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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把百姓股民当傻瓜对待
小小草儿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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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2-22   

把百姓股民当傻瓜对待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小李 执行加亮操作(2010-12-22)
    看看清一色的报道,都是说退市制度是遏制炒垃圾股的法宝,只要一出证券市场就净化有序了。而几年前的退市我们看到了什么,上市公司虚假上市恶意掏空转移资产最后积极要求退市逃脱罪责,而只让投资者血本无归,这么多年下来大家看到退市并没有起到震慑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作用。现在退市制度又提上案头,为什么一切就不从源头抓起呢,如果上市时严格把关,公司第一笔侵害股民利益和违规行为出现时马上制裁,还会只剩壳时才发现问题吗?我们的监管部门没有做到自己该做的,而把责任全推给投资者。这使我们想起上海的静安大火,如果从工程开始严格按制度,还会走到到最后那步出现无证电焊工吗?最后判定罪责就是严惩电焊工;我们的股市也是这样,最后严惩持有退市股的股民,而前面一系列根本的问题却一笔带过。股民老百姓在他们眼里是什么?
    再看看10几年前所说为防范金融风险关闭的各地柜台系统,我们看到了什么?千千万万的家庭积蓄随着关闭灰飞烟灭,而那些罪魁不规范上柜的企业和批准企业上柜的各部门赚得盘满钵满积极配合关闭,没有人制裁追究他们,反而随着关闭让这些企业肆无忌惮掏空再重新注册新公司,为的是不分红和销去以前的赃,一个个家庭欲哭无泪欲诉无门,难道让普通百姓破产让犯罪企业和部门逍遥就是所谓的那次有效控制住了金融风险。我们看看在肯德基用吸管喝热饮烫伤嘴的老太太,法院判令肯德基赔偿老太太几百万美元。如果在我们这里早被法院一句:你成年人不知凉热呀有啥可告的。美国法律就不同,他要求企业必须要无微不至的为顾客着想,如热饮就应标注不能用吸管,用重罚警戒企业保护弱者。而我们吃的粮食蔬菜都快被药死了也没人为我们撑腰,当然高层是粮食蔬菜猪牛羊肉自种自养自足和我们不一样的,难道老百姓真是蚁命,任人踩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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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0 2010-12-22 优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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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河卒5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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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2-22   
权大于法呀!
ls212531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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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2-22   
好文章,顶起来。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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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2-22   
退市制度又提上案头


上市公司虚假上市恶意掏空转移资产最后积极要求退市逃脱罪责



只让投资者血本无归


没有起到震慑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作用


遏制炒垃圾股的法宝
nba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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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0-12-22   
回 楼主(小小草儿) 的帖子
说得好!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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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0-12-22   
以后的国际板的退市制度与国内股票的退市制度能是一样的吗?
白正腐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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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0-12-22   
说得好
两网难民恨贪官(白正腐)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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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0-12-22   
假如中国和美国各同时上市一家资产与股价相等、企业性质一样的公司,如果都亏损三年,那么中国的就退市了,而美国不到一美元就不出局.,中国的企业就垮了,而美国的企业反而会起死回生。
---------另外,美国的企业可以做长远的打算,而中国企业只能考虑两三年的打算,多年后中国企业必被美国企业打败。


国际板也沿用三年退市制度还有人敢买吗?

我觉得当时中国股票市场推出退市制度是特定时期的一种谋略-------

既然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三年不来了

也应该补偿一下为大局而奄奄一息的老三板了


010288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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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0-12-22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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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0-12-22   
11111
把老三板百姓股民当羊羔喂狼!
xiaocaobeihei
小小草儿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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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0-12-22   
我们的管理层总说是借鉴了美国的先进经验,而我们看到的是只拿来了对他们有益的一部分。比如退市制度我们就没把美国的司法救济和严惩造假者拿来,美国的做法是成立专项基金用于赔偿受害者。同时让侵权者吐出违法所得,通过巨额赔偿,起到让违法者不敢逾规越矩的震慑作用。美国的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5位董事经参议院批准后由美国总统委任。亮点是基于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董事会的主席与副主席由总统从社会公众人士中进行任命。而我们05年说仿照美国成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董事会由来自中国证监会、央行、财政部及上证所、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8名品级官员构成。基金来源:一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二是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三是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四是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五是国内外机构、组织及个人的捐赠;六是其他合法收入。 当时说成立此基金是为防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破产所需,而成立此基金后马上就推出三方存管,根本就不存在挪用保证金之说了,但依然雷打不动的借此名收取投资者保护费,却不把美国的司法救济拿来帮助证券市场最弱势的投资者,完全忘记当初成立此基金时所说目的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信心起码一条就是公平公正,而不是进行投资者教育和填写风险投资书就可以逃脱监管者的责任。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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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0-12-22   
回 10楼(小小草儿) 的帖子
说得好

海龟精英利益集团学了个“三不象”回来
[ 此帖被自然规律在2010-12-22 21:53重新编辑 ]
花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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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0-12-22   
花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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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0-12-22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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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0-12-22   
比如退市制度我们就没把美国的司法救济和严惩造假者拿来






建议清除参与制定国际板及退市制度的裸官



[ 此帖被大林在2010-12-22 21:24重新编辑 ]
老狼12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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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0-12-22   
叫汉奸买办清除裸官.有可能吗?......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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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0-12-23   
在法治下的社会,我先说下律师和法学家,他们自诩为法律职业共同体,需要级高的专业素养,高度信仰法律,敢于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而斗争,为权利而斗争。也就是说他们是社会的精英,他们才代表公平与正义,好一个“无冕之王”。他们以法律为工具合法或不合法的攫取利益和社会地位,所以最极力为法治呐喊的就是他们,因为一个完全按法律运行的社会,他们就是真正的王,比记者这个无冕之王的职业强悍多了!记者只能以笔杀人!而他们可以以法杀人,而且没有任何问题。他们是职业法律人,他们精通法律,而现代社会的法律又是如此繁杂,以至于不经职业培训根本不能掌握,而且即使是大律师,大法官,大法学家也只能精通一部分,何况是你们呢?且不说智力和受教育是有差别的。在公正的法律面前。你提着权利之剑和他们厮杀的结果只能是——惨败!他们是全副武装的武士,而你,只是寸衣蔽体的平民!拿着的剑可能剑锋还是指向自己的!然后 公正的法律只能宣告的的失败,然后 把你的蔽体寸布也收缴过去作为诉讼的社会代价。为什么你会失败?即使你完全站在真理的一方 你也可能失败,因为法律可是比人还不确定的,法律条文浩如烟海总有对你有利的,而你找不到,大律师们却找的到,你的小律师只能和你一样被嘲笑。所以,法律面前的裁决如果没有合理合法的人治的介入或者说是人民的介入,那就纯粹是双方一切社会资源和政治资源的对抗,如果你没有什么资源就不用妄图依靠法律了。


zhaiziwuyouzhixiang
花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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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1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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