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26楼jiec1136于2010-09-10 15:37发表的 :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三板上市公司大股东公然侵占、拖欠、抢夺公司巨额利益,数十年不还,上市公司退市三板对这些强盗、无赖不仅没有如何惩戒作用,反而对它们形成了事实保护。。。。。。。。。。请问相关管理者:上市公司清欠拖欠债务真的那么难吗???
据说投资者正当向法院起诉大股东侵权拖欠还要经过证监会背书同意,真是这样吗???如果是这究竟是保护什么人的利益???司法*****底线也形同虚设!!!还有半点公平正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