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
(1998年3月25日 *****[1998]10号)
一、清理整顿的对象与范围
本方案所称非法股票交易,
是指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设立的产权交易所(中心)、证券交易中心和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等机构,所从事的非上市公司股票、股权证等股权类证券(以下简称“股票”)的交易活动。在上述交易场所非法从事的投资基金交易活动的清理整顿方案,另行制定。
河南交易所是工信部批准的。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
(1998年3月25日 *****[1998]10号)))))规定也应是属于清理整顿的对象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