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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山东产权上市公司--恒通小股东集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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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03-18   

山东产权上市公司--恒通小股东集体维权



◆导报首席记者 段海涛

    北京  济南报道

    “3·15”除了消费者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也在*****。

    当日下午3点左右,刚从北京赶到济南的徐波和从烟台赶来的孔繁航、慕德刚等另外五六位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化工”)的小股东,在济南经七路证券大厦门口拉起了“*****”的横幅,正式展开*****之旅。

    由于不满在阳煤化工借壳*ST 东碳(600691)方案中被剥离上市资格(本报1月10日A1版《恒通化工内部职工股遭“边缘化”》曾予报道),恒通化工小股东已委托律师向阳煤化工发出律师函,直指借壳方案中的不公之处,而针对个别自然人的定向增发行为也被小股东们认为存在猫腻,有利益输送嫌疑。

    抱团*****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恒通化工3287万股社会公众股能否上市牵涉数千名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他们大部分是山东的普通大众。

    “我们就是要通过这种行动宣示小股东*****的决心。”在和其他股东进入山东证监局递交*****材料前,徐波告诉导报记者,他的多位亲戚朋友共计持有300多万股恒通化工股票。

    “凭什么瞿亮的股份可以上市,我们的就不行呢,这里面一定有猫腻。”持有20万股恒通化工股份的孔繁航说,如果不能一视同仁,哪怕是告到证监会,他们也要坚持下去。

    在此之前的14日晚,徐波和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广亮及其他一些恒通化工小股东一直在北京亚运村的一家会所里研究*****的步骤和策略。导报记者了解到,隋学信、孙举等7名恒通化工小股东已经委托律师向阳煤集团和阳煤化工发出律师函,直指*ST 东碳增发方案导致恒通化工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股份无法上市、违反“三公”原则等行为。

    恒通化工 目前总股本为17586.19万股,阳煤化工持有9000万股,占51.18%;齐鲁一化持有2002.87万股,占11.39%;山东恒业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材料”) 持有2896.19万股,占16.47%;自然人翟亮持有400万股,占2.27%;其余18.69%的股份为内部职工股。

    根据去年12月31日发布的增发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在阳煤化工和齐鲁一化100%股权都由*ST东碳持有后,两者持有的恒通化工62.57%的股份实现了换股上市;再加上*ST 东碳还向自然人瞿亮直接增发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恒通化工2.27%股份,恒通化工总计64.84%的股份实现了换股上市。而其他社会公众股股东则被“抛弃”。

    “本次定向增发后,阳煤化工控制的恒通化工股份全部实现上市,股份得到增值,而我们等待10多年却被排除在外。”徐波说,枣庄、威海、烟台、临沂甚至河北廊坊的众多恒通化工小股东都对*****行动表示支持,下一次行动会召集更多人参与。

    要求同股同权

    孙广亮认为,恒通化工所有社会公众股东通过山东产权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具有公众性质,*ST东碳应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恒通化工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ST东碳在未向恒通化工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情况下,定向增发购买阳煤化工、齐鲁一化、瞿亮持有的恒通化工股份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公平交易权利。

    “阳煤化工及阳煤集团应积极促成*ST东碳调整增发方案,将恒通化工社会公众股股东作为增发对象,以体现同股同权、同股同价。”徐波说。

    而阳煤化工在回函中表示,恒通化工并非上市主体,只是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ST东碳的控股子公司,未涉及新发行股份,不存在同股不同价的情况;且*ST东碳收购瞿亮所持恒通化工股份及阳煤化工股权,是*ST东碳自由选择的结果,根本不涉及所谓恒通化工社会股东公平交易的权利。至于要约收购,阳煤化工认为恒通化工不是上市公司,不受《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约束,收购瞿亮2.27%恒通化工股份也不构成要约收购条件。    “阳煤化工回避了恒通化工64.84%的股份实现了换股上市的事实,只拿瞿亮的2.27%股份说事。再说*ST东碳重组的主导方是阳煤化工,所谓*ST 东碳自由选择向谁增发股份根本站不住脚。”徐波说。

    孙广亮则表示,“即便恒通化工不是上市主体,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股东不能超过200人,恒通化工股东人数远远超过此数,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搁置不动没关系,但要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就必须规范,否则就不能实施定向增发。”

    阳煤化工入股“无效”?

