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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加国遣返中国外逃犯曾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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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02-18   

加国遣返中国外逃犯曾汉林

加国遣返中国外逃犯曾汉林

骗走成都一公司3500万元 为中国10大诈骗通缉犯之一

当地时间2月16日,被列入中国警方“10大诈骗通缉犯”之一的曾汉林被加拿大政府遣返回中国,17日抵京。曾汉林曾是广东商人,2000年涉及一起经济诈骗案,在中国警方追捕下,逃往加国。加当局拒绝了其提出的避难请求。

曾汉林及其律师多方活动,希望加当局撤消该遣返令。今年2月15日,曾的律师还警告联邦法院称,曾回到中国后,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或“遭受酷刑”。但加拿大联邦法院皇家律师于同日表态,认为曾回国后只会面临目前已受到的“合同欺诈”指控,最多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曾对自己会被处以死刑的担心“纯属猜测”。

2月16日早晨,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博伊文裁定,法院不会延缓对曾汉林的遣返令,他将于当日下午由加拿大边境部门官员押送登机,17日下午抵达北京,交由中国公安机关接管。

新闻回放

曾汉林空手套走3500万后逃匿

1997年,联益股份的第一大股东联益集团将40%的法人股转让给广东飞龙,联益与飞龙的联姻当时被看作是中国资本市场具有创新意识的重组事件。1999年8月,联益集团向成都市公安局报案,告广东飞龙涉嫌诈骗。

随后,公安部发布的通缉令指出,1998年6月,犯罪嫌疑人曾汉林隐瞒事实真相,采用虚假手段,使用伪造的银行存款证明和汇款凭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诈骗成都联益(集团)公司持有的“成都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0%的法人股(价值6500万元人民币),在银行质押贷款3500万元人民币后逃匿。

经公安、检察机关查实:广东飞龙在“资产重组”前就是资不抵债的空壳公司,1998年就没有到工商局年检,案发时办公楼里早已人去楼空,债务高达9600万元。检察机关认定:广东飞龙在根本无履约能力的情况下,隐瞒事实真相,采用虚假的银行证明,以资产重组为诱饵,诈骗法人股用以还债,酿成了这起国内上市公司法人股被骗的第一案。成都市公安局将此案作为特大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抓获了飞龙的副总经理张朝晖,公安部发出2000年第3号通缉令缉捕曾汉林。

本组稿件据 《市场报》《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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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02-19   
泪流满面六问西安市政府 (福建厦门赖呈星事件的再版,百年以前清王朝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再现!)

一问:既然许宗林当时已被定为行贿罪,怎么还能为匪做歹一年有余?而事实上也正是在其被定为行贿罪后,才使其变本加厉地、疯狂进行违规*作,为大股东巨额贷款提供担保、将公司的资产不计后果的予以抵押等等,从银行疯狂骗贷20亿,然后裹携出逃国外,最终将ST达尔曼致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二问:在这个事件的整个过程中,西安市的政府起到了催化、加速的作用,不知其用意何在?
三问:人们不仅要问,难道这事件的背后另有主谋或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四问:难道是有人*走许宗林?
五问:难道真的是 象福建厦门的赖昌星事件一样,会牵出一窝大硕鼠(腐败分子)来?
六问:难道他是替罪羊? (最近公司副董事长接受采访时称,公司董事会几次强烈要求董事长许宗林赶回公司。6月18日,许宗林复函公司表达了三层意思——其一,他本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于7月15日前返回西安;其二,他没拿过ST达尔曼一分钱;其三,他希望把公司的问题彻底查清,最终还他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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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02-19   
达尔曼的头何是回来,也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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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02-19   
论“拣了芝麻而丢了西瓜”


