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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温家宝点名痛斥染色馒头 称道德滑坡到严重地步
三水股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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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04-18   

温家宝点名痛斥染色馒头 称道德滑坡到严重地步

温家宝点名痛斥染色馒头 称道德滑坡到严重地步
http://news.qq.com/a/20110418/000020.htm
2011年04月18日01:52京华时报 字号:T|T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讲话全文】



上海“染色馒头”生产厂家被查封
新华社昨天播发了温家宝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的讲话全文。温家宝在讲话中强调,要注重对社会转型期道德文化建设的研究。

温家宝说,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推进,文化建设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同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是一条短腿。举例来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 温家宝表示,要把加强同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道德文化建设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要在全社会大力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这不仅是维护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有利于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唯利是图、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等丑恶和腐败行为的土壤。

温家宝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
冤假错案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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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04-18   
道德还滑坡说得真好听早就溃坝了奔流向大海一去不回头
空前绝后,蒙冤受难的仅存八只两网冤股板块,是股市里最袖珍的板块!受难十三年以来,收益最多最大的准是那些经常做短线做波段的,但最后等出台平反转板补偿政策时,踏空的也准都是那些技术派的高人!因为他们尝过甜头儿!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凡人都不可避免!你是凡人吗?其实回首若干年以来,两网退市,忽左忽右,高抛低吸,买进卖出做波段的都是高手高人,但在小草论坛,你要总是被大家察觉和发现,你可能就做的不够高尚了!小草论坛就像社会上一样,有饱汉也有饿鬼。其实很好分辨,饱汉底气足,饿鬼饿狠狠!看到谁都想咬一口,像疯狗一样!你是饱汉还是饿鬼?(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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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gzy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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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04-21   
食品安全与道德无关

谢作诗


“早起,买两根地沟油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冲杯三聚氰氨牛奶,然后开着锦湖轮胎的汽车去上班;中午,瘦肉精猪肉炒农药韭菜,尿素豆芽炖注胶牛肉,人造鸡蛋和着石蜡翻新陈米饭,泡壶香精茶叶。下班,回到豆腐渣工程房,煎条避孕药鱼,炒个膨大西红柿,炖碗石膏豆腐,开瓶甲醇勾兑酒,吃个增白剂加硫磺馒头。饭后,抽根高汞烟,去地摊买本盗版小说,回去上一会盗版操作系统网,晚上钻进黑心棉被窝。核辐射算啥,很盐重吗?”

这是当下在网上流传甚广的一个名叫《当今中国百姓的一天》的段子。是调侃吗?可为什么我们的心竟如此沉重?以致温家宝总理在谈及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的时候,也发出沉痛感慨: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可是总理呀,假冒伪劣盛行、诚信缺失,这看似道理问题,却并非道德问题。

虽然我们倡导道德,然而道德实在算不上什么高尚之物。道德不过是自利的产物,在根本上,道德源于对于私利的追求。因为追求私利,企业和个人才要讲道德、讲信誉。而如果没有私利,那么我们又怎么知道什么是道德呢?

大家都有这样的体验:在火车站附近买东西,遭遇假货和挨宰的机会就大得多;而在小区的商店买东西,遭遇假货和挨宰的机会就小得多。这不是说火车站附近的商人天性就坑蒙拐骗,天性就不讲信誉、缺少道德。你把小区的商人放到火车站附近,他们也要那样行事的。不讲信誉、宰人者,利益使然;讲信誉、不宰人者,也是利益使然。小区的商人不卖假货,不宰人,是因为他知道他的顾客多是附近的居民;他期望他们成为回头客,明天还赚他们的钱。而火车站附近的商人呢,顾客对于他们来说基本上就是“一次性”的,既然如此,他们怎么会不把刀磨得快快的,宰个狠狠的呢?

我们的社会义气盛行,因为一个人讲义气的话,有困难的时候朋友就会向他伸出援助之手,讲义气的好处超过了不讲义气的好处;朋友们也这样想,朋友的朋友们也都这样想,于是,社会上就有了义气盛行的风尚。今天,我们的社会以守时为美德。这美德是怎样形成的呢?也是因为每个人都预期别人不愿意自己不守时。我们不守时,别人就不会对我们自己守时,甚至不再跟我们打交道了。守时,乃是自身利益之所在。今天,我们的社会以不讲假话为美德。这美德也是因为归根结底不讲假话对自己有利。这就是“狼来了,狼来咬我的羊来了!”的故事。今天你讲假话,明天就没有人再信任你,到头来“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个人的功利计算在道德规范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商人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或关心社会的慈善事业,不是因为利他的缘故,而是因为在既定的社会环境之中,这样的行为对于最大化他们的利润是必须的。”斯密正是从人们的利己本能推导出道德情操的。

进一步讲,道德与否,也实在不是人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重要的是制度约束!

一个追求自己私利的人,他可以努力发明创造、降低成本,以让他人得利的方式去实现自己的私利;也可以偷鸡摸狗、坑蒙拐骗,以损人利己的方式去实现自己的私利。是的,人的自利既能导致损他的行为,也能导致利他的行为;既有危害社会的一面,也有为利社会的一面。问题是,在怎样的约束条件下自利的个人会有损他的行为,在怎样的约束条件下自利的个人又会有利他的行为;在怎样的约束条件下为利社会的一面大于危害社会的一面,在怎样的约束条件下为利社会的一面又小于危害社会的一面。这才是全部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这样看问题,就把重心置于制度建设上了,也才抓住了问题的根本。

道德不是决定人的行为的关键变量,相反,道德本身倒是需要给出解释的被解释变量。利己和利他行为都不过是特定制度约束下个人追求私利的产物。制度、也只有制度,才是决定人的行为的关键变量。斯密强调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人的自利具有促进生产和增进社会福利的一面,但他没有考察“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条件之一,是有效的产权保障;条件之二,是有力的法治规范。

