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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对花花与老人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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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04-10   

对花花与老人队的建议

管理提醒: 本帖被 股海拾贝 设置为精华(2011-04-11)
对花花与老人队的建议 

 
老人队此行重点有2个:

1
、一定面见亲人尚.福.林,向亲人诉说委屈。
2
、递交“170万老三板股民要求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请愿书”,坚决要求证监会在推出新三板推出之前,信守并兑现证监会(2000)29号、(2004)6号、(2004)30号文件,拿出实质性解决方案和时间表,先行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
(1).12年前证监会草率地关闭了两网,造成原两网公司和股民含冤12年,请证监会给现存的8家原两网公司一条生路,让其转板到沪深证交所上市。
(2).2007年之前从主板退市的43家上市公司,系证监会监管疏忽和大股东违法侵占而被掏空退市,证监会有责任安排这些公司通过清欠、股改、重组,尽快回归主板。 
 

附:《170万老三板股民要求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请愿书》 
 

    “老三板”即“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国家法律、国务院法规、证监会和证协会等部门均明确认定中国证券市场合法的组成部份。(见《老三板爱国投资者的呼喚》)。 
    12年来,从徐雅萍到曾彤,中国证监会官员多次正式承诺要尽快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

        证监会还正式在(2000)29号、(2004)6号、(2004)30号文件中承诺要尽快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原两网公司,证监会于2000年、2004年发布29号文和30号文,正式承诺:原两网公司符合上市条件的推荐上市,暂不符合上市条件但有重组基础的进行重组后推荐上市,不具备重组基础的将流通法人股与已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组织有实力的企业收购等措施处理两系统原挂牌股票。中国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原两网公司的上市申请,优先考虑,抓紧审核,争取早日解决。
        关于2007年之前从主板退市的公司,证监会于2004年2月5日在6号文“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允许符合上市条件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退市公司重新恢复上市。还规定:已退市公司要求重新恢复上市,只需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在获得证券交易所核准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即可。

        2007年7月25日,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在北京联合接见老三板上访者时说:证监会两位副主席已经看了你们的信和签名,很重视,并作了批示。你们想要我们做的,有的我们已经在做,你们没有想的,有的我们也在考虑了。

    2010年2月27日,中国证监会曾彤等官员在上海表示:回京后立即向证监会高层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详细通报老三板的特殊情况和老三板广大股民的强烈要求。并向老三板股民代表再次承诺: 
    1、根据证监会办发(2004)30号文件精神,对老三板中提出上市申请报告的公司,证监会应积极受理和指导,并给予优先、从宽、从快的审批。 
    2、根据证监会办发(2000)29号文件精神,对于原两网8家历史遗留问题公司,支持和帮助它们通过重整、重组,转板上市。对于43家退市公司,尽早出台具体有效的措施,支持和帮助通过清欠、股改、重组,上市; 
    3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三板市场实施集中统一有效地监管,加快完善三板公司的管理办法,转板机制,退市机制。 

    鉴于中国证监会已将建立全新的三板交易体系作为2011年工作重点,为了促使证监会信守并履行承诺,我们作为老三板170万股民的代表,特郑重地向证监会递交“170万老三板股民要求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请愿书”。
    我们坚决要求:证监会在推出新三板推出之前,信守并兑现证监会(2000)29号、(2004)6号、(2004)30号文件,先行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并尽快拿出实质性解决方案和时间表。
    我们坚决要求:
    1
、十二年前草率地关闭了两网,给原两网公司和股民造成无比的痛苦和损失。请证监会给现存的8家原两网公司一条生路,让其转板到沪深证交所上市。
    2
、二00七年之前从主板退市的43家上市公司,系监管疏忽和被大股东违法掏空资产而退市,证监会有责任安排这些公司通过清欠、股改、重组,尽快回归主板。 

