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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蓝田股份重组流拍追踪:众多债权人陆续发起法律诉讼(转载)
话说蓝田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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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05-19   

蓝田股份重组流拍追踪:众多债权人陆续发起法律诉讼(转载)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山高路险 设置为精华(2011-05-19)
                在“流拍”和仓促调整“变卖”方案之后,蓝田破产重组事件近日再度升级。
  
    5月14日,蓝田破产管理人在法院并未裁定“变卖方案”是否有效,且有多名债权人提出《异议申请书》的情况下,再次作出惊人之举,悍然与广东温氏集团签订《重组协议》,确定其为重组方,让主管破产重组的洪湖法院陷于尴尬境地。
  
    谙熟重组的内部人士一语破的:“这样匆忙,就是为5月25日的江湖生态召开债权人会议铺路,温氏将以重组方身份向债权人宣布重组方案。”
  
    时代周报获悉,当前众多债权人已陆续发起法律诉讼,请求湖北高院撤销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变卖方案和蓝田与温氏签订的《重组协议》。
  
    事实上,作为全国第一家申请破产重整的退市上市公司,蓝田当前在重组竞拍和变价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诸多问题,已引起法学界普遍关注,多方呼吁召开全国法律专家研讨会,公开论证“蓝田破产重组”事件的合法性。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北平认为:“对蓝田重组的法律观察和研讨,将为中国日后的退市公司重组提供参考,具有标本意义”。
  
    蓝田回应:“流拍”经得起检验
  
    针对本报《蓝田股份重组蹊跷流拍,温氏被疑低价内定》报道中的“流拍”质疑,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在5月14日的一份《江湖生态破产重整及蓝田水产品破产清算若干问题的说明》中,对破产资产的“流拍”问题进行了解释,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得起历史检验”。
  
    上述《说明》的具体表述是,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只有一个竞买人参与的拍卖不能形成竞价机制,不能满足《拍卖法》规定的‘公开竞争形式’,因而不能进行拍卖而宣布流拍”。
  
    无独有偶,在4月10日宣布流拍当天,湖北同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所出具的《流拍情况说明》也明确表示,“由于至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4月10日下午4时为止,该标的因只有1个竞买人报名,按照法律规定,该拍卖标的流拍”。
  
    对此,温州楠溪江集团的代理律师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李江特发《律师函》予以回应,记者在5月16日获得了这份律师函。
  
    首先,该律师函认为“湖北同源拍卖公司”未履行第三方义务,宣布流拍并不合法—本次由湖北同源拍卖公司主持的拍卖活动,是人民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对破产资产进行的处理,属于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规则,依法组织本次竞拍,履行拍卖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
  
    李江律师向记者表示:“是否流拍应由拍卖公司主管机构湖北省商务厅进行界定,不能由一家涉及利益的拍卖公司单方面宣布。”
  
    签订“重组”协议温氏入主
  
    令外界瞠目结舌的是,在“变卖”方案还未被法院认可时,蓝田方面于5月12日与温氏签订重组协议,为其参加5月25日江湖生态债权人会议铺路。
  
    “现在蓝田和温氏签重组的协议是非法的,法院还未最终认可变卖方案”。
  
    5月17日,洪湖法院民庭一负责人说,李云院长也感到焦头烂额,蓝田的做法已陷法院于不义境地。该法官指出,5月6日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变卖方案”本身就不合法,该方案依据《破产法》112条“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的条款,让债权人投票通过了以9800万变卖方式出售蓝田水产品破产资产的方案。
  
    “这是对已执行法律程序的终结,是对法律条款的断章取义”,荆州市中院一名了解该破产案的法官向记者指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变价方案》是被洪湖法院认定有效的方案,已明确规定要按照《破产法》和《拍卖法》规定进行拍卖,流拍后还应举行第二次第三次拍卖。但破产管理人在这个程序还未走完之前,却突然中止,而急于开会要求债权人投票表决变卖方案。
  
    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法院未对“变卖方案”裁定认可之前,蓝田方面却与温氏签订了重组协议。
  
