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13楼0909于2010-08-29 10:09发表的 回 4楼(冤假错案) 的帖子 : 恶意抹杀历史事实!
引用 引用第11楼花_木_兰于2010-08-28 23:26发表的 Re:回 5楼(花_木_兰) 的帖子 : 更先进的要带头捐款!
引用 引用第7楼冤假错案于2010-08-28 21:11发表的 回 5楼(花_木_兰) 的帖子 : 后进赶先进,后进更先进
引用 引用第4楼冤假错案于2010-08-28 20:41发表的 回 2楼(555) 的帖子 : 都怪我自己年幼无知,轻信了当年江总书记还视察过两网系统 在小草还看到了所谓的照片,原来都是电脑合成的 现在想起来,江总怎么会去一个非法集资的场所 他老人家怎么会去干误导普通投资者的事情呢 知道他家住哪里我也进不去,两网背景看来永远是个谜
引用 引用第1楼冤假错案于2010-08-28 19:49发表的 :先前等了这么多年还不够软这又等了够半年还要怎么软他打太极拳你陪他打太极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