    为了配合证监会在推出新三板推出之前,先行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向证监会提出关于彻底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十点建议如下:
1、依据国务院第112号令和证.监会第29号、30号文件,尽快制订并公布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兼并重组,吸收合并,破产重整,以股抵债,股权分置改革定向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转板上市等一揽子实施细则,尽快拿出实质性解决方案和时间表。。
2、老三板公司转板上市的条件应比创业板更宽松更简便:只要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达到销售收入5000万元、净利润、300万元、净资产0.5-1元以上,就应特批转板上市。
3、允许老三板公司以向大股东定向增发的方式,购买或置换优质资产进行重组,允许大股东采取“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历年陈债,化解财务风险,实现轻装转板上市。
4、优先受理老三板公司上市申请报告并尽快指导其整改达标。对达标公司,在收到公司转板上市申请报告后的30天内,参照主板*ST公司停牌重组成功后恢复上市的方式,不通过发审委,而予以特批直接转板上市,切实落实“绿色通道”工作机制。
5、对老三板公司中愿意通过ipo融资方式上市的,在收到公司上市申请报告后的30天内,送交发审委审批。发审委对老三板公司的ipo上市申请,应予以特批放行。同时,要设法减轻老三板公司转板上市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支出(包括公关费),减轻老三板公司申请转板上市过程中的经济负担。
6、两网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应进行善后处理。两网8家公司的股票,已在三板市场挂牌交易9年,其交易主体早已是个人投资者,与深沪交易所的流通股票一样已是事实上的公众流通股,两网公司转板上市后,原在三板市场交易的股票应准许立即流通,不再额外征税。
7、以国务院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加强对地方政府推进老三板公司破产重整和转板上市工作的监督力度,坚持以政府的政绩工程与落实老三板公司的转板上市挂起钩来,与化解退市公司的深层次矛盾和危机挂起钩来,与当地政府的新股IPO挂起钩来,与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挂起钩来!
8、对于无力整改重组而最终破产的老三板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购买资产的方式引进新的战略重组方,每次拿出10%的新股按1:1配售给老三板破产公司投资者,通过分批分期换股方式,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9、严禁老三板公司在破产重整,股权分置改革,债务清理,资产和权益调整中发生严重损害流通股东利益的恶性事件。监管部门应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认真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着谁错谁纠,谁罪罚谁的原则,如果上市公司是因大股东的恶意“掏空”行为而导致的退市,则坚决查处大股东的“原罪”,该清偿的清偿,该拍卖的拍卖,该没收的没收,该“以股抵债”的坚决抵债。坚决杜绝大股东的债务由流通股东清偿,大股东犯罪由流通股东去“坐牢”的不公正不公平的恶性事件发生!
10、
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退市公司兼并重组的管理办法,注重保护退市公司破产重整和股权分置改革中流通股东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重组方,大股东以及退市公司三方勾结,再度损害流通股东利益的恶性事件,坚决遏制和杜绝不对等的股权置换,无偿让渡,大比例缩股再增发等变着法子严重侵害流通股东权益的强盗行径,切实为中小投资者撑腰和鸣不平。 

    我们坚决维护老三板投资者的共同利益,坚决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直到最后妥善解决老三板的历史问题为止。 
                                                                                                                                  
老三板百万中小投资者

                                                                                                                                    2011
年 4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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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04-10   
以上请大家増补完善


张工在110407沟通会上的发言(转)




110407共进晚餐,大家共同营造活泼轻松的气氛,但有些话题是很严肃的。

我讲的看法有:

1、三板市场十年缺失法定监管者,这是中国证监会违法行政行为,解决这个问题不需要时间表;

2、三板市场是“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场所”三个中的一个,对此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已经形成了共识,并有公开发表的文件为证.
但是你们十年来没有依法赋予这个证券交易场所应有的基本功能:“资源优化配置”、价值发现、资产重组规则、融资兼并规章等等。什么是“资源优化配置”?由市场力量使好的更好,差的变好,生病的得到治疗等等。沪深两所一建立就设有此功能,但是三板没有。三板公司并没有被清出证券市场,它们虽然暂时终止了交易所市场的挂牌,却没有被清退至证券交易场所以外,被“终止”没被“开除”,只是去了三板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可以比方成“留级生”,没有被开除“校籍”(喻指没有清出证券市场)。“留级生”应当享有继续得到“学校育人”功能,享受“学校”应有的教育条件。可是如今没有,那是这是中国证监会的责任!证券法规定你们八项职责中首要一职,但在三板没有做,认识不足,不作为,有偏见甚至歧视。解决这个问题目前不再需要时间表,投资者给了你们十年时间,只要放下权力的傲慢,认真学法执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真正落实到实处,没有过不了的坎、解决不了的问题。;