    众所周知,5月6日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变卖”方案,必须经过法院裁决后,才能具备法律效力。而法院的裁决,也必须在15天债权人申诉期后才能作出。
  
    而且,就在5月9日,蓝田水产品的债权人武汉市硚口中大经营部经理陈锋和武汉顺达灯饰公司负责人郑碎芳,同时向洪湖法院递交《异议申请书》,请求法院撤销5月6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所作“将破产资产以9800万变卖”的决议,并要求对变价方案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由此,正常程序应是,洪湖法院先对两位债权人的《异议申请书》进行审核答复,然后在15天后,通过正式书面裁决来确定债权人通过的变价方案是否有效,也就是说,必须等到5月21日后才能作出。
  
    然而,迫不及待的蓝田破产管理人,却在5月6日会后仅5天的5月12日下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和温氏签订《重组协议》,以“9800万”将破产资产低价卖给温氏,确定广东温氏集团为重组方。
  
    洪湖法院核心知情人透露,蓝田与温氏属私下签订协议,并未获得法院同意,经办此案的民二庭庭长朱思洪对其也毫不知情。
  
    那么,蓝田方面为何甘冒如此大的风险违规操作呢?
  
    谙熟蓝田破产重组思路的知情人介绍,蓝田与广东温氏匆匆签订重组协议,实为已公告的5月25日江湖生态(原“蓝田股份” )债权人会议铺路。该次会议主题是“重组”,必须有一个重组方进来,因此,就要抢在会议之前确定温氏为“重组方,并让其在会议上抛出重组方案。
  
    该人士指出,事实上,已严重资不抵债的江湖生态只是个空壳,唯有壳资源有用,它的最终功能就是完成破产重组。而蓝田水产品的破产清算,就是为促使江湖生态能顺利完成破产重组,所以,蓝田方面就必须赶在江湖生态召开债权人会议之前,让广东温氏进来,正式坐庄领衔江湖生态的重组。
  
    专家团将论证蓝田重组案
  
    在蓝田方面如此强势无视各方诉求之下,众多债权人准备发起诉讼*****。而蓝田作为全国第一家申请破产重整的退市上市公司,其在重组过程中出现的流拍和变价方案争议,也引起了法学界普遍关注。
  
    5月16日,来自各地的多名债权人向时代周报明确表示,他们当前正在准备两项诉讼。
  
    首先,针对4月10日毫无法律依据的“流拍”事件,向荆州中院起诉湖北同源拍卖公司,请求法院宣布“流拍”决定无效。
  
    其次,以债权人名义向湖北省高院起诉,起诉“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和广东温氏集团在破产重组过程中恶意串通”,请求法院撤销5月12日双方签订的重组协议。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戴北平详细介绍了上述“恶意串通”的种种表现:
  
    一、温氏早在1年前就和洪湖政府开始合作,并于2010年11月签订重组合作框架协议,拟定温氏作为战略重组方,温氏也承诺计划投资17亿;
  
    二、温氏和瞿氏兄弟串通,在《重组合作意向书》中,要求重组方必须与实际控制人瞿保田和瞿兆玉达成资产整合方案,并承诺整体置入江湖生态;
  
    三、温氏与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串通,德恒是破产管理人中的重要成员,但该所却在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为《广东温氏集团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出具法律意见书,这说明德恒是温氏的客服。按照《破产法》规定,德恒既然与温氏有明显利害关联,就应主动回避;
  
    四、工商资料显示,报名参加竞拍的广东佛山华和合亿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101万,它根本无资格参加竞拍,但它却和温氏同时交钱同时退出,最后导致流拍,其目的就是围标,属明显串通。
  
    此外,另一名已于5月9日向洪湖法院递交《异议申请书》的债权人陈锋,向记者表示:“如果被洪湖法院驳回,我就向荆州中院申诉,如果再被驳回,就向省高院继续申诉,如果高院驳回,就向最高院申诉,我们会坚持到底。”
  
    记者了解,本应主导这次破产重组的洪湖法院,当前显得左右为难,如果坚持法律和公正,就会得罪相关方面,反之,就必须违心作出裁决。
  
    知情人向记者表示,当前就缺一个法律专家意见书和上级法院最好是湖北省高院的意见,“如果有具体东西过来,当地法院马上就有理由把蓝田现在的破产重组停掉,全部重来,并要求公正拍卖”。
  
