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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进一步督促证监会,争取早日解决好原两网股的历史遗留问题
liu19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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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05-28   

进一步督促证监会,争取早日解决好原两网股的历史遗留问题

管理提醒: 本帖被 1107 执行加亮操作(2011-05-29)
进一步督促证监会,争取早日解决好原两网股的历史遗留问题

                             ------谈谈我们应当如何*****、自救为好



(此帖写给网友1107及网上网下原两网投资人,愿大家早日真正解套赢利。自1995年我赴京起诉证监会、STAQ系统未果,至今巳有17个年头了。回想起来,令我感慨真乃世事沧桑,人或可为魚鳖矣?!1995-2002年我以*****为主,2002-现在我以自救(炒股)为主,我自己通过努力已经基本跳出了苦海。现凭感受记忆我信笔断断续续写点什么,但愿对老两网股友们能有一点益处。有许多资料我封存于柜底,不愿触摸不因为感伤,而因为认为证监会不足以相对视。另外,此帖我不探讨不回帖。)

现时三板,由于原两网股流通转让问题而仓促提前设立推出。随后,部分主板退市股、以及所谓新三板股接踵而至。又随时间推移,三板上只有原流通法人股流通转让的八只原两网股因此将更显轻微,但原两网股的前后生存境况,却的的确确记录了证监会对中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长年缺位失职。

严格意义上讲,当初原两网闭市时,11只原两网股股票被涉及到,受到侵害,它们是,现时三板的01、02、03、05、06、07、09、010、013,以及五星、玉柴。转往三板的原两网9只股票中,03粤传媒后来去了主板,因此,现时三板留有8只原两网股股票。

有关法律资料如下:

一.两个文件:

1.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文件 [证监会办发(2000)29号]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答复STAQ、NET系统股民询问口径的通知?2000年9月1日

2.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文件 [证监会办发(2004)30号]  关于做好原STAQ、NET系统投资者工作的通知 2004年7月16日
 
二.两个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2005年10月27日

2.《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2号 1993年4月22日


三.新规: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发布 2011年05月13日


(未完、待续)
[ 此帖被liu1993在2011-05-28 08:02重新编辑 ]
liu19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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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05-28   
上述新规所指的关于上市公司定义,当然其不在现时的三板之中。

而张云峰所言(恕本人寡闻,竟不知张云峰为何人?)如下:"此外,对于8家“两网股”而言,“转主板市场,连理论上的政策空间也没有预留。”张云峰说"(见<<老三板退市股“躁动”欲复市>>http://38888.uueasy.com/read-htm-tid-72244.html)。似乎张云峰对此新规有误读,虽然老两网不是原主板股票,但参照或张冠李戴的案例,中国证券市场也是有的。

原两网股与主板退市股确是两种不同概念的股票,但它们同在三板,又同想去沪深。新规影响主板退市股,也间接影响原两网股。

其实,从上述新规反映出来的更重要的是,秉承以往监督思路及管理模式,证监会表态中从来只对沪深交易市场负责,一贯如此,直至今日。因此,作为我们想从政策角度咬文嚼字,以使证监会"服理",是没有必要的。

此新规涉及或不涉及原两网问题妥善解决无足轻重,更不必花费精力时间去研读去探讨此新规。因为原两网问题解决方案早已有之,又何必欲出呼之新规呢?
liu19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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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05-29   
网络流行语,神马都是浮云。

至今我们仍在喃喃自语,什么STAQ、NET系统是合法交易场所,什么STAQ、NET系统挂牌股票是上市股票,什么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是上市公司,什么江视察过NET系统,什么政府应拨款补偿损失,等等。

我也补充一两句,如下,

1994年光大标购玉柴,视为中国证券市场标购第一股,问题是,标购豁免权由证监会审批,而光大获得了证监会批准。这是不是证监会监管STAQ系统运作的铁证,抑或是不是证监会插手STAQ系统事务的越权呢?我不得而知。

1995年我起诉光大标购玉柴,关于玉柴是否上市公司,我引用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交易场所解释,得到审案法院认可。这是否也是上市公司证明呢?我又不得而知。