3、三板公司重组问题既有地方政府的责任,也有证监会的责任。不能混为一谈,不能相互推诿扯皮。证监会的问题归证监会解决,地方政府的责任归地方政府承担。依法上岗监管、赋予证券市场基本功能、制定对应规则与制度是你们的法定责任,你们做好了,我们决不再来找你们。而属于地方政府的问题,我们会去找地方政府的,上海投资者找过金融办、国资办、市政府*****办。地方政府希望你们证监会能给解决退市公司的遗留问题有明确说法,如果存心诚意允许公司“活”,则请你们给他们一个明确的态度,制定一个清晰明白的标准。上海政府表示有钱有资源,但证监会有了明确政策后,地方政府才能有所作为;

4、解决老三板问题并不复杂,全世界证券市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仅有51家,其中两网8家,退市43家,总共51家的历史问题好解决,关键是证监会的认识问题。(详细阐述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非上市非公众公司与证券市场外的未上市公众公司、未上市非公众公司的法定含意与现状,特别提醒在座亲友们,本人所讲的都是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和证监会文件规章、领导讲话以及证券业协会公开文件)。
目前,你们认为新三板是国家当前战略,高度重视,我告诉在座各位80后官员,老三板公司当初上市更是国家处於关键时期的国家战略:涉及国民经济生死存亡的经济体制转型战略,当时计划经济走到了尽头,需要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为此,三板投资者作出了牺牲,他们是真正的爱国投资者。没有过去战略的实现,就没有今天的战略,也就没有在座年轻官员们充满美好憧情的今天,此时你们不能忘记前辈投资者,更不能过河拆桥。 忘记过去就是背叛!

5、“再上市”不就是转板吗?这个提法出现在2004年2月5日文件中,文件明确了原则,指定三个单位拟定相应规章制度,六年了进展如何?为什么不督办?这个文件就四个问题表明了你们态度,股份转让、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重组和再上市。基本态度是一退了之,只字不提市场监管,一切推给地方政府。虽然表示可以重组,却不给予相关的政策,表示可以“再上市”并指名三个单位制定相关的细则,却至今不督办、不检查与落实,成了空头支票。2006年1月1日实施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后,理应遵循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指名道姓要求,请你们清理以往文件,对不符合的条款作修正。可是五年来你们没人做,因此你们中间有的人还是停留在2004年的认识上,错了五年。我们反映了四年,难道这些人还要固执己见,以权代法吗?

6、自07年7月上京起,我们理性地依法反映,所有意见与建议合情合理合法,四年来我们做到理智、於法到位,但是我们没有看到效果。请你们不要逼投资者使用大的力量,更大的力量来唤醒不作为。法律允许投资者可以申请游行*****,可以依法50人以上向上一层次上访,也可以去香港,依照香港的法律规定,严重抗议史美伦当年推出不良规则伤害了大陆百万投资者!投资者将严守就事论事,决不与政治挂钩的原则,所以不怕有人裁赃,有人应当会认识不作为的后果。
我讲的看法有: 续  (排列号不表示发言前后的次序)