    而事实上,众多法律专家也认为,江湖生态(原“蓝田股份” )作为全国第一家申请破产重整的退市上市公司,对其在重组过程中的法律观察和考量本身就具有标本意义。荆州中院人士指出:“让全国法律专家来论证这次蓝田破产重组的合法性,对阳光操作也大有裨益。”
  
    时代周报了解,日前,已被淘汰出局的温州楠溪江集团正在北京寻找各方法律支持,期望通过“全国法律专家研讨会”形式,来公开论证“蓝田破产重组”事件的合法性。(来源:凤凰网)
帅涛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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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05-20   
楠溪江集团想重整生态,只有和广东温氏比重整方案,不搞让渡才能在大会上获胜。
wjh08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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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05-20   
是滴
wjh08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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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05-20   
重组已成功七分,南溪请靠边。。。。。   一切都是徒劳。  破产管理人就是法院,就是政府。  无事生非无非是想分到一杯羹。哈哈哈   坚决拒绝南溪的干扰,老三板股民一万个不答应,生态代表了三板股票的出路和方向。
zeng151515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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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1-05-20   
看谁更有实力
yzzyyzzy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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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1-05-20   
破产重整谈何容易,只要有一点点不规范与疑义,就会被严格的制度否决掉.何况到现在为止疑点重重.
yz
大浪淘砂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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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1-05-20   
蓝田已经引起广泛关注
在众目睽睽之下 坏人想做手脚 已经很难
因此 重组一定成功
话说蓝田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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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1-05-21   
引用
引用第1楼帅涛于2011-05-20 01:39发表的 :
楠溪江集团想重整生态,只有和广东温氏比重整方案,不搞让渡才能在大会上获胜。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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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1-05-21   
     醉翁之意不在酒,有人故意歪曲事实真相,搞“臭”地方政府指导的生态破产重整,以险劣用心抹黑标本,摧毁信心,从而在黎明前大肆收罗除生态外的其他三板公司低价筹码!

  这种做法严重破坏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一切正直的老三板投资者应识破炒家的阴谋鬼计 。

广东温氏集团系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力雄厚,年销售额超200亿元,位列广东省民营企业百强第四位。

   楠溪江农业集团是什么东东?!你真的要借壳,老三板壳多得很,足够你拣的。

若依靠此种手法来提高“知名度”,是徒劳滴。

------------ 华山留言  20110521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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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股民 威望 +10 2011-05-22 优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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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细雨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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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1-05-21   
真怀疑是刘猪尾们借尸还魂,当年为把蓝田打进地狱立了汗马功劳,如今见不得蓝田重生

相信027一定会天蚕再变,最终把撼树蚂蚁们累死
初春细雨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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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1-05-21   
广东温氏缺钱吗?即使重新竞拍,也一定会把楠溪打个落花流水,知趣的就该走开
wjh08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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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1-05-21   
  华老的话语  画龙点睛!
小李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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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1-05-21   
据透露,如果没有瞿氏兄弟控制的这两部分资产,江湖生态的资产就面临没路走、没水用、没电供的境地,无法营运。

温州这个楠溪江真的敢要吗?不是要搅混水?
99年2网系统因“国庆彩排”“设备检修”,“暂停交易”。不知彩排完了没?造谣的坏蛋抓起来没?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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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1-05-21   
引用
引用第16楼小李于2011-05-21 16:24发表的 :
据透露,如果没有瞿氏兄弟控制的这两部分资产,江湖生态的资产就面临没路走、没水用、没电供的境地,无法营运。

温州这个楠溪江真的敢要吗?不是要搅混水?


