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
必须改变现行行业协会中存在的六种“状况”
一、变“行政者”为“沟通者”
它就是要在许多政府部门不应管又不便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上,发挥监督、协调和信息服务作用。在企业与社会的有关方面发生矛盾时,行业协会 变放不下架子的“行政者”为主动参与的“沟通者”。本质上行业协会属“社会中介机构”。而社会中介机构的特点,在于它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的首要表现,就是它的“民间化”,或者叫“非政府化”。对政府,它不是附属物,而是独立的社团组织,是企业利益的代表者;对企业,它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是国家利益的维护者。代表企业与有关方面进行求同存异的友好协商,以维系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变“旁观者”为“服务者”
变无所作为的“旁观者”为积极转型的“服务者”。转型之后的行业切,会最重要的是树立其服务功能。即行业协会为本行业中的企业提供各种有关经营方面的服务,包括咨询服务、员工培训服务、市场调研服务、信息服务、产品展览服务、国际商务联络服务等。
三、变“淘金者”为“维利者”
变市场经济的“淘金者”为代表企业的“维利者”。行业协会实际上是本行业中所有企业根本利益与整体利益的代言者,应是维护行业内企业获得更好发展的“维利者”。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立法机构或政府反映本行业企业的总体利益要求及愿望,并以民间组织的身份参与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的讨论和制定,甚至就参与到政府同别国政府所进行的双边及多边贸易协定的谈判等活动中去。
四、变“遗传者”为“代言者”
变单一经济的“遗传者”为最广泛利益的“代言者”。转型期我国行业协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是所含行业覆盖面过窄而产生社会合法性不足。而社会合法性不足,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协会“脱胎”于国有官办体制。其会员企业一般不超过全行业总数的40%,大多局限在原部门系统内,而且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覆盖面窄,意味着协会所能掌握的企业和行业的信息不充分,难以发挥综合性的协调功能。
五、变“畸形者”为“健康者”
变发展不平衡的“畸形者”为全面发展的“健康者”。我国转型期行业协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 目前从行业纵向的角度还很难观察到,但行业协会横向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则相对容易观察一些。我国转型期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区域格局上大致体现为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梯度减弱趋势。东南沿海无疑是市场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相应地其行业协会也应有较大程度的发展。
六、变“维护者”为“协调者”
变价格垄断者的“维护者”为市场竞争的“协调者”。在成熟的市场中,行业协会具有不可替代的协调、指导功能。然而中国目前有些行业协会,专家却认为它不过兼有政府管理和行业协调的“二政府”。而这种定位不准的直接后果,是行业协会在行使功能时,往往过多地维护政府和企业的利益,忽视市场和消费者的利益。
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以竞争为基础的,竞争离不开协商,行会的协商作用是有效竞争的重要前提和条件。行业内务企业之间发生各种利益冲突时,行业协会应从行业整体与根本利益出发,通过各种手段协调企业间的矛盾,以保证行业内部企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