7,刚才贾先生说三板可以破产重整,我想问:重组可以吗?不是所有公司都符合破产法,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的,不可能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司怎么办?贾先生,您阅读过证监会2004年2月5日关于“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过吗?哦,2008年!好的。这个文件第三点中明确表明证监会是允许退市公司重组的,“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的问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可以采取购买、出售资产,剥离债务或股份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公司无论是通过重组实现发展,还是简单维持低水平存续,均应当在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支持、指导、监督下依法进行。(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那么,我要问重组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是否包括中国证监会己经公布的规定,参照主板政策?你们能否回答?我问过协会贾忠磊,现在是场外工作委员会付主任,这次没来上海,他说还没这个说法。文件说“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可以采取购买、出售资产,剥离债务或股份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购买资产要钱,必然涉及从市场融资,我们要问老三板公司可以增发股份进行融资吗?贾处长曾说目前没政策,增发融资购买优质资产是证券市场内最普通最可行的途径,你们不给。这就说2004年这个文件,难听地讲,是不是你们只是为了推行退市制度,以空话忽悠地方政府、退市公司和我们投资者!
如果没有忽悠,那么请证监会明确三板公司重组的相关举措,最起码的可参照主板相关规则或制度。只要真正尽到你们的责任,明确政策,符合实际,并切实可行,再有问题我们找地方政府去!

8,“指导意见”第五点表示允许“终止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次上市”,就是说退市公司允许达标转板。证监会有这样原则性的基本态度还是好的。但是现在回头总结,为什么十年来几十家退市公司中没有一家申请转板再上市呢?是退市公司没有欲望吗?几年来,你们在我们面前总是把问题推给地方政府不作为,退市公司不努力。我们经过深入调查并非如此,上海金融办、国资办和市政*****办我们都拜访过,他们说三板市场缺失政策,没有明确政策,我们地方政府怎么做呢?我走访了二十一家三板公司(包括四家两网),退市公司老总们对我说,光有框架原则,没有实施规则具体措施,我们看不到方向,摸不到路径。我们注意到主板有一百多家重亏公司,其业绩并不比退市公司好到哪里,有的问题更多,例如华源股份,欠债30亿,严重资不抵债,相当於4家三板公司总和,它能活,而三板公司不能活,为什么?告诉在坐的各位80官员,*****有一条极其宝贵的经验“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三板生命体奄奄一息就是因为缺失“政策和策略”,这是你们的责任,你们能给主板而不给三板。2005年12月31日前,你们不给,有歧视,我还能理解,步入新公司法和证券法2006年元月1日起实施,你们和协会发文首次明确承认三板与主板构成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你们仍然不给,我们不能理解。
文件第四点后面(五)说,“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再次上市申请时,其股份转让代办服务无须暂停。证券交易所予以核准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时,代办转让服务自动停止;不予核准的,代办转让服务继续进行。具体操作细则和管理规则,由证券交易所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请问为什么六年不制定,证监会督办了没有?

9, 今天说得多了一点,想说给在座的青年官员听的,不是以老卖老,七十"古来稀",“七十而随心所欲”,发自心腑,你们很幸福,有光明前途,你们赶上了好年代。但是你们要注意,别在官位膨胀官气、滋生傲慢,别漠视老百姓的利益。我“狂妄”一下,我走的桥也许比年轻人走的路要多,因此我要告诉你们,你们证监会在推行退市制度方面犯了错!被我们抓住辫子,当初你们不就是为了推行退市政策,抓住业绩亏损等把柄,把四十多家上市公司一退了之吗?现在我抓住了你们的错,成了我的把柄:一错,2001年你们发了文,向市场指出证券市场上普遍存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违规犯法担保等问题,信誓旦旦表示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个问题,后来又逐年发文,力度加大。但是你们并没有解决当时还在主板的几十家后来退市公司被“占用资金”,被“违规担保”,从而剥夺了退市公司享受清欠这个温暖政策的权利,剥夺中小投资者们原本可以享受清欠好处的权利。我们本来掏钱纳费请了你们监管,反而把我们与上市公司绑架起来,被你们一古脑丢进了“拉圾场”。我们要向你们索赔。二错,2005年开始,你们推行“股改”,所有在主板的上市公司都应当享有“股改”的权利,这个权利不是你们给的,是党中央国务院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你们只是依照组织原则,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文件精神,这个文件就是国九条,发展资本市场若干意见。但是2005年开始股改中,你们不股改强行退市25家上市公司,很明显,你们考虑不周,剥夺了25家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利。你们的二错,严重伤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伤害周期较长,你们应当尽快补课,把口口声声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宗旨在三板切切实实落实一回。