楠溪甩出1.5亿掼派头?真的是财大气粗有诚心?不,骗子都是掼派头撑大佬,吓唬刚度么。它是勿出钞票为自己做广告。它这副腔调,即便拿下,在地头蛇地盘一天也呆勿下去滴。

闹剧、掼派头、冒大佬、做广告、粉饰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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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qimin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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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1-05-21   
楠溪难道也是一骗子!
小李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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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1-05-21   
据楠溪江农业网站,总资产只有3亿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
http://www.nanxijiangcn.com/intro.aspx
    中国•楠溪江农业集团是一家以农业为主业的综合型无区域集团公司,集团核心企业楠溪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集团总资产近3亿元,2009年总产值3.8亿元。是浙江省AA级工商信用单位,浙江省农产品连锁经营首批试点企业,浙江省骨干农业龙头企业。是永嘉县农业龙头企业联合会会长单位,浙江省绿色食品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市场流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共同市场联盟(CGF)执行理事长单位。
    集团下属有七大农场、四家食品加工型企业、二家投资型企业、一家农信担保企业、一家绿色食品开发企业、“鲜果园”和“楠溪江菜园”二大连锁店。
    集团于09年4月收购了楠溪江啤酒厂,后改制为楠溪江啤酒有限公司。公司坐落在国家级风景区楠溪江的绿嶂山麓,依山为伴,傍水为邻,山青林茂,泉甘水冽,堪称酿酒宝地。同时引入大量高级科技与管理、营销人才,展开了全面的技术改造,明确了“不惜巨资拚技改,誓让好水出好啤”的“重塑楠啤”决心,确立了“用好楠溪江山水、酿好楠溪江啤酒、擦亮楠溪江品牌、给足‘上帝’爱的理由”的理念,以“练好兵、做细事”的要求,倡导“道德观、责任感”,以“品质”为基,以“时尚”为导,寻求本土品牌从世界的高度赢得中华荣誉和民族自尊。
这个楠溪江农业核心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一下拿出1.5亿豪赌一下,有魄力,我看破产资产就卖给他,看看他如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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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星星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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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1-05-21   
华老一眼识破浙江方面的阴谋 坚决支持生态重组
njzlshw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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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11-05-21   
提高对价也是对债权人的一种保护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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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11-05-21   
作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重大制度变革,设立“金融国资委”的构想目前终于有了眉目。

“金融国资委的框架方案由财政部来做,目前已经拟订完成,具体的管理细则现在正由国资委制定。”5月17日,接近相关部委、了解此方案的消息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独家透露。

该人士称,按照方案,新机构拟由国务院直属,中央汇金公司将脱离中投公司归属“金融国资委”;同时,财政部金融司也将被归并进来。这样,以前由中央汇金公司、财政部金融司以及银监会和央行等机构对于金融企业的管理权限将集中起来统一归并到金融国资委。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6/201104/227767.html

在2007年国务院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金融国资委”的构想遭到半数表决人员的反对,决策层当即决定就此搁置;而随后召开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没出现“金融国资委”的字样。此后长达2年之久,业界没有了消息。

“金融国资委”再次提上探讨议程是2010年。为筹谋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从去年年初开始,由20个部委领衔的15个重大金融课题开始调研,其中一项便是关于改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问题,该项课题由财政部领衔,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中投公司等参与调研。

很多反对的声音主要是认为“金融国资委”如果还走国资委的老路将使得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受阻。
[ 此帖被大林在2011-05-21 21:46重新编辑 ]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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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11-05-21   
我为什么和蓝田“过不去”?刘姝威透露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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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03月25日 07:29 北京青年报

  -刘姝威,著名经济学家陈岱孙、厉以宁的学生,中央财经大学研究所研究人员,专长于信贷研究。

  -瞿兆玉,中国蓝田总公司总裁,1948年出生于洪湖市瞿家湾,1968年入伍,曾担任沈阳电信局宣传部长、沈阳行政学院副院长,1992年创立蓝田公司,1999年因在蓝田股票发行材料中作假被中国证监会罚款10万元人民币。


  蓝田股份自1996年上市以来,以5年间股本扩张了百分之三百六十的骄人业绩,创造了中国股市的神话。然而就在2001年12月,一位叫刘姝威的学者却以一篇600字的短文对蓝田神话直接提出了质疑,从而使自己卷入了一场始料不及的风波。这篇600字的短文是刘姝威写给《金融内参》的,它的标题是《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日前,央视《新闻调查》对刘姝威进行了专访。