定向募集也好,公众发行也罢,哪怕再你如何引用《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毕竟巳成过去,毕竟证监会巳让8只原两网股股票在三板流通多年。所以,我们必须面对的是,现实的三板代办股份转让问题。

神马都是浮云,也什么都是浮云。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出台,即以此法为依据。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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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05-29   
神马都是浮云
1107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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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1-05-29   
因为两网曾经是上市公司。这是维/权要的理由。

到三板后面特别是关闭期间这些公司出现的问题证见会有主要责任,

不准这些公司增发融资是证见会主动违法。

关闭不给补偿是证见会强迁。

取消两网的做市商和连续交易这不是关闭给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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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0 2011-05-31 正确。支持!补充一点:被剥夺融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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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19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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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1-05-31   
以己之矛 攻己之盾  

自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推出两个文件(即 [证监会办发(2000)29号]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答复STAQ、NET系统股民询问口径的通知,以及[证监会办发(2004)30号]关于做好原STAQ、NET系统投资者工作的通知),证监会解决原两网问题的框架、思路巳明朗化。

那么,让我们因势利导,策略地顺着这条路走下去吧!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又如何呢?关于督促证监会,进一步认真落实、贯彻执行解决原两网股的历史遗留问题文件,再详谈。

先说些题外话。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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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1-05-31   
[证监会办发(2004)30号]已经是偷梁换柱变相走调的GOUPI东东!
xiaocaobeihei
liu19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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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1-06-01   
先说些题外话,两小点。

1.三板两网股退市股股民利害关系相通。
两网股退市股股民同在三板中,"一根籐上两只瓜",都是"天涯沦落人",同舟共济,休戚与共。凡事大家来,不将赴京神秘化神圣化,帮别人就是帮自己。走一个算一个,谁持有的股票早日离开三板去沪深是你的福气!


2.我们是股民,炒股只为赚钱。
我们不是中国证券市场秩序维护人及卫道士。奢谈什么中国证券市场良好投资氛围与秩序啊,却是吴敬琏们最爱。当然,如果证监会的失职侵犯了我们股民合法利益,我们责无旁贷站出来是对的,仅此而巳,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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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0 2011-06-02 正确。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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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19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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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1-06-01   
顺便贴一帖,刚才浏览时读到的。<<岳阳一企业涉用内部武装阻碍规划城管部门执法>>http://news.sohu.com/20110601/n308996430.shtml

其中有网友说:"这老板也太牛了"。这老板就是泰和,09的大股东,他在三板也太牛了吗?!

......"记者看到,一名叫“广西山水”的网民跟帖说:“看了这个帖子,真使人感到不解,保安人员应该是制止违法人员的不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治安力量,怎么却变成了用来对付执法人员、“五创”人员的武装力量了?这老板也太牛了,政府应很好地管一管,如此下去,将使保安发生质的变化,变成旧社会官僚地主的家丁、保安团等武装力量。”

  一名叫“行云与施”的网友则直接发问:这样的装备合法吗?是不是将来这里会成为水泼不进针插不进的独立王国呢?不会成为岳阳的“大邱庄”吧?"

liu19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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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1-06-02   
因闭市被侵害、且留存遗留问题有待解决的10只股,可粗略划分为5类,如下。

1.平移:01自然、 02长白

2.重组:09广建、 013港岳

3.琼股:05国实、 07华凯

4.京股:06中兴、 10鹫峰

5.网外: 五星、  玉柴

bdzwq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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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1-06-02   


去北京找证监会就一句话:给两网股民补偿。
啥也不用说。


liu19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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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1-06-03   
尊重历史 更针对现实 有利则为之

原两网股转板上市,才是现实的终极目的。两所两网并存巳不复存在,即使存在时,交易所与交易场所交易也有别。玉柴、海航、中商、南海、广卅电力不是都从原两网跑掉了。

证监会办公厅两个文件,并没有否定原两网股不能转板上市,但它静止地要求达标则审核,也就是俗称的,你报材料来我则审批,证监会站在俯视角度是错误的。

解铃终须系铃人,原两网仓促关闭是错误的行政行为造成的。我们应该努力去督促证监会积极应对,当时的港岳、泰和不是证监会的引荐点头?万和离国实而去,也是因看不到曙光;长白错过最佳转板时机,也应与证监会不积极扶持有关。