    “当时2009年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回购股份、增资及进行战略性合作议案时,确定的阳煤化工增资价格是每股3.5元,可最后是以每股2.8元的价格增资,受让和增资股份的比例也不对,完全无视股东大会决议。”徐波说。孙广亮表示,如果增资价格确实低于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属违法行为,小股东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法院宣布无效。

    导报记者了解到,在2009年4月29日的股东大会上,恒通化工董事长王永立介绍说,阳煤集团与恒通化工的具体合作方式为阳煤集团通过指定公司现金增资4000万股,收购转让5000万股,总计持有恒通化工9000万股,占据控股地位。恒业材料受托从社会公众股中回购5000万股,回购价3.5元/股,若有差额部分由恒业材料补足。

    根据协议,阳煤集团增资和受让股权的价格都为3.5元/股,是以2008年净资产为基础制定的,但当时据恒通化工财务总监介绍,2008年度恒通化工净资产为每股4.05元,即便经过2008年底2009年初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后,2009年4月的净资产仍有4.80亿元,折合每股净资产3.8元。为了让社会股东们认可这个折扣价格,王永立解释说,阳煤集团的收购价中考虑了煤炭差价因素,也就是说阳煤集团会以合作价向恒通化工供煤,所以收购价要偏低一些。

    但*ST 东碳去年底披露的重组预案显示,2009年12月,恒业材料将其持有的恒通化工4000万股以每股2.8元的价格转让给阳煤化工;同时,阳煤化工按同等价格对恒通化工进行货币增资5000万股。

    以此来看,不仅股东大会通过的收购和增资的股数在执行中进行了对调,价格也比3.5元/股低了0.7元,严重违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但这一行为却被阳煤化工方面描述为是经恒通化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恒通化工小股东们还表示,恒业材料将其持有的恒通化工2002.87万股转让给齐鲁一化一事,在2009年4月的股东大会上根本没讨论,与*ST 东碳披露的信息不符,甚至恒通化工更名也未经过股东大会讨论,阳煤化工及恒通化工在借壳*ST 东碳的信息披露中存在严重的欺骗和误导行为。

    对于小股东们的质疑,导报记者17日下午曾电话联系恒通化工方面,其工作人员对此未予回应,反而让联系公司证券部,但其提供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阳煤化工在回函中表示,根据其与恒通化工法人股东于2009年12月18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股份转让及增资的价格都为2.82元。到底恒通化工在股份转让及增资中是否违背股东大会决议,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导报记者未能从恒通化工得到答案。

    存利益输送嫌疑

    “与3.5元/股相比,阳煤化工以2.8元/股增资后,将恒通化工实际的每股净资产摊薄为3.23元。当时,恒通化工共有社会公众股3287.13万股,累计摊薄社会公众股股份价值为887.53万元,摊薄我当事人股份价值101.58万元。”孙广亮认为,恒通化工的增资行为侵犯了其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其实,恒通化工的小股东更担心阳煤化工借壳*ST 东碳存在利益输送,他们只是牺牲品。

    “瞿亮2008年以3.5元/股受让了400万股恒通化工股份,如果不是确信能上市,那个时候她敢拿这1440万元赌吗?”孔繁航说,如果没有利益关联,阳煤化工主导下的*ST 东碳重组为何要向一个不相干的人定向增发呢?

    导报记者了解到,瞿亮的400万股是直接从恒业材料处受让的,同时从恒业材料获得股份的还有恒通化工的119名中层业务骨干人员,受让股份790万股,价格为2元/股。

    在2009年4 月宣布阳煤集团入主、恒通化工独立上市基本无望的情况下,被定义为自然人股东的119名恒通化工中层业务骨干的790万股都被恒业材料以每股3.5元的价格回购,一年时间每股赚了1.5元,获利比例达75%,也算可观。

    “可瞿亮并未卖出她手里的400万股,表明其对上市比恒通化工一般管理人员更有信心,事实也证明她的‘精明’,*ST东碳把她的股份收购。”徐波分析说,瞿亮2008年才33岁,作为上海一家并不太知名的信息技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她哪来的1440万元?如果没有更大的财力支持,她怎么敢下这么大的赌注在一家摘牌产权企业身上。如果不能获知内幕消息,坚信她的股份能上市,2009年又怎么敢一股不卖持有独立上市无望的恒通化工股票?

    “瞿亮是否是代人持股,或是背后有利益输送,相当可疑。”徐波说。

    此外,中诚信托的出现也增加了恒通化工小股东的猜测。作为阳煤化工的股东,中诚信托可以在重组完成后拥有*ST东碳6438万股股票。而在2004年恒通化工管理层收购公司8086万股的国家股时,就是采取信托方式通过中诚信托与郯城县财政局达成的交易,使恒通化工管理层在获得公司控股权时避免了很多麻烦。

    “阳煤化工成立于2009年6月,同年11月中诚信托以现金66800万元对阳煤化工增资,基于恒业材料与中诚信托此前的良好关系,这其中是否又替恒业材料代持阳煤化工的股份呢?”徐波说,在此次*ST 东碳的增发预案中,恒业材料作为恒通化工管理层的公司竟然没有利益体现,怎么也说不过去,很可能在背后有了股份安排。