  1、我的结论是蓝田已经成了一个空壳

  刘姝威:写这个文章的起因是当时我在写一本书,就是《上市公司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初稿完成之后,有同志建议我在这本书上详细分析一两家上市公司,便于读者能够整体地和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这些分析技术。我觉得有道理。正好这个时候,蓝田发了一个公告,我在网上看到的。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蓝田。

  (2001年10月8日,蓝田股份董事会发布公告称,由于接受证监会调查,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刘姝威:我是从10月9日开始对蓝田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的。当这个分析结果出来的时候,我非常震惊。

  (刘姝威在研究中发现,蓝田股份的流动比率小于1,也就是说,它在一年内难以偿还流动债务;而蓝田的净营运资金是-1.27亿元,这意味着它在一年中有1.27亿元的短期债务无法偿还。)

  记者:通过这些指标,你得出什么结论?

  刘姝威:最后的判断就是说,它(蓝田)已经失去了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了,它是一个空壳。

  如果银行继续给它贷款的话,那么蓝田股份的债务负担会越来越重,它会无力偿还这些巨额债务的;那么对于银行来讲,那就更危险了。如果银行继续再给像蓝田这样的依靠银行贷款生存的这种空壳企业继续发放贷款的话,总有一天,银行就没有钱来支付已经到期的储蓄存款了,那么发生的局面是很可怕的。

  记者:你对自己的结论一直深信不疑吗?

  刘姝威:因为太简单了。如果我要是用我自己发明的方法,或者是我自己发明创造的一种标准来作出这个结论,我会小心翼翼的。但是蓝田这太明显了。

  记者:得出结论以后多久动手写这个论文?

  刘姝威:马上。10月26日,我毫不犹豫地写完之后就传真给《金融内参》编辑部了。

  (《金融内参》是《金融时报》的内部刊物,报送范围只限于中央金融工委、人民银行总行领导和有关司局级领导。)

  记者:什么时候登出来的?

  刘姝威:当天就登出来了。因为它只印了180份。

  (2001年10月26日,《金融内参》刊登了刘姝威的600字短文,此后不久,国家有关银行相继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新的贷款。)

  记者:是因为你这个600字的文章吗?

  刘姝威:这个我不知道。我想,按照正常情况,如果银行只因为我600字的文章就停了一家企业的贷款,这是不合常理的。

  2、瞿兆玉吼道:你把蓝田搞死了

  (文章发表后24天,刘姝威的工作单位忽然来了两个陌生人。)

  刘姝威:一个是中国蓝田集团总公司总裁瞿兆玉,另一个是副总裁陈行亮。我说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他就把《金融内参》第16期的复印件拿出来了。我一看就特别地惊讶。然后他(瞿兆玉)就开始发脾气,他说,(由于)你的这篇文章,现在全国所有的银行都已经(对蓝田)停发贷款了。我们都快死了。我说你的财务报表上,至少你们2000年光是水产品的现金收入就有12.7亿元,你们怎么能会缺钱呢?然后他就喊起来,他说我们的业务都停了。

  记者:他们来的目的是什么?

  刘姝威:瞿兆玉说,你公开发表你的分析报告。我说可以啊。他说在你公开发表分析报告之前能不能让我们俩看一下。我说没有必要,如果你们要觉得我说错的话,你们可以公开进行反驳。临走的时候我说,我这样做是对蓝田负责任。

  说完这句话,瞿兆玉大吼了一声:你已经把蓝田搞死了!我也没吱声,就送他们下楼了。

  3、蓝田起诉苏征兵让我震惊

  (刘姝威原以为这件事很快就会过去,没想到事态的发展渐渐超出了她的预料。2001年11月26日,刘姝威把她对蓝田股份的分析过程写成了文字报告,递交给了有关领导。)

  刘姝威:在这篇文章当中,我首先说明了,在那篇文章当中的100字的现场描述是引自《粤港信息报》记者苏征兵的一篇文章。

  (《粤港信息报》记者苏征兵100多字的现场描述主要介绍了蓝田股份水产基地的冷清场面,它印证了刘姝威对蓝田2000年水产品收入达12.7亿元的怀疑,而当时刘姝威并未注明这段文字的作者。)

  刘姝威:然后12月1日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个让我很震惊的事情:我在互联网上看到一则报道,说蓝田起诉苏征兵了,是因为他发表了我引用的那100字的那篇文章,(蓝田)向苏征兵索赔20万元。

  记者:起诉苏征兵的消息为什么对你有那么大的震动?

