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督促证监会,争取早日解决好原两网股的历史遗留问题
------谈谈我们应当如何*****、自救为好
(此帖写给网友1107及网上网下原两网投资人,愿大家早日真正解套赢利。自1995年我赴京起诉证监会、STAQ系统未果,至今巳有17个年头了。回想起来,令我感慨真乃世事沧桑,人或可为魚鳖矣?!1995-2002年我以*****为主,2002-现在我以自救(炒股)为主,我自己通过努力已经基本跳出了苦海。现凭感受记忆我信笔断断续续写点什么,但愿对老两网股友们能有一点益处。有许多资料我封存于柜底,不愿触摸不因为感伤,而因为认为证监会不足以相对视。另外,此帖我不探讨不回帖。)
现时三板,由于原两网股流通转让问题而仓促提前设立推出。随后,部分主板退市股、以及所谓新三板股接踵而至。又随时间推移,三板上只有原流通法人股流通转让的八只原两网股因此将更显轻微,但原两网股的前后生存境况,却的的确确记录了证监会对中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长年缺位失职。
严格意义上讲,当初原两网闭市时,11只原两网股股票被涉及到,受到侵害,它们是,现时三板的01、02、03、05、06、07、09、010、013,以及五星、玉柴。转往三板的原两网9只股票中,03粤传媒后来去了主板,因此,现时三板留有8只原两网股股票。
有关法律资料如下:
一.两个文件:
1.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文件 [证监会办发(2000)29号]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答复STAQ、NET系统股民询问口径的通知?2000年9月1日
2.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文件 [证监会办发(2004)30号] 关于做好原STAQ、NET系统投资者工作的通知 2004年7月16日
二.两个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2005年10月27日
2.《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2号 1993年4月22日
三.新规: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发布 2011年05月13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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