三板目前5只五日股均为原两网股,01.02.05.06.10。说明它们经营活动存在,尤其01大自然多年赢利。督促证监会应该多多为原两网股转板上市出谋划策,也是证监会为早日修正自己错误努力。

冤假错案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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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1-06-03   
三板目前5只五日股均为原两网股,01.02.05.06.10。说明它们经营活动存在,尤其01大自然多年赢利。督促证监会应该多多为原两网股转板上市出谋划策,也是证监会为早日修正自己错误努力。

空前绝后,蒙冤受难的仅存八只两网冤股板块,是股市里最袖珍的板块!受难十三年以来,收益最多最大的准是那些经常做短线做波段的,但最后等出台平反转板补偿政策时,踏空的也准都是那些技术派的高人!因为他们尝过甜头儿!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凡人都不可避免!你是凡人吗?其实回首若干年以来,两网退市,忽左忽右,高抛低吸,买进卖出做波段的都是高手高人,但在小草论坛,你要总是被大家察觉和发现,你可能就做的不够高尚了!小草论坛就像社会上一样,有饱汉也有饿鬼。其实很好分辨,饱汉底气足,饿鬼饿狠狠!看到谁都想咬一口,像疯狗一样!你是饱汉还是饿鬼?(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本帖不作为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任何人据此信息买卖风险自负)
liu19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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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1-06-07   
关于自救,当然主要是炒股,換手、跳动、买卖、做波段、甚至于"卖房"投入。不是每个人都能这样做,但肯定有人这样做,且成功了。

希望原两网投资人适当地把握时机,自我解套,特别是套得不深或投入比例不大的股友。

............................................................

附一位老网友[ericsony 铜牌会员 注册时间: 2007-04-07 在线时间: 1944(时)]跟帖:

<<坚决要求两网公司恢复上市>> 11楼 (见http://38888.uueasy.com/read-htm-tid-72528.html)

三板就是靠一个字“熬”!其他的都是扯瘙!这里玩什么技术,高抛低吸,你要是真有那本事,主板你一定玩的比这里强十倍不止!这里其实就是赌“铁树开花”,啥时候开?这棵树能不能开?从您的寿命期限来看,您等不等得起?把这些问题都想清楚了,剩下的就是执行了,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等待无期,生命有限!赶上这么个cao dan ZF你认不认都那么回事了!

我为长年还坚持在这里的难兄难弟既表示钦佩,也感到悲哀!这两年我在主板把三板的巨幅亏损(80%)快打回来了,还差点,估计今年年底应该能全部挽回!不多说了,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再坚持一下也许前面就是一片天!赚钱有时什么都不靠,就靠超人的意志和信念!

呵呵。祝大家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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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0 2011-06-07 很诚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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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19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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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1-06-10   
一份好材料,即成功了一半!

1.针对证监会两个文件,一定要形成一个材料。

君有所不知,证监会它是一个政府部门,强调红头文件效用,而证监会办公厅两个文件,并没有否定原两网股不能转板上市,就顺势而为,要求它贯彻落实、积极执行证监会两个文件精神,孰促进一步制定并推行扶持政策,争取原两网股早日转板。

01、02、09、013,几乎是只能靠催促证监会解决才会真正解决,所以要催促。

05、07、06、010,这几家公司都在运作,公司本身也不会放弃。

(另:五星巳換股又标价回购,即为申请铺垫,但一般老两网投资人拒绝回购;玉柴几次借壳未成功,至少今年每股分1.25元(含税),无论当年什么价位买入,历年分红基本收回本金。只是原两网人不服,认为不公)。

(据我观察,网友小李或糊涂虫执笔,形成一固定有说服力的材料,长期多形式投递、面交,一定有效果的。)

2.一定与退市上访老人队联合,可以陪她们去(其中有两网代表一人)。或者请她们代为面递,她们的材料也可代她们面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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