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原来是承认两网是上市公司的,可是到了尚福林这一届事情就发生变化了,大家注意29号文是怎么表述的:"中国证监会将以适当方式解决其原流通法人股的流通问题",这说明,当时的证监会是承认两网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只不过他承认的这个"上市公司"是"流通法人股"的上市公司,而不是沪深股市上的"自然人流通股"上市公司而已.
为什么说事情到了尚福林这一届就发生变化了呢?这是因为,"29号文"中出现的"上市"一词,在尚福林先生主政以后制订的"30号文"中发生了质的变化."29号文"中的"上市",是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个结果来表述的;而"30号文"中的"上市"一词,则变成了解决问题的一条原则,或者说是某种条件,这就使得解决两网历史遗留问题由"转市"变成了"上市",也就是他们挂在嘴上的那句话:"要上市只有走IPO一条路".
大家不要想太多,更不能相信证监会某些人的瞎忽悠,解决两网历史遗留问题证监会本身完全有能力自己解决,上一届证监会可以制订出台"29号文",就已经说明了解决问题的责任和权限都在证监会,这个没有任何疑问,只是他们想干不相干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