  刘姝威:因为我在11月26日那个报告中提到这100字是引用苏征兵的。

  4、我接到了洪湖市法院的传票

  刘姝威:12月13日,我们所长给我打电话,说洪湖市人民法院给你送传票来了。

  (2001年12月13日,刘姝威接到了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的传票,案由是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诉刘姝威名誉侵权。在起诉状中,蓝田股份有限公司称刘姝威在文章里捏造事实,请求法院判令刘姝威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刘姝威:办理完了交接手续,我问民事庭庭长,说你知道这篇文章发表在什么地方吗?他说发表在《金融内参》上。我说你知道《金融内参》是什么密级的吗?报送范围是什么?他愣了,他说我不知道呀。我说你们怎么能够拿着蓝田窃取的国家机密作为证据来立案呢?你们怎么能够受理这个案子呢?最后他说,这不是我应该回答的问题。我接到诉状之后,马上给《金融内参》打电话,他们没有作任何表示。

  12月17日,我给瞿兆玉发去传真,说如果不撤销对我和苏征兵的诉讼,我将向全世界公开我的分析过程。当天下午瞿兆玉给我来电话,他说你知道吗,《金融内参》第19期发表声明了。

  当时我要比瞿兆玉找我的时候还要震惊,因为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后来我才知道,12月12日《金融内参》第19期发表声明,说“本刊第16期刊载的《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一文,纯系作者个人观点”。

  12月28日,根据《保密法》,我向洪湖市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5、恐吓信宣告1月23日是我的死期

  (法院的传票彻底打破了刘姝威平静的研究生涯。从2002年1月10日开始,刘姝威陆续收到了一些来历不明的恐吓邮件,这更给她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

  刘姝威:我(2002年)1月10日晚上8点多钟的时候,打开我的电子信箱,收到了4封恐吓信——就是“1月23日是你的死期”。

  记者:1月23日是什么日子?

  刘姝威:也就是我开庭的那一天。

  我立即拨了110,几分钟之后,负责我们这个地区治安巡逻的110的队长到我家来了。我把全部情况跟他说了。临走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他说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你不要怕,我支持你。这是我从2001年12月13日接到传票以来得到的第一次公开的并且付诸于行动的保护和支持。我会永远记住他的,我会感谢他一辈子。

  记者:当时你真的很害怕吗?

  刘姝威:实事求是说,我当时一点都不怕。我怕也没有用。只是现在想起来后怕。我想,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我绝对不会说我这篇文章是错的。

  记者:你只是一个学者,而你所做的只是把你的研究结论,在一个不公开的属于机密的内参上发表了,为什么会让你的生活陷入另外一个世界?

  刘姝威:这是非常不正常的。它玷污了法律。

  6、庭审中止,蓝田也跌停了(从2002年1月3日开始,刘姝威向国内100多家媒体发去了她的分析报告《蓝田之谜》。不久,全国各大新闻单位纷纷对刘姝威与蓝田的纠葛给予了高度关注。)

  刘姝威:1月22日的时候,我收到洪湖市法院的一个用特快专递送来的通知书,说我提出的管辖异议他们还没有裁定,所以1月23日的庭审中止。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而在此之前,事态的发展超出了刘姝威与蓝田股份的控制范围。今年1月12日,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瞿兆玉的继任者、董事长保田等10名公司管理人员被拘传。而此前改任中国蓝田总公司总裁的瞿兆玉也接受了有关部门的调查。今年1月21日、22日以及23日上午,生态农业被强制停牌,当天下午全线跌停。)

  7、我不希望不了了之

  记者:就是600个字,粉碎了一个上市公司的神话。这件事本身我们听起来就难以置信。不知道你作为当事人来说,你的个人感触是什么?