10,你们说鞍山一工不是掏空,而是欠债27亿被连累的,你们做了调查。曾主任,我也做了调查,去年四月那天,我到了鞍山,冒雨去了鞍山一工和鞍山合成,和工人们聊天,我对其现状非常非常痛心,不知你感觉如何?我想如果它现在仍在主板,享受党的阳光和雨露的滋润,它将会是一个多么令世人瞩目的大型国企呀。我认为掏空有多种模式,当年国民经济并轨转型期国家战略是证券市场为国企解困转轨服务!你们实行额度分配、两级审批制,当地将七家亏损企业捆绑寄生在一工身上上市,这也是一种掏空。包装上市,掏空退市,不清欠不解保不股改而一退了之,侵害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应当采取一切举措予以救济和合理补偿!

我讲的看法有: 续  (排列号不表示发言前后的次序)

11,曾主任,你以粤传媒转板来说明两网也是有出路的,认为有了一个三板到中小板的案例。不错,2007年9月我们第二次赴京,在你们的*****室会晤结束的那一天傍晚,你们向市场公布了粤传媒进入过会审核程序消息。不久又公告粤传媒IPO上市。有关人士称三板有了转板先例,我认为粤传媒并不是典型的转板案例。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社会上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要进入证券交易市场要履行两个法定程序。首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公开发行证券申请,申请得到证监会核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股票),公司由非公众公司成为合法的公众公司,这是第一法定程序,发行证券的程序。接着可以向上交所或深交所提出上市的申请,这是第二法定程序,叫申请上市。一般两个程序一前一后连接实施,英文缩写统称“IPO”,含盖了这两个程序。但目前有几家公司,证券公开发行后,发现暂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出现,上市申请搁浅,待查明情况。有个别的公司不再符合上市条件的,由公司回购证券,这更加证明所谓“IPO”上市确由“发行”和“上市”两个法定程序组成。起初粤传媒认为自己符合主板门槛,便申请公众部分的证券上市。粤传媒具有公众证券,相当於其己经做过了“公开发行”程序。有人认为没有经证监会“审核”发行的“过会”形式,其公众公司性质不算数,须重新做一次标准的“过会”形式。不!中国证监会从来没有说过三板市场是法人股份市场,从2001年7月16日开办以来十年,一直是供所有投资者无障碍进场买卖公众证券、不是法人股市场。因此,在事实上,中国证监会已经承认粤传媒具有合法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地位,是公众公司。那么只要自认为符合交易所市场门槛,就可以直接履行第二程序,向交易所申请上市。由于证监会里负责处理粤传媒上市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认定偏差,非常固执地要求粤传媒走首发新股申请程序。在我看来粤传媒事实上被迫履行了“增发”新股的程序,即“增发上市”。这种形式在事实上对投资者不公平的,于法无据,造成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所以粤传媒上市没有借鉴作用。曾主任说仅是一种模式,不是全部,我以为这就对了。今后两网转板应该可以向证监会申请增发上市,也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公众证券(即流通证券部分)的存量上市。曾主任,你说随场外市场发展,这问题将会自然而然得到解决,我们殷切期盼,但不能没有时间表。

12,老三板投资者需要什么?请不要误解,他们并不要求证监会想方设法把股价涨至8元、10元。投资者要求老三板作为证券市场应当有法定监管者,事实上十年来监管缺位。投资者和老三板公司都希望老三板证券市场具有基本的功能,资源优化配置、融资、投资与定位等功能,我们要求完善市场三公制度。我们中小投资者强烈要求对“清欠”、“解保”和“股改”进行补课,允许参照主板规则,维护市场各个主体的合法利益,特别如尚福林主席说的,“流通股股东必须是证券市场的重点保护对象”。迎来新三板新政之际,老三板以上遗留问题决不能受到怠慢!

