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中午12时许,江苏兴化市阳山大桥,一名老人骑三轮车下桥时不慎摔倒,躺倒在地爬不起来,前后长达15分钟之久。其间不少人经过该处,有人甚至驻足围观,但始终无人伸手拉老人一把。为什么会这样呢?据悉,害怕好心被误解,是很多人不愿意伸手的主要原因。(7月11日扬子晚报网)
当时的情景令人唏嘘不已,老人躺在马路中央一动不动,左眉骨处有血渗出,小便失禁。尽管现场有不少人围观,但就是没人上前拉老人一把。同时还有“好心人”不停地提醒其他人:“不能扶他起来啊,会‘沾’在手上”、“别扶啊,小心回头他家里人赖上你”。
看到这种情形,或许有人会质疑:现在的人怎么了?宁可当看客,也不肯救助受伤倒地的老人?是道德缺失,还是世态炎凉,抑或是太没人性了?
其实,这些都不是人们不愿帮助倒地老人的原因,而是人们始终忘不了南京彭宇一案。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坐公交车下车时,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上前将其扶起,并帮忙把她送至医院。但没想到,他的善举反惹来一身麻烦,在医院被检查出胫骨骨折的老人徐寿兰当场指认自己是被彭宇撞倒的。因为被摔成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需花费数万元医药费,老人徐寿兰及家人要求彭宇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太将其告至法院。2007年9月3日,鼓楼区法院依据:“如果彭宇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人的家人到达后,彭宇完全可以言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的家人将她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彭宇在事发当天给付老太200多元钱款且一直未要求老太返还”等“常理推断”,判决彭宇赔偿损失45876.36元。
人民网《生活话题》栏目编辑就“彭宇案”专题写的按语中有如下一段话:这起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认定和判决的案件在网上引起激辩,网友几乎一边倒相信并支持彭宇。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在判决后情绪激动:“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没有想到,这段话中的“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竟不幸一语成谶!“彭宇案”后,人们果真不敢再做各种可能为自己带来麻烦的好事了,有的即使想做好事,也要拉上几个路人作证,才敢出手施救。
很显然,这种尴尬说明公众已然患上了“彭宇案后遗症”,也即“集体冷漠症”,这恐怕是我们始料未及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们每个人看见倒地的老弱病残者,都有一种想上前救助的道德冲动,但在如今社会正义和公民诚信度都缺失的情况下,尽管人们有勇气、有能力帮助那些不幸受伤或因病倒地的人,但还是惧怕遭遇彭宇的“不幸”,所以每每遇到这种情况总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或做一个看客,或视而不见。
平心而论,出现这种冷漠的情况,固然有道德缺失的因素,但这绝不能成为我们不救助的理由。我们换位思考的话,如果是自己的家人在路上出现这种意外,别人同样不予以施救,你该做何感想?
当然,遇见类似情况,在施救的同时最好要学会保护自己,比如可以喊路人和出租车司机帮助作证,从而给自己留下“清白证据”,这样既做了好事,又不“引火烧身”。同时,我们也希望新闻媒体多做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热心助人的氛围,让公众敢于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