是的,人是自利的。人是自利的,于是就不能没有私有产权,就不能不很好地界定和保护产权。孟子讲:无恒产者无恒心。当我们宣布土地、房产只有70年的使用权的时候,当我们可以随意拆迁一个人的商店、门面的时候,也就开启了坑蒙拐骗、假冒伪劣盛行的大门。

根本就不是道德或人的问题。同样都是炎黄子孙,为什么台湾没有坑蒙拐骗、没有假冒伪劣?为什么香港没有坑蒙拐骗、没有假冒伪劣?在台湾,有一家三代、甚至更多代经营一家小食店维持生计的。这样的商店,他不注重信誉怎么能够生存?反观大陆,今天拆,明天建;说拆就拆,说建就建。今天还在这里经营,明天就不知道还能不能经营下去,要被迫迁徙到哪里去经营。给定这样的经营环境,傻瓜才不坑蒙拐骗,笨蛋才会注重企业的信誉。

本来,当一个社会假冒伪劣盛行的时候,恰恰是大企业成长的好时期。毕竟,大企业作假会付出高昂代价的。我常天真地想,中国不应该仅仅有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垄断大企业,还应该在竞争中产生一些大企业,中国一定会有一些大的食品企业的。然而大者如三鹿、双汇,竟然也搞假。看来是不假白不假,假了也白假,不搞假反而活不下去了。总之是作假者可以不死,甚至生的更好。当作假者不死的时候,那么不做假者生存的空间也就没有了。

如果说小企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作假不好杜绝尚且可以理解,那么大企业作假而能不死,这就是我们的法治出大问题了。弄虚作假、坑蒙拐骗,无非是要获利。当弄虚作假、坑蒙拐骗要面临倾家荡产的法律惩罚的时候,谁还敢作假呢?可是,我们的社会受害的消费者得到足够的补偿了吗?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的企业受到强有力的法律惩罚了吗?说句不太恰当的话,我们的执法者恐怕唯恐把那些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的企业都弄死了吧。弄是要弄一弄的,总得要做做样子,也得要“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但不能都弄死了。不然,以后哪里去罚款,还有谁来寻租?这背后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制度,政治制度是也。

只是,一个社会,当产权得不到保障,法律又遭到肆意践踏的时候,讲信誉就真的成了傻瓜才会去做的事情,道德就真的沦丧了。但这并不是企业或者个人的错,或者主要不是企业或者个人的错,而是政府的失职。政府收税,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提供有效的产权和法治保障。而坑蒙拐骗、道德沦丧不过是产权得不到保障,法律遭到肆意践踏的外在表现罢了。

是的,当产权得不到保障,法律还在裸奔的时候,你,怎么能期望道德会穿上裤子呢?
百年魔怪舞翩跹!
atmgzy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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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04-22   
“毒豆芽”,该归哪个缺德部门管?
“双汇健美猪”的横空出世,可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也惊醒了那些整天浑浑噩噩的职能部门,他们倾巢出动,不但很快发现“健美猪”的近亲“健美羊”,又陆续发现市场上还有“牛肉膏”、“回炉面包”、“彩色馒头”、“硫磺生姜”等怪异玩意儿。
真是杯具啊。一方面经济高速发展,老百姓正朝着全面小康的方向发展,而另一方面却连基本的食品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老百姓平常吃得战战兢兢,成为一股强劲的“不和谐”音符。
此前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曝光后,总会有一些职能部门要承担责任,上级也至少会“假惺惺”地对责任人实施“问责”,人们在吃了有毒食品之后,至少还能找到一个具体的部门来骂骂出气,以舒缓自己的怨气。可近期沈阳“毒豆芽”事件发生后,竟找不到一个部门应该监管“毒豆芽”,这真是天下奇闻了。
“毒豆芽”遭查处,即非食品监管部门所为。原来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后,通过调查,并提取到疑似有害豆芽样本,最终让该案露出水面的。笔者在为该派出所“狗拿耗子”行为击掌叫好的同时,也顺带问一声:哪些食品监管部门都去哪里了?
就在“毒豆芽”事件被媒体高度关注之后,沈阳市打假办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在这个会议上,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均称“不归我管”,并阐述了各自的理由。
工商部门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无照经营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能一概以“无照经营”处罚,否则就掩盖了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事实。同时,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应该由质监局负责,而不应该由工商部门负责。
质监部门表示:如果将豆芽菜作为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将会导致立法和执法的混乱,所以豆芽菜应认定为初级农产品,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合适。如果由质监部门监管,那是不合适的。
农委部门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初级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而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监管。市农委还拿出了上级对此事的批件。
大家都说得太有道理了,你们虽然都是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可“毒豆芽”确实不应该由你们来管,因为从来都没有哪个文件上明确规定“毒豆芽”该由你们去管。如今问题出现了,谁还愿意主动出头挨上级一刀?
可现在毕竟是法制社会,是正在建设中的“和谐”社会啊,关乎到百姓“进口”安全的“毒豆芽”,总不可能“无法无天”、处于法律层面上无人监管的状态吧?
如果真是这样,那食用“毒豆芽”而致病的,就是活该了,谁让你吃这个没有监管部门管理的食品?但在高调“政务公开”的今天,政府部门也有责任事先公布“毒豆芽”属于无人监管的食品啊,并有责任说明“食用‘毒豆芽’是否安全,责任自负。”
猛然惊讶不已:还有哪些食品依然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但笔者终究还是纳闷,究竟哪个缺德的部门该管“毒豆芽”?
百年魔怪舞翩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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