    “阳煤化工受让和增资的9000万股是2009年12月完成的,可恒业材料为何在当年6 月就把2002.87 万股以3.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阳煤集团控制的齐鲁一化呢。”徐波说,此举可能是恒业材料在为曲线入股阳煤化工筹资,也可能是通过齐鲁一化预留退路。

    徐波在离开济南时说,山东证监局有关人士建议他们把相关情况向证监会发审委反映,他们也正打算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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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1-03-19   
权证投资者、老三板股民,十几年以来,至今都没有维到权,这是事实!
一盘散沙永远也别想维到权。
贪腐买办权势根本漠视维全!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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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1-03-19   
权证投资者、老三板股民,十几年以来,至今都没有维到权,这是事实!
一盘散沙永远也别想维到权。
贪腐买办权势根本漠视维全!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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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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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1-03-19   
鄙视这种大股东,这事要没人管,这国家早该完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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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03-18   
虽然俺没有恒通但俺强烈支持中小股东的*****行为!……
环保沈阳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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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03-18   
万昌也是如此,抛弃了以前为他们发展做出贡献的小股东,无耻
梦想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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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03-18   
http://paper.dzwww.com/jjdb/data/20110110/html/1/content_3.html

    

◆导报记者 段海涛 临沂报道

    7日上午,鲁南小城郯城的天气略显寒意,而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化工”) 内部职工股股东的心里寒意更浓。

    几天前,上市公司*ST 东碳(600691)发布重组公告,山西阳煤集团旗下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将借壳上市。在该方案中,阳煤化工和自然人瞿亮持有的恒通化工64.84%股份可以转换成*ST东碳新发股份实现上市,而恒通化工的内部职工股股东则不能享受这一待遇。同股不同权,持有十几年的股份却不能分享上市的成果,恒通化工的内部职工股股东认为重组方案明显有违“三公”原则,涉嫌侵害自身利益。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该重组方案还没有经过恒通化工股东大会讨论。而在这个大股东明显受益的讨论方案中,是否该采取大股东回避的原则、是否构成要约收购,是自然人股东能否实现同股同权、内部职工股股东能否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恒通化工主体上市

    “你是从哪儿知道的消息?我们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呢?”7日上午,当导报记者在恒通化工办公室询问阳煤化工借壳*ST 东碳上市、从而实现恒通化工大部分股份换股上市一事时,恒通化工办公室工作人员相当惊讶,在此之前,他们对该方案一点都不知情。

    根据去年12月31日发布的增发股份购买资产预案,*ST 东碳将向阳煤集团等相关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阳煤化工100%股权及部分股东持有的阳煤化工下属公司的股权,即和顺化工52%股权、正元化工60.78%股权、齐鲁一化17.97%股权、恒通化工2.27%股权。

    经初步估算,拟购买资产评估值约为47.3亿元,以发行价10.36元/股计算,*ST 东碳将非公开发行4.56亿股,发行完成后,阳煤化工将实现借壳上市,*ST东碳控股股东变为阳煤集团。

    由于阳煤化工为控股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由下属控股子公司承担,其置入的实体其实是和顺化工、齐鲁一化等公司,恒通化工的大部分股权也就这样实现了换股上市。

    按照重组预案,*ST东碳在增发股份购买了阳煤化工100%股权后,还收购了自然人丁连杰、滕文涛持有的齐鲁一化17.97%的股份,由于阳煤化工还持有齐鲁一化82.03%的股份,实际上齐鲁一化100%股权都进入了上市公司。

    导报记者注意到,恒通化工目前总股本为17586.19万股,阳煤化工持有9000万股,占51.18%的股份;齐鲁一化持有2002.87万股,占11.39%:山东恒业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材料”)持有2896.19万股,占16.47%:自然人翟亮持有400万股,占比2.27%;其余18.69%的股份为内部职工股。

    也就是说,在阳煤化工和齐鲁一化100%股权都由*ST东碳持有后,两者持有的恒通化工62.57%的股份也就实现了换股上市;再加上*ST 东碳还向自然人瞿亮直接增发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恒通化工2.27%股份,恒通化工总计64.84%的股份实现了换股上市。

    内部职工股股东被“抛弃”

    除了自然人瞿亮持有的股份外,恒通化工上市的股份都由阳煤化工持有,其他内部职工股股东则被“抛弃”,由此引发了内部职工股股东的不满。

    “阳煤集团主导的*ST 东碳的增发方案实施后,阳煤化工掌控的恒通化工股份实现100%上市,瞿亮的400万股也实现了100%上市,被回购的1212.87万股也绕着弯实现上市,只有内部职工股股东当初花真金白银,于12年前买的恒通化工股票100%不能上市。这个方案明显违反‘三公’原则,显失公平。”恒通化工一名内部职工股股东给导报记者发邮件说。