抓杨永明而逼走许宗林,对于国家来说,那是拣了芝麻而丢了西瓜,但是,对于那些因许宗林而发了大财的贪官污吏来说,则是拣了西瓜而丢了芝麻,或者叫舍车保帅。
福建厦门的赖呈星事件在赖呈星仓皇逃离后,挖出了几百个F·B分子;而西安达尔曼公司的许宗林则是在其马前卒杨永明被抓后,并在其本人被定为行贿罪后,悠悠哉哉一年有余进行作案,进行违规操作,为大股东巨额贷款提供担保、将公司的资产不计后果的予以抵押等等,从银行疯狂骗贷20亿,然后裹携出逃国外。
西安达尔曼公司的许宗林的出逃要比福建厦门的赖呈星出逃,性质更为恶劣,这些蛀虫们玩的障眼法自以为十分高明,貌视上他们在抓坏人,实际上是在打草惊蛇、贼喊捉贼、通风报信以及转移人们的注意力,为许宗林的进一步犯罪在打掩护,在这个事件的整个过程中,西安市的政府起到了催化、加速的作用,其用意可谓“司马昭之心,(谁人不知)路人皆知”。

附1:对于9家银行对达尔曼及其相关企业提供贷款和担保的详情,银行方面讳莫如深。贷款数额位居9家银行之首的招商银行西安分行,以需经总行同意为由,拒绝记者采访。而西安市商业银行资产保全部负责人干脆回答“不能提供任何信息”。具体对达尔曼发生借贷关系的光大银行城南支行某人士则称“什么情况都不知道”。
据了解,9家银行提供给达尔曼的贷款均集中在2003年至2004年,在达尔曼提供做担保的企业中,除了大股东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外,还有西安达尔曼化学工业公司、西安达尔曼专卖店、西安达尔曼房地产公司和西安海拓普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公司。

附2:据记者所知的一个版本是,许宗林出走可能与2002年西安市原体改办主任杨永明有关。杨永明因大肆收受达尔曼、西安旅游等原始股和现金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据称,当时许宗林曾被有关方面暗示可以指认杨永明索贿而规避处罚,但最终当许如此照做时,另一方反悔了,许还是行贿罪。“这对许宗林无疑是较大的打击。”上海的一家投资公司老总说,“2003年后,许宗林开始大面积贷款,做好金蝉脱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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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1-02-22   
状告西安市政府不作为

一、2005年出的广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7月5日收到了《西安市人民*Z*F*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和生产经营工作小组的通知》(市国资发〔2005〕52号)。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推动达尔曼公司资产重组,促进达尔曼公司生产经营,经市*Z*F*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在西安市人民*Z*F*达尔曼社会风险问题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成立两个工作小组。一是达尔曼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审查重组方资质条件、协调处理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股权转让、债务处置等工作;二是达尔曼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恢复达尔曼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事项。
特此公告。

二、五年过去了,一点成效也没有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披露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经营活动完全处于停滞状态,且财务人员不足,因此,公司无法披露2010年半年度报告。对此,本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还A股股民一个真实的达尔曼股份公司

  “股市有风险,后果自负!”没错,但它是在规范运做的前提下,600788(目前的400037)达尔曼在许宗林及其后台以及一批身居高位或要职的死党的操纵下,欺上瞒下、暗箱操作,瞒天过海、空手套白狼,许宗林在当时已被定为行贿罪的情况之下,还能为匪做歹一年有余,变本加厉地、疯狂地进行违规操作,为大股东巨额贷款提供担保、将公司的资产不计后果的予以抵押等等,从银行疯狂骗贷20亿,然后裹携顺利出逃国外,活生生地把一个资产优质、在目前生存与发展完全不成问题的上市公司,不久前刚刚融资成功拥有大量货币资金的上市公司,创造性的、史无前地、非常非常滑稽地、莫名其妙地将其整得是千疮百孔、体无完肤,最终将ST达尔曼致于万劫不复的境地,到了现在无法经营、无以为生的地步,这些蛀虫是多么的富有创造性啊!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简直是创造性思维的反面教材!

