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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新三板转板制度落地尚待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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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08-18   

新三板转板制度落地尚待时机

管理提醒: 本帖被 王敏超 执行合并操作(2010-08-20)
新三板转板制度落地尚待时机

郑钟


 □本报记者 郑钟

 

 随着试点成熟和包括做市商在内的制度改革思路清晰,新三板下半年扩容几无悬念。但相对于推出做市商制度得到市场广泛认同相比,对于新三板制度中的转板制度有着不同的声音,转板制度制定过程中仍面临很多难题。在新三板市场自身尚未理顺之前,市场期盼的转板制度恐难快速落地。

 扩容渐行渐近

 对于新三板市场扩容消息的多个时间窗版本,有业内人士分析,扩容方案迟迟难出,难在制度完善。新三板试点始于2006年,试点初期颁布法规和配套文件,经过3年试点,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9年对法规和配套规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在6月颁布了新的法规和配套文件,包括试点办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

 眼下,新三板存在交易不活跃、流动性缺乏和融资功能有待提高等问题,试点即将迎来扩容成为全国性场外市场,三板上市资源极大丰富,此次的扩容必将与新三板市场运行机制改革配套同步进行。允许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参与三板市场交易、拆细交易单位等改革手段早已纳入监管层的视野。其中,做市商制度和转板制度最受市场关注。

 2009年7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明确提出新三板将完善试点功能、研究建立转板机制以及引入做市商等多种交易制度。

 从那时至今政策研究紧锣密鼓日趋成熟。“我们一直喊狼来了,这次是真的来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新三板扩容的准备工作已经趋近成熟,做市商制度经过多番论证基本定稿、转板制度正在完善,扩容计划年内出台几无悬念。

 “做市”绝非“坐庄”

 针对做市商制度,此前曾有业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做市商制度未必适应中国国情、适合三板市场以及国内券商内部管理的现状,贸然推出做市商制度可能会导致类似主板市场“坐庄”行为的出现,三板公司更需要的是专业的融资服务。

 “新三板市场的改革,对未来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无疑是做市商制度。”对于上述不同的观点,西部证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表示,新三板市场与主板不同,主要服务于创新企业,但这些企业的特点是风险和失败的概率较大,而且过去的财务信息很难准确反映公司未来的真正价值。因此,仅仅强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远远不够的,难以满足一般投资者对新三板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对公司股票价格走势进行判断的需要。因此,对于新三板公司的价值和股票价格应直接向投资者提供“成品”。“要实现这个目标,在全世界范围来看,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行做市商制度。”

 眼下,做市商制度已进入监管层视野,相关指引已经密集研究了一段时间,推出做市商似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申银万国代办股份转让总部总经理张云峰表示,从券商角度考量,推出做市商制度后,将允许几家券商共同报价、使用什么交易系统、交易是T+0还是T+1、如何跨券商转移等等诸多问题都需要等待监管层理顺。各大券商均待制度最终落定。

 “做市商制度的设立还需要注意功能定位问题。”程晓明认为,主流观点认为做市商的功能主要是撮合交易、活跃市场、解决流动性问题。“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但以此为指导思想来设计做市商制度体系非常危险,很有可能使做市商演化成为主板市场‘庄’的翻版,应意识到做市商的本质是以专业估值能力引导市场对创新型企业进行合理估值。”

 转板尚难落地

 新三板制度中的转板制度面临着更多的不同声音。此前,曾有权威人士透露新三板的转板制度将于今年8月公布。但从具体筹备情况来看,不少业内人士均预计8月落地基本无望,转板制度制定过程中仍面临很多难题。

 一般而言,所谓转板,是从非上市公众公司转为上市公司。目前,三板市场上已有2家企业登陆创业板和主板市场,但都是通过正常IPO程序上市,不少人认为不能称之为转板。未来新三板市场中的转板,应该指的是当企业达到在主板市场或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条件,在新三板挂牌一段时间并不进行IPO时,可以直接申请转板。

 “我们把未来的转板制度叫做‘绿色通道’。”张云峰介绍,市场普遍的设想,转板的企业只是将存量股票转至主板或创业板上市,而非增量发行,因此没有必要经过发审会发审环节,只是直接通过交易所上市。未来绿色通道确立后,将会大大加快新三板公司登陆主板或创业板步伐。

