下,前些时间泰国那么多人上街也没能解决什么问题。其实老三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早有定论,打官司只是走一下司法程序促进问题早日解决,并不需要搞个什么5组十人那么复杂。
引用 引用第24楼山薹裱于2010-07-27 08:32发表的 Re:Re:回 15楼(三水股民) 的帖子 :天真!
引用 引用第27楼0909于2010-10-05 22:00发表的 回 26楼(三水股民) 的帖子 :他们根本不在乎什么最后通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