13,小颜(上海局年轻工作人员),在前年我们在上海局一次会晤时,你表示非上市公众公司有几千家,你当时的意思是老三板问题涉及面广。真的感谢你,因你这么说,我化了很多时间来查清这个问题,最终查明你当时的认识是错的,中国证券市场非上市公众公司现阶段仅有51家,包括两网8家。社会上确存有几千家公众公司,1995年发改委定性为未上市公众公司,这是证券市场初期不规范发行形成的,当时中国证监会还没出生,这个概念湖北监管局清楚,他们在一个调查文件中,依法区分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和未上市公众公司。希望你纠正原有认识,勿把未上市公众公司与非上市公众公司混淆一起。你是上海大学法学院毕业的,有专业基础知识,应当容易理解。只有正确理解了,你才能向你的领导或证监会提供正确的意见或建议,不至於无意误导领导。

14,曾主任说起有“三水”要求*****书面回复,后来拿着书面回复,跑到北京起诉证监会,我笑了。(我心里想曾主任熟悉“三水”用户名,他成了小草朋友啦,不知他是否注册也有了“用户名”)。曾主任也提到“小李”起诉山东监管局,我说我是上诉案的代理人,我们虽输犹胜,山东局虽胜犹输。
今天我讲了自己意见,话很多,是我三年的心血。吸取了2007年二次上京被接待人员忽悠的教训,从08年春节起,我成了证监会的忠诚学生,几乎天天废寝忘食学习会领导讲话和你们公开文件,今天向你们作了学习汇报,我讲的全部有法律、法规及你们教育我们的文件作为依据,你们没有表示异议。那么我们以最后的耐心等待你们正式回复。



[ 此帖被hzxx在2011-04-16 13:08重新编辑 ]
横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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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04-10   
拜见的范围还可以扩大些。不要仅仅局限于证券会。
向北亚小散学习。
华信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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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海拾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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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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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啊走,走啊走,依依离别家乡柳。披星戴月饮风露,苦海无边甘承受,人生贵在有追求,哪怕脚下路悠悠。走啊走,走啊走----
太阳雨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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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1-04-10   
我觉得应该加进:地方政府纵容亏损国企通过包装上市、恶意欺骗股民这一内容。
71717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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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1-04-10   
引用
引用第2楼横山于2011-04-10 20:25发表的 :
拜见的范围还可以扩大些。不要仅仅局限于证券会。
向北亚小散学习。

坚决支持
zqc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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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1-04-10   
调度有方,更加众志成城
冲锋在前的尽是黄忠老将们;指挥若定的尽是少帅周瑜们。搞半夜鸡叫的周扒皮你还有招吗?
wugang349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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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1-04-10   
回 楼主(hzxx) 的帖子
说明一下,老三板公司现在不是"交易",而是"办理转让".
liu19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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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1-04-10   
曾等人赴上海,因其身份是为新三板推出而广听民声的,他是为新三板来找老三板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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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石头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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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1-04-10   
规范化上市创业板退市股岂能与老三板混为一“坛”!


规范化上市创业板退市股岂能与老三板混为一“坛”!



