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省长助理、国资委主任赵杰表示,国资监管部门作为出资人,要适应国资发展的新趋势,把监管的重点转向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和提高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监管,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要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上市公司根据各自情况和监管要求实现整体上市。要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与省内外优势资源、支柱产业的嫁接与整合,促进上市公司不断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要利用好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把上市公司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投向黑龙江省的重点产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鼓励省内外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兼并本地绩差公司,或加强联合,整合资源,注入优质资产提高经营业绩,使一些上市公司尽早恢复融资能力,改善黑龙江上市公司的结构和质量。当前,特别是要解决好黑龙江少数未进行股改公司面临的难点问题,使其尽快完成股改,规范运行。(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