  刘姝威:我纠正你的说法,不是由于我的600字粉碎了一个神话。在我之前,证监会已经开始进行调查了。

  记者:但你是第一个吹响预警信号的人。

  刘姝威:那你太小看我们的银行家了。为什么不应该发放的贷款发放出去了,应该停发的贷款停不了呢?这说明一定有其他的因素在干扰。

  记者:你指的这个因素是什么?

  刘姝威: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的话,瞿兆玉哪有那么大的本事上天入地,他为什么能那么迅速地就能拿到《金融内参》呢?如果这个因素你不消除的话,很难保证我们的信贷安全。

  在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当中,这些因素是不可能存在的。而我以前的研究,就像瞿兆玉对我的评价一样——你太学术了。

  记者:你指的这个因素是权力吗?

  刘姝威:这个问题我想应该让公众来分析吧。

  记者:你认为会不了了之吗?

  刘姝威:我不希望不了了之。

  (目前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撤销对刘姝威的名誉诉讼,这起官司何时开庭还是一个未知数。据了解,中国证监会正在对蓝田进行全面调查。相信不久,蓝田真相将大白于天下。)

  -供稿/央视《新闻调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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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1-05-21   
对拟重组方要求越高越好!就是要含金量高的货真价实的资产注入,而不是假借重组名义乱炒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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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1-05-22   
引用
引用第3楼wjh08于2011-05-20 07:49发表的  :
重组已成功七分,南溪请靠边。。。。。   一切都是徒劳。  破产管理人就是法院,就是政府。  无事生非无非是想分到一杯羹。哈哈哈   坚决拒绝南溪的干扰,老三板股民一万个不答应,生态代表了三板股票的出路和方向。


这个观点同意

拍卖程序只能相对公平地解决标的物的卖买,不大可能通过拍卖程序就能验正购买方一定是重组方,一定实力强大。而法院当初接受破产重整立案申请时,往往要求债权债务当事双方已经有了处理协议,重整有了重组方和重组方案,否则不予立案。

因此,矛盾就发生了,谁滴过错?相关法规规章制度不完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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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1-05-24   
瞿兆玉这个吸血鬼,把它揪出来斩首示众,他就是背后最大主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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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11-05-24   
湖北有首民谣这样唱来着,“洪湖水呀,浪呀嘛浪打浪啊,洪湖岸边,是呀嘛是家乡啊。”多美的地方啊,像个天堂,像。都知道天堂一直在缔造神话,诚然不是所谓的成龙、金喜善那个《神话》,因为那个是假的,而的这些神话都是真的,而十年前的洪湖“特产”蓝田股份,这个神话的诞生和终结亦是如此!
2001年10月26日,中央财经大学最有气场的女研究员刘姝威以学者的本份和良知,撰写了《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一文以示报,短短600字,传真至金融时报机密级内部刊物《金融内参》,当天刊登。好和谐的东西啊,怎么看都感觉正义之力量那么的微小,不过就是这600字啊,蓝田股份的神话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作为一个小小的贫民,对于这些深奥的问题俺是不了解的,主要是因为俺对数字不敏感,但是作为一个标准的合格的湖北人,蓝田股份再熟悉不过了。你问我怎么想?我答:我只能说,蓝田股份在十年后的今天已经有39亿的欠款,这些钱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去的?未解之谜啊。我不是刘姝威,亦没有她的学识和胆识,但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于社会还是关注的。
蓝田股份宣告解散以后,湖北人叹气了,洪湖人叹气了,我也叹气了,偌大的一个上市企业被瞬间和谐了,实在不忍啊。不过无论如何,蓝田股份的39亿欠款,真的不和谐啊,那么庞大的企业从入市以来,并没有看见什么业绩,除了股票的突破,还有从1996年上市以来,5年间股本扩张的360%。外行人的确不知道它能有什么样的实力,能够竞争于市场,看来神话也只是一个空壳啊。
现在的蓝田股份已不是当年的蓝田了,没有什么神话,只有洪湖人民依靠着洪湖水浪打浪。如果现在蓝田被重组,是否应该追回39亿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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