 我不是退市的股民,但我亲人(是水仙金田受害者)和同事不少是退市难民!我觉得还有一个问题有必要澄清,现在一旦提到ST股民,就有一种说法:垃圾股谁让你买呢!好一个赌徒!?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是认识误区!那些高高在上不动脑筋的有关官员和学者是否去思考过这个问题吗?我们所谓绩优大盘蓝筹不能上涨最大原因是国际上大盘蓝筹市盈率也就10左右,同时香港H股也制约.大部分A+H同股同权同酬还打对折,盘大送配能力又差重组也困难。难道说大盘绩优不涨就说投机风盛.其实在国外成熟市场大盘蓝筹市盈率都很低,小盘题材股垃圾股也并不低,买股票更大程度上考虑未来成长和重组预期是挖掘绩优过程(挖掘有很大风险)!等到成为绩优股股价已飞上天!更何况我们是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国家!事实上退市只能造成更多国资流失! 更多不稳定因素!推进重组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持国资保值,是国家长期政策!广大股民也都说社会主义制度好有安全性,我们*****明利双收得民心!但是对于搞虚假重组变脸公司和内幕交易就要毫不留情,坚决打击!公司连续亏损必然会产生了矛盾我们应当去正确引导解决矛盾,而不是偏偏去退市制造一个矛盾出来,美国的退市政策是一个很好的政策,能退能上绿色转板机制!是否退市他是由股民自己说了算(并且有较长的缓冲时间),真正的以人为本。而我们许多股不分青红皂白三年亏损就退市难道就能一退了之吗?,股民除了任人宰割没有任何办法。西方有很多股市上的好经验经过数十年的检验,完全可以照搬过来,我们为什么偏偏把它改的面目全非?难道仅仅为了证明我们有着独特的眼光?仅仅为了证明我们是专家是海归的高智商人就可以不听群众的意见?在中国不同意见的渠道的确不象国外那么形式多样和畅通(比如游行*****静坐),但却多了另一条渠道:发生恶性突发事件,难道非得让矛盾总爆发,搞个轰动全球的家破人亡才能引起我们的深思吗?所以锦涛书记多次提到必须发扬党内民主!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更大程度上要考虑安定团结,人民内部矛盾和谐解决,更好维护国家和股民利益!西方发达国家还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违反市场经济原则,破先例用纳税人钱救市,救私企(通用,花旗等).教条主义海龟派是一生都想不到!当然,股市存在风险,正常的投资风险必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中小投资者要充分考虑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上市公进行认真分析,谨慎进行投资决策。但是中国在证券市场建设初级阶段有许多情况是特有不同于国外,有这样那样失误都是正常,大家也是能理解!更何况当初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退市是不懂中国国情香港来的史美论副主席造成!尊敬的尚主席推出股改清欠,救股票市场于崩溃之时,大家也有目共睹功在千秋!正如敬爱的温家宝总理说,我国社会政治生活日趋活跃,公民基本权利得到较好的维护,但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社会不公和贪污腐败等问题依然存在。“中国现代化走到今天,先进落后并存,新旧矛盾交织,面临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基本国情,这就是一个真实的中国。”!我们党一向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不正常情况退市股再重组.股改和清欠应当马上补课充分体现人民政府对广大饱尝身重灾难的股民关怀!对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态度!与我们伟大的锦涛同志倡导创建和谐社会和目前维稳相一致!我们做干部能上能下!做人回头是岸金不换!何况是企业!目前被强迁到三版退市股好比都枪毙鬼,8年都没有一个能有回主版是惊世怪现象!目前退市股的确受到不公的对待,产生了很多问题。引起一百万多股民的不满,引发了三板股多次的上访。许多投资者已近古稀之年!三板退市股的问题如果一直悬而不解决与锦涛同志提倡创建和谐社会维稳相违背。我们所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也是前无古人的道路..也正是英明的小平同志倡导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道路才迎来伟大祖国的春天!当年为了国企三年解困,给困难企业以上市指标,让困难企业上市融资,有关政府是存在责任的;企业上市后,疏于监管,令大股东频频掏空上市公司的资产导致亏损和退市,有关政府是有监管责任的;大股东挪用、贪污上市公司资产后,没有制定严厉的赔偿制度、没有追究挪用者的刑事和法律责任,有关政府更是有责任的;为了粉饰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强行让“问题亏损企业”退市,让其逃脱监管,逍遥法外,有关政府还是有责任的;在没有完善的赔偿追究制度下强行推行退市制度,让流通股东进一步受到伤害,使流通股东的财产灰飞烟灭,政府更是有责无旁贷!我们股市也要根据国情.也不能听个别海龟派价值观照搬国外.更多考虑安定团结和谐社会,千万不要在和谐的社会中人为去树立仇视社会的群体!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退市股不同于将来的规范化上市创业板退市股.它背负着大股东占用资金包袱,未经清欠解保,制度性的股权结构问题未经股改消除,这一问题不可以回避,必须“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专项解决!只要是国有控股的证监会.地方政府就义务尽力推进恢复其上市!对于没有希望重整公司当然也可淡出三板市场!但是坚决反对目前创业板退市股进三板!这些话作为一名有三十年党龄的我已经憋了很久!但愿我的话能引起大家的反思,使我们伟大中国有更多真正的公平、公正得到伸张!不对之处还请批评讨论,毕竟是与非将越辩越明!一位到美国培训过的中*****员

横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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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1-04-11   
联系些媒体吧。

会有媒体同情三板人的。
一定会有媒体对两网股的经历和退市股的遭遇感兴趣的。

有媒体介入就会有社会反响。
有社会反响领导就会有考虑。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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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1-04-11   
十几年循规蹈矩依法味全,周而复始重复常态!年复一年无限等待........................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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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1-04-11   
千万不要忘记经济领域的阶级斗争!!!!!!!!
bdzwq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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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1-04-11   

写得不错,支持!