 对于诸多企业来说,转板制度是吸引其进入新三板的重要因素。有企业负责人表示:“制约三板市场的最大问题就是转板问题,转板规则制定早已开启,制度突破、企业用最短时间最高效率实现转板才能激活新三板市场。”目前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基本接近主板市场,这些因素均为转板制度铺好了路。

 但程晓明对此观点并不完全认同。在他看来,科技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由做市商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并不需要转板。目前新三板交易、融资功能不强是事实,但原因是交易制度有待完善,特别是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另外,由于新三板挂牌实行备案制、注册制,没有行政审批,也没有额度、节奏限制,一旦扩大范围,新三板上市节奏会非常快,预计每年能挂牌500到1000家,如果能简单转板,其他板块肯定受不了扩容压力,结果反倒有可能迫使新三板上市节奏放慢。“我认为转板问题恐怕未必那么简单,不会那么容易出台。最终的制度与市场上现在普遍预计的、只用通过绿色通道轻松上市的游戏规则会有很大不同,企业转板还将面临门槛。”程晓明说。

 此外,转板制度落地仍面临一些障碍。不少新三板市场转板公司将因“200人现象”而被否决登陆主板或创业板,这一问题如何解决有待转板制度理顺。

 因此,尽管市场再三揣测,但在新三板市场自身尚未理顺之前,市场期盼的转板制度恐难快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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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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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0-08-19   
2006年,试点初期颁布法规和配套文件,经过3年试点,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9年对法规和配套规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在6月颁布了新的法规和配套文件,包括试点办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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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仅颁布过新三板报价规则,什么时候颁布过法规,有什么资格颁布法规?借“创新”为名,回避法律就是这二、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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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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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0-08-19   


《华夏时报》的文章披露的是:怎么股改和股改需要具备的条件问题;
《21世纪报》的文章披露的是:监管体制的问题;
《中国证券报》文章披露的是:扩容与转板制度的问题。




糊涂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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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0-08-19   


中国证券报连续发了两篇文章,又是“权威人士”怎么怎么,又是“业内人士”怎么怎么,总之,都是些说话不算数的人士。
一句话:文章本身就是在造势,鉴定完毕!



qyan168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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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0-08-19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糊涂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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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0-08-18   


完了,鬼子偷袭又一次成功了!
转板制度只要不出台,就是说新三板堂而皇之的大扩容也没有老三板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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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0-08-18   
................
搞垮上市公司的坏分子不抓、不处理,却把投资人打入地狱三板,你说惨不惨?
mmmm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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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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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08-18   
新三板扩园拟同步引入“做市商” 或年内成行
2010-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尚正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尚正 ○编辑 刘玉凤

  

  场外市场的建设路径愈发清晰。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新三板扩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启动拟同时引入做市商交易制度,这有望在年内成行,首批试点做市商将优先考虑已有代办系统主办资格且至少推荐一家公司挂牌的证券公司。

  按照目前初定的场外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实施方案,我国以新三板为基础的场外市场将引入传统做市商模式,即由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

  同时,拟规定新挂牌公司须经至少2家做市商(一主一辅)做市才能挂牌,已有挂牌公司则有自主选择权,可暂时保留协议交易方式,逐步向做市商模式过渡。做市商做市过程中,须遵守设定的持股上、下限。

  据了解,做市商业务指引等部分实施细则目前已有初稿,正在修改当中。消息人士透露,监管部门考虑对券商做市实行资格管理,符合条件的券商可自愿申请做市商资格,而首批试点做市商拟以“有代办系统主办资格且至少已推荐一家公司挂牌”为基本门槛。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前述实施方案的安排,个人投资者将重新被允许进入新三板市场,代办系统原有最低交易单位为三万股一手的规定拟取消,做市商可将挂牌公司的最小报价单位拆分为一手1000股。

mmmm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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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08-18   
张江高新区可望近期试水新三板

孙 玉

  证券时报记者 孙 玉

  本报讯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马弘昨日表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园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近期有望推出,目前已有36家企业递交了进入该系统的申请,7家企业与券商签订了相关协议。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亦即“三板市场”,作为国内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市场的补充,主要功能是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目前仅有北京中关村在试点。除上海外,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区、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多家高新园区也在积极争取进入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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