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会问另一个问题:有多少人分享了经济起飞的成果?又有多少人被这趟疾驰的新干线列车抛下?
日本给出的答案是:
1亿总中流。从1955年开始,日本社会学界进行全国的“社会分层与流动调查”(SSM调查),到1980年代,有70%的接受调查者认为自己属于中流阶层,而来自日本政府“国民生活舆论调查”的数字则是接近90%。1984年,东京大学教授村上泰亮在他那本著名的《新中间大众的时间》里写道:“就一般趋势而言,蓝领与白领的区别应视为古典资本主义时期的一种惰性,将逐渐失去其存在意义……”
“主要是税制。”日本一家主流经济报纸的记者认为这很好解释,“日本最大的税源是企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钱人要交很多税,有的要占收入的65%,此外遗产税也很厉害,很多人几乎承受不了……
决定税制的是日本很优秀的官僚,他们毕业于名校,有这个理想:日本社会应该是公平、平等的。”
日本财团会长笹川阳平年轻时交税最高曾达到收入的80%,“那几乎就是拿一个手续费了!收税是调节贫富差距、稳定社会情绪非常重要的手段,我今年77岁了,我死后我的房子就要卖掉交税,不然会有很多麻烦。”
笹川阳平曾多次造访中国,“我常说,
日本是国家财政赤字,但老百姓过得还可以,中国也许正相反吧。当然,
邓小平先生的先富论是没有错,但可能他也不会想到现在中国的贫富差距会这么大。今后中国应该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社会福利方面,包括医疗、食品安全等等,这才是一个国家真正富裕的标准。”
日本工会总联合会前代表世森清从劳动者的角度给出了另一种解释:从1955年开始,日本的劳动者开始联合起来,向资方提出涨工资等要求,由于日本的财政年度到 3月31日终结,所以抗争多在樱花开放前的早春,是为“春斗”。“战后日本多有劳资冲突,受到惩罚的都是工人,”世森清说,“1950年前后,日本通过了劳动组合法、劳动基准法、劳动关系调整法等‘劳动三法’,组织权和罢工权从制度上得到了保障。”
而通过劳资谈判,双方又通过一个被称为“生产力三原则”的协议:首先,双方同意冲突对彼此无好处,应该坐下来谈,以建立劳资协定;协议制定后,资方可以给劳方一个长期雇佣的承诺;保证利益在经营者、劳动者和消费者间公平分配。对于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企业内工会这日企的“三神器”,索尼的创始人盛田昭夫在《日本可以说不》里说得更漂亮些: “日本的公司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就像一个人结了婚,即使生了一个身体有残障的孩子,仍要一辈子照顾他一样,是不能轻易解雇的。而日本的员工,由于了解所谓的命运共同体,因此,为了将来,‘现在’可以忍耐。当公司方面若提出为了将来,想将盈余转增资,或投资于设备时,工会组织不会无理取闹,而有和解、妥协的余地。”
在日本采访期间,我们好几次听到这样的话,“日本人对贫富差距的容忍度极低”,而常被拿来的例子是,
日本最穷的冲绳,人均收入也达到了最富有的东京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