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水仙退市引发争议
http://finance.qq.com/zt2010/ptsx/index.htm2010年11月25日19:40南方网我要评论(1) 字号:T|T
原载于2001年5月14日南方网
4月20日,随着PT水仙的《关于申请延长上市期限的报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否决,PT水仙结束了自身刚刚8年的上市生命,无可避免的走上了摘牌路,成为中国证券市场首个退市公司。
针对PT水仙的退市,社会各界一直以来有着较多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PT水仙的退市开创了中国证券市场只进不退之先河,使退出机制真正在中国证券市场确立起来;但同时,很多人又在为PT水仙喊冤,因为中国证券市场适合退市的上市公司实在太多了,比PT水仙亏损得更严重的公司也一大把,有关管理层不该首先拿PT水仙开刀;最热闹的莫过于PT水仙9股东起诉上交所了,他们的理由是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条文前后矛盾,给他们带来了损失。仙之冤
PT水仙不幸地成为退市机制实施后首家“下课”的上市公司。但随着资不抵债程度较PT水仙更严重的PT农商社和PT双鹿先后获准宽限半年,各界为PT水仙“下课”而喊冤的声音渐渐响起来。
一种观点认为,PT水仙的资产质量在可能退市的PT公司和准PT公司中并不算最严重。资不抵债在ST公司和PT公司中是一种多见不怪的“正常”现象,PT水仙相对还是较轻的。再说经营现状,PT水仙去年主营业务利润1420万元,呈正值,这在PT家族中同样非常难能可贵。PT双鹿和即将戴上PT帽的ST南洋完全成为“植物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均在去年为零。
另一种观点认为,PT水仙并非一家违法违规的问题公司,亏损主要是经营不善、合资失败所造成。如今那些被投资者深恶痛绝的弄虚作假、经济犯罪的亏损公司,仍然受到重组保护伞的关照,而PT水仙却成为第一家“下课”的公司,这样做未免有点不公平。有关监管部门不该只是抓住亏损来说事,更应该对那些弄虚作假和涉嫌经济犯罪的公司进行查处。仙中“彩”
那么,PT水仙为何申请宽限期没有PT农商社和PT双鹿走运呢?PT水仙的退市到底冤不冤呢?上交所的说法是完全按规定公平对待每一家公司的。那到底是什么原因促成了PT水仙的提前出局呢?有关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上月末出年报的时候,PT双鹿、PT农商社、PT网点与PT水仙几乎都声称,“重组正在努力中,但尚未有实质性突破”。结果PT水仙一家被判“突然死亡”,是因为该公司缺少债权人对债务重组的承诺,而PT农商社等申请宽限期过关的PT公司都在这方面持有“王牌”。“五一”前传来的信息显示,PT农商社和PT双鹿均已着手实施重大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PT双鹿最大的债权人,豁免公司债务3·18亿元;PT农商社总计9·67亿元债务由控股股东帮助结清。与此同时,控股股东还分别托管部分盈利企业给PT农商社和PT双鹿,使两家昔日严重亏损的PT公司在2001年将有作为净收益的现金流入。
当然,现已实施的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仍不能保证PT农商社和PT双鹿2001年中期盈利,特别不能说明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但剥离巨额债务,既是PT公司复活的前提,也是PT水仙所缺少的。PT水仙年初重组的流产,便是卡壳在2亿元债务本金难以剥离的问题上。证交所审批宽限期时把握的是亏损公司重组扭亏的可能性,PT水仙就因为债务重组无望而遭“突然死亡”。而PT农商社和PT双鹿尽管原来资不抵债更严重,但债务重组的成功提高了重组扭亏的预期。剥离巨额债务后的“壳”相对容易实施进一步的重组,PT农商社2000年末原有负债合计11·37亿元,结清其中的9·67亿元债务后,公司极可能通过重组彻底对“壳”内资产“换血”。
PT水仙的正式退市引起了部分PT水仙小股东的强烈反应。他们认为,上交所与证监会的有关PT股票的“游戏规则”前后矛盾,造成他们在投资PT水仙股票时蒙受重大损失。为此,9位PT水仙股东已于4月25日联名将一纸诉状送达上海市浦东人民法院,状告上交所和证监会。
这9位PT水仙小股东共拥有PT水仙股票数万股,都是在中国证监会今年2月22日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前买的。9位股东购买PT水仙的初衷源于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0年修订本)》(下称“规则”),该规则的10·1·11条规定,PT股票“在暂停上市后三年内的任何一年有盈余的,可向本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本所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恢复该公司股票上市。”这9位股东寄希望于PT水仙能在该“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后三年内”(而非“退市”)扭亏为盈,因而买入股票后一直未抛。
他们表示,完全知道投资股市需要承担市场风险。然而,上交所的“规则”并未改变,证监会的“办法”又要执行,那么,由“规则”与“办法”引起的矛盾给中小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又该由谁承担?他们认为,中小投资者无法在承担市场风险的同时,又承担突如其来的政策风险,最终决定寻求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截止记者发稿时为止,仍没有法院受理这一案件的消息,而这场由中国首个退市公司引出的诉讼,注定将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本版撰文本报记者邓安葆丁秀洪背景
PT水仙的9位股东正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状告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这一行动,使本来已经颇多争议的退市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据了解,状告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这9位股东共拥有PT水仙股票数万股。9名PT水仙股东的起诉理由是,上交所与证监会的有关PT股票的政策法规前后矛盾,造成他们在投资PT水仙股票时蒙受了重大损失。他们认为,中小投资者无法在承担市场风险的同时,又承担突如其来的政策风险,因而决定寻求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说:PT水仙的退市本身它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有关事件是否真是要打官司,那就请到法院去,法院必定会给一个公平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