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法院受理本公司破产重整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0 年12 月1 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鄂荆中民破字
第5-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
整申请,同时作出[2010]鄂荆中民破字第5-2 号《决定书》,指定由戴刚年等人
组成的清算组担任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根据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 年12 月25 日发布的公告,公司的债
权人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 日内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
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1 年5 月25 日
上午9 时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具体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南环路)
召开。管理人地址:洪湖市城关玉沙路75 号;联系电话:0716-2422929;联系
人:乐观晖。
二、债权申报情况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管理人已开展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截至 2011 年2 月28 日,已有 18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3,996,935,891.16 元。
管理人将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后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经核
查无异议的债权,将申请法院予以裁定确认。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管理人已初步接管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根据所掌握的公
2
司资产和负债情况,再次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提示:
1、由于公司被依法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简称:生态1,代码:400027)自2010 年12 月31 日起开始停牌,暂停转
让;
2、本案系债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
出申请,并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实施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的有关规定,为了使重整后的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重整计划
(草案)会涉及控股股东、中小股东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益调整,且由于公司
负债巨大,权益调整的比例也会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本次重整不成功,
本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因此,本公司存在重整不成功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管理人将在公司破产重整期间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管理人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