楼主要求大家补充,我补充一点大家看行不。建议增加“我们坚决反对”一项,以此来表明我们老三板投资者的决心和态度。

我们坚决反对:
1、坚决反对将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化;
2、坚决反对将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无限期拖延;
3、坚决反对以“保密”为由拒绝和老三板投资者交流,长期拖延,十二年都不给解决问题。


冤禽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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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1-04-11   
"凭什么云大科技已经退了市,也不是暂停上市,又能借太平洋证券回主板上市,
凭什么琼民源又能借中关村上市,而我们老三板又不能再上市???????"
转帖658653  说得有理啊!
尘世庸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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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1-04-11   
引用
引用第1楼hzxx于2011-04-10 20:00发表的  :
以上请大家増补完善


张工在110407沟通会上的发言(转)

.......

坚决支持
不管何因何事何策,必须紧握手中冥股
天地人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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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11-04-11   
效率啊,效率!都十多年啦。已经看地麻木啦!
bdzwq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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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11-04-11   

我们坚决反对:
1、坚决反对将简单的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化;
2、坚决反对对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
3、坚决反对以“保密”为由,十二年不给解决问题,不给投资者交流。




白正腐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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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11-04-11   
我们坚决反对:
1、坚决反对将简单的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化;
2、坚决反对对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
3、坚决反对以“保密”为由,十二年不给解决问题,不给投资者交流。


两网难民恨贪官(白正腐)
横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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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1-04-11   
发言非常好。很有力。

个人建议——
第2点:“什么是“资源优化配置”?由市场力量使好的更好,差的变好,生病的得到治疗等。”此句删掉。
第3点:“上海政府”当中加一个字“市”;
第4点:最后一句“投资者将严守就事论事,决不与政治挂钩的原则”。加一个定语“三板”。“投资者”三个字变成“三板投资者”五个字。
瓷慈心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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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1-04-11   
引用
引用第15楼冤禽于2011-04-11 11:56发表的  :
"凭什么云大科技已经退了市,也不是暂停上市,又能借太平洋证券回主板上市,
凭什么琼民源又能借中关村上市,而我们老三板又不能再上市???????"
转帖658653  说得有理啊!  

好.sh说到点子了!
我错了吗?请告知:谢谢!!!
联谊5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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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1-04-12   
注意身体!!!花花和老人队
你们前面受累,而三板的投机者---在偷着乐!!
比如:舒逸民.吴旗这帮猪猡们高兴了,坚决打击投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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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11-04-12   
支持去香港旅游,不知道一个人的费用是多少?
[ 此帖被大飞小飞啊飞在2011-04-12 10:1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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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11-04-12   
     不达目的不罢休,死也要死在ZJH
w
农夫山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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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11-04-12   
回 23楼(大飞小飞啊飞) 的帖子
当前言论特别留心,非常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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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11-04-12   
引用
引用第23楼大飞小飞啊飞于2011-04-12 09:37发表的  :
支持去香港旅游,不知道一个人的费用是多少?

好,支持。
hzxx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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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11-04-12   
去香港旅游,会会亲人史美伦,可行。

但不知在严格遵守香港法律的情况下,贪官们是否还会以什么罪名裁赃陷害。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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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11-04-12   
回 27楼(hzxx) 的帖子
可行的办法,应该要事先申请,依法精密安排。
福建去的每人来回汽车车票不到700元。关键是外面要有亲朋好友提供免费住宿,要不然住宿费很贵滴。每人自带方便面就可以了。
xiaocaobeihei
hzxx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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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表于: 2011-04-13   
住宿能否在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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