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团将论证蓝田重组案
在蓝田方面如此强势无视各方诉求之下,众多债权人准备发起诉讼*****。而蓝田作为全国第一家申请破产重整的退市上市公司,其在重组过程中出现的流拍和变价方案争议,也引起了法学界普遍关注。
5月16日,来自各地的多名债权人向时代周报明确表示,他们当前正在准备两项诉讼。
首先,针对4月10日毫无法律依据的“流拍”事件,向荆州中院起诉湖北同源拍卖公司,请求法院宣布“流拍”决定无效。
其次,以债权人名义向湖北省高院起诉,起诉“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和广东温氏集团在破产重组过程中恶意串通”,请求法院撤销5月12日双方签订的重组协议。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戴北平详细介绍了上述“恶意串通”的种种表现:
一、温氏早在1年前就和洪湖政府开始合作,并于2010年11月签订重组合作框架协议,拟定温氏作为战略重组方,温氏也承诺计划投资17亿;
二、温氏和瞿氏兄弟串通,在《重组合作意向书》中,要求重组方必须与实际控制人瞿保田和瞿兆玉达成资产整合方案,并承诺整体置入江湖生态;
三、温氏与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串通,德恒是破产管理人中的重要成员,但该所却在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为《广东温氏集团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出具法律意见书,这说明德恒是温氏的客服。按照《破产法》规定,德恒既然与温氏有明显利害关联,就应主动回避;
四、工商资料显示,报名参加竞拍的广东佛山华和合亿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101万,它根本无资格参加竞拍,但它却和温氏同时交钱同时退出,最后导致流拍,其目的就是围标,属明显串通。
此外,另一名已于5月9日向洪湖法院递交《异议申请书》的债权人陈锋,向记者表示:“如果被洪湖法院驳回,我就向荆州中院申诉,如果再被驳回,就向省高院继续申诉,如果高院驳回,就向最高院申诉,我们会坚持到底。”
记者了解,本应主导这次破产重组的洪湖法院,当前显得左右为难,如果坚持法律和公正,就会得罪相关方面,反之,就必须违心作出裁决。
知情人向记者表示,当前就缺一个法律专家意见书和上级法院最好是湖北省高院的意见,“如果有具体东西过来,当地法院马上就有理由把蓝田现在的破产重组停掉,全部重来,并要求公正拍卖”。
而事实上,众多法律专家也认为,江湖生态(原“蓝田股份” )作为全国第一家申请破产重整的退市上市公司,对其在重组过程中的法律观察和考量本身就具有标本意义。荆州中院人士指出:“让全国法律专家来论证这次蓝田破产重组的合法性,对阳光操作也大有裨益。”
时代周报了解,日前,已被淘汰出局的温州楠溪江集团正在北京寻找各方法律支持,期望通过“全国法律专家研讨会”形式,来公开论证“蓝田破产重组”事件的合法性。
对此,湖北省高院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指出,为确保该次法律专家研讨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楠溪江集团最好不要充当组织者,应由上级法院和其它机构出面组织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