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 岳 5:关于资产置换、股权转让实施结果
--------------------------------------------------------------------------------
2003-01-21 06:44
山东港岳永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股权转让实施结果的公告
根据«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就公司于2002年9月12日股份转让公告书中公司审计报告第11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资产置换、股权转让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泰安港岳实业总公司、曲阜展辉房地产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圣华物资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股份转让给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泰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泰安远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泰安市虹洋电子有限公司、曲阜市大道传播有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因涉及转让金的支付方式等正在协商办理审批中。
2、山东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与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2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商定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以置换本公司沭化分公司的全部资产70,712,684.18元作为股份转让金,受让山东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3104.35万股股份;同日本公司与泰安港岳铭工贸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拟将本公司沭化分公司全部资产70,712,684.18元(山东新求是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鲁新求评报字[2002]第12号评估净值)与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毛纺设备(即毛条生产线)154,607,670.00元(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华岳分所[2002]第10号评估资产净额)中的70,712,684.18元进行等价置换。
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与济南天发房地产(集团)总公司于2002年7月1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同意受让济南天发房地产(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3961.74万股股份,转让金额为8319.654万元。后经两公司与本公司协商于2002年9月1日签署《协议书》,商定先由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用毛纺设备(即毛条生产线)154,607,670.00元中的83,894,985.82元按1:0.98置换本公司天发大厦房产81,959,810.60元(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一会评报字[2002]第2-054号评估净值);然后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用置换的天发大厦房产作为受让济南天发房地产(集团)总公司3961.74万股股份的转让金,其差价1,236,729.40元由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用现金支付。
以上资产置换和股权转让事项经本公司2002年9月8日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拟置出的沭化分公司全部资产已于2002年9月9日与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交接完毕;拟置出的天发大厦房产已于2002年9月10日与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交接完毕。
公司拟置入的资产毛纺设备(即毛条生产线)已于2002年9月13日与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交接完毕。
股权转让事项经本公司2002年9月8日股东大会通过后,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山东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与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12日资产交接完成后,山东省体改办于2002年9月29日鲁体改字[2002]75号批准股权转让事项;济南天发房地产(集团)总公司于2002年9月20日收到泰安港岳铭山工贸有限公司天发大厦房产和现金后,经省财政厅鲁财国股[2002]137号文件同意,山东省体改办于2002年12月23日鲁体改字[2002]107号文件批准股权转让事项。
3、以上股权转让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4、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调整了公司股权结构,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趋完善。同时公司通过置换进入的毛纺设备,使公司主营业务更加突出,资产得到优化,公司资产盈利能力将会显著增加。
特此公告。
山东港岳永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