  许宗林造假是许宗林个人的品质问题,许宗林行贿,杨永明受贿,以及杨永明为许宗林的上市鞍前马后奔波好象与A股的股民无关;杨永明因大肆收受达尔曼、西安旅游等原始股和现金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当时许宗林曾被有关方面暗示可以指认杨永明索贿而规避处罚,但最终当许如此照做时,另一方反悔了,许还是行贿罪;这对许宗林精神上是较大的打击,许宗林狗急跳墙,2003年后许宗林开始做好金蝉脱壳的准备,变本加厉地、疯狂进行违规操作,开始大面积贷款,为大股东巨额贷款提供担保、将公司的资产不计后果的予以抵押等等,最终从银行疯狂骗贷20亿,然后裹携出逃国外,将ST达尔曼致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这一切与A股股民有什么关系呢?
  请问A股股民的哪一款义务曾经被减免过?1996-12-17上网发行2,100.00万股(发行价格:7.3元)的发行募集款交了,上网发行中签率只有:2.637%;1998-09-11、2001-02-28分别按10配2、10配3、每股配股价10元的配售款也交了,...,哪为什么达尔曼股份公司说没了就没了?这与流氓跟无赖的行径又有何两样?
    达尔曼退市进入三板就如同警察抓住小偷(作假恶意侵占的大股东),然后把丢东西受骗的人(公众股东)给枪毙了,就当失窃这件事没有发生。还以为这是减少失窃的好办法。就象600788(目前的400037)等,公众股东不仅受大股东的骗而且还要受管理者的枪毙(退市)。
    
四、出于对股市稳定与社会稳定负责,管理层或地方政府必须积极地为退市公司寻找出路

    很多退市公司,均是在圈到大笔资金后,业绩出现莫名下降,直至揭开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财务造假、假重组等违规黑幕。除了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在上市之初就存在的严重问题也不容忽视。企业包装上市,甚至伪装上市,存在着根本性缺陷———上市基础不真实、不牢靠。由于相关制度还不完善,不少公司往往无视公众投资者利益,将“内絮外玉”包装上市,其目的就是为了圈钱。这样的上市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是必然的。
    三板市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股市风险爆发的助推器。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一方面,大股东通过上市公司股票发行或增发不断融资圈钱;另一方面又通过退市机制,使这些“圈钱公司”与管理层的责任得以解脱。
   退市机制的实施,并不能与提升主板市场上市公司质量等同起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首先要把好“入市”关,严控新股发行的质量。最重要的是,要在公司上市运作过程中加强监管,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忽略了这两点,而过分强调“退市”对上市公司的反向促动,岂不是本末倒置?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三板市场应是上市公司资源双向流动的平台,而不只是退市公司的合法退路。但中国股市三板市场设立以来,基本上是单向流动的,“退”成了这个市场的最主要功能。业内人士指出,在把好入市关口、加强上市监管后,推动退市公司重组上市才是三板市场改观的关键。如何推动?最重要一点,就是从大股东做起,加强惩罚力度、建立连带责任,要使绩差和问题公司成为其永远的“包袱”,而不是一甩了之。

    强烈要求西安市政府真正行动起来,提高办事效率,以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真正做点实事,使其成立五年之久的达尔曼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小组和达尔曼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小组“早”出一点成绩,不然,人们会怀疑西安市的政府官员是吃闲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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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1-02-23   
福建厦门的赖呈星事件在赖呈星仓皇逃离后,挖出了几百个F·B分子;而西安达尔曼公司的许宗林则是在其马前卒杨永明被抓后,并在其本人被定为行贿罪后,悠悠哉哉一年有余进行作案,进行违规操作,为大股东巨额贷款提供担保、将公司的资产不计后果的予以抵押等等,从银行疯狂骗贷20亿,然后裹携出逃国外。
西安达尔曼公司的许宗林的出逃要比福建厦门的赖呈星出逃,性质更为恶劣,这些蛀虫们玩的障眼法自以为十分高明,貌视上他们在抓坏人,实际上是在打草惊蛇、贼喊捉贼、通风报信以及转移人们的注意力,为许宗林的进一步犯罪在打掩护,在这个事件的整个过程中,西安市的政府起到了催化、加速的作用,其用意可谓“司马昭之心,(谁人不知)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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