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证监局现场检查揪出长春高新大股东占款
兰花香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7444
精华: 14
发帖: 3032
在线时间: 6620(时)
注册时间: 2007-08-22
最后登录: 2019-07-24
楼主  发表于: 2010-09-16   

证监局现场检查揪出长春高新大股东占款

证监局现场检查揪出长春高新大股东占款
2010-09-16       来源:


  ⊙记者 彭飞 ○编辑 李小兵
  
  长春高新今天披露,吉林证监局6月18日-7月1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公司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而大股东也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其中,对外担保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及时披露义务,如2007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4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及时披露;2007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市高新技术建设开发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及时披露。
  公司还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为公司5600万元和92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而公司与长春滨河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关于“永长小区”项目的诉讼情况未予披露。
  更为严重的是,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其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8126.67万元,上述欠款均为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根据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已采用账龄法按40%的比例计提了...................

描述
快速回复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