    “这个方案不太 合理。”河北廊坊投资者老田8日通过电话告诉导报记者,他原来持有恒通化工25万股,在2009年恒通化工回购时他选择了全部卖出,但在阳煤化工借壳方案出台后,他还是为其他内部职工股股东鸣不平。

    导报记者了解到,恒通化工于1993年8月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6354万元,其中,国家股3354万股,内部职工股3000万股。1997年,恒通化工3000万股内部职工股在山东企业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后来经过派送红股,内部职工股变为4500万股,总股本则增至12586万股,很多自然人就是在那时成为了恒通化工的股东。

    其后,由于国家整顿地方产权交易所,恒通化工被摘牌,其内部职工股股东也陷入漫长的等待,期待着恒通化工有朝一日能上市,从而使自己的股票再次流通。

    2009年4月,为配合阳煤化工入主,恒通化工原大股东恒业材料以每股3.5元的价格回购股份,由于判断阳煤化工入主后,恒通化工将失去独立上市的可能,不少内部职工股股东选择卖出股份,卖出数量在1200万股以上,但更多的内部职工股股东选择坚守。

    但此次阳煤化工借壳上市方案,并未给坚守的恒通化工内部职工股股东以回报。而一旦该方案通过,内部职工股将彻底失去股票上市的可能,坚守12年的内部职工股股东地位也将日益边缘化。

    阳煤化工“低买高卖”

    “恒通化工大部分股份将实现上市,那么该方案是否经过股东大会审议?为何没有考虑内部职工股股东的利益?”7日,导报记者向恒通化工办公室工作人员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但其并未直接回应;在与公司领导沟通后,工作人员让导报记者等候一会,声称相关领导会出面回应。但导报记者等候了一上午,并未有任何公司领导出现。8日导报记者又按离开时的约定,拨通了恒通化工办公室电话,工作人员声称“领导在上班,会解答你所有问题”,并提供了相应电话,但回应至本报截稿时仍没有出现。

    与恒通化工回避表态相对应的是,阳煤化工在入股恒通化工并借壳上市过程中,尽显“低买高卖”的精明。

    在2009年4月底恒通化工股东大会讨论阳煤化工入股一事时,时任恒通化工董事长王永立表示,阳煤集团增资和受让股权的价格都为3.5元/股,是以2008年净资产为基础制定的。但据恒通化工财务总监介绍,2008年度恒通化工净资产为每股4.05元,即便经过国际金融风暴的冲击后,恒通化工目前的净资产仍有4.8亿元,折合每股净资产3.8元。

    尽管3.5元/股的价格已经低于净资产,但恒业材料在回收内部职工股的基础上,仅以该价格向齐鲁一化转让了2002.87万股,而转让给阳煤化工的4000万股价格仅为2.8元/股,阳煤化工增资5000万股也是2.8元/股的价格,远低于股东大会讨论的3.5元/股。

    而在此次借壳中,恒通化工股份却有颇高的溢价。以瞿亮持有的400万股为例,该部分股权是瞿亮2008年以3.5元/股购买的,重组预案显示,该部分股权账面值1189万元,预估值2181万元,预估增值率达到83.46%。而阳煤化工持有的9000万股恒通化工股份以2.8元/股获得,其增值率显然要更高,其低买高卖的本领也让普通投资者望尘莫及。但这样的低买高卖是否损害了恒通化工其他小股东的利益,值得关注。

    是否构成要约收购是焦点

    除了阳煤化工持有的股份上市外,重组预案中*ST东碳还收购了同是自然人瞿亮的股份,这引起很多内部职工股股东不满,认为没有体现同股同权的原则。但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该方案并没有违法违规之处。

    “只要收购资产采取的是定向增发方式,那在法律上就没有问题,和其他的股东也没有关系。”8日,曾代理过多起上市公司索赔案的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通过电话告诉导报记者,阳煤化工借壳*ST 东碳在法律上并无瑕疵。

    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玉认为,恒通化工的换股方案实质上属于股权收购,并没有妨碍到现有内部职工股股东在恒通化工中的投票和收益权,没有破坏同股同权的原则,但值得商榷的地方在于,方案是否构成要约收购。“《证券法》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时就构成要约,收购方应以同样的价格或条件收购其余股份。”张玉说,恒通化工并不是上市公司,是否能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要求,尚未可知。

    导报记者注意到,尽管恒通化工不是上市公司,但由于其曾在山东产权交易所交易过,股东已完全社会化,内部职工股的大部分股东都是分布各地的自然人,和上市公司股东构成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的产权企业,已是实质上的公众公司。“如果公司股份变动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可以考虑参考上市公司的标准执 行。”张玉说。

    按照重组预案,收购完成后,*ST东碳拥有的恒通化工权益已达64.84%,完全符合要约收购的条件。但能否按上市公司标准考量恒通化工的股权变动,最终还要看监管部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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