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受灾难的广大中川股民
日期:2011-7-16 10:12:16 分享到: 字体: 大 中 小
核心提示:中川背后黑幕随之已渐渐展开!
深受灾难的广大中川股民:
您们好!
2011年2月9日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银行郑州分行担保案案情分析的公告和全体股民书创第一桩这般公告的形式前所未有!中川背后黑幕随之已渐渐展开!
1997年我国有一万八千名投资者用积累下来的钱买了在上海上市的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600852,却不料这个股票因为1997年援非乌干达巨亏!后由分管原四川省李达昌副省长(已判刑7年)徇私舞弊,主导河南骗子公司四通对亏损中川进行虚假重组,又被掏空4亿多人民币,很快退市了!
这不是我们股民的错,股民是无辜的,这也不是企业投资失误和经营造成的。事实的真相,是当时作为重组方上市公司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河南四通电力设备公司的董事长赵国珍(原河南人大代表),在增发圈钱失败情况下黑手伸向上市公司,为了掏空上市公司,在没有任何资产抵押的情况下在短暂时间里勾结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市纬二路支行时万超、信贷员李晓东(潜逃)通过为其一手创办的私营企业——河南葛天集团担保4150万元,为关联企业河南佳和高科担保5000万元,同时葛天电气配件有限公司、四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长葛市恒龙贸易公司、葛天集团等与其关联的私营企业向河南四通恶意借款担保合计近4亿人民币。
后来这些串通一气的私营公司均恶意不归还借款,造成河南四通背上4亿多资金债务。由于中川国际控股97%河南四通,且是所谓担保人,导致中川国际资产被大量查封、拍卖,变相造成国资大量流失、股票退市。为了使骗抢去的4亿巨款不流失,赵再生毒计,通过变更法人并串通冯双喜等人申请四通破产等一系列手法!
经营好端端的四通就在赵国珍突击贷款和外借资金后,且在控股方不知情下会突然宣布破产?而破产清算小组也没有控股方一个人员参加,很显然四通破产程序上就不合法!赵通过四通假破产真转移来保护这骗贷4亿多资金!当时光大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时万超、信贷员李晓东在本案违规贷款外还存在隐瞒和庇护四通旧账转贷。由于时万超、李晓东挪用了客户黄河铝电8000万犯罪行为去垫付四通到期借款(有关证据在四川省公安厅),才使当时进入上市公司所谓的优质资产四通当时没有显露出在资金上有困难的假象!为何长葛法院又在四通不追讨赵国珍私人公司债务情况下竟然会宣告四通破产清算,就是想迫使中川对被骗去的4亿无地追诉!?更是令人深思称奇是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许法民二破字第5号《指定成立清算组函》指定有关人员组成了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该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该清算组组长、副组长竟分别由长葛市市长赵正风、副市长XXX担任,而不是控股方四川省国资方面。
由于是跨省大案,四川省国资委有关单位领导同志很负责,先后都去河南省数十次,其中5次由省公安厅人员参加,因得不到配合无功而返,赵还利用黒社会多次威胁四川有关办案人员,扬言在许昌都搞得定(其说子和婿在长葛公安和纪委任职)。。。。。原河南长葛市委书记赵正风(原清算组长现赵正风为许昌学院副院长)打着保护地方私企利益充当清算组长,又是否存在着不可告人巨大利益!?
长葛法院草率宣布四通破产行为无疑在事实上严重危害国资和一万八千名股民利益!由此给社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这一切都发生在我们共产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制国家,苍天啊!如此胆大妄为抢钱举世无双!简直不可思议!
目前光大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违规借款的另有余款还要中川来承担这真是*****不吐骨头!
2000年6月6日,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公司字[2000]61号《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2条),“上市公司为他人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当比照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投资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权。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权限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第5条)。
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1133次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河南省有关法院难到是睁眼瞎!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公司再次债务纠纷必须由裁定破产的法院来受理!为何原许昌长葛法院不敢受理呢!郑州法院这次却偏偏去受理此案!?主要犯罪分子黑恶势力现河南省葛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佳和高科实际控制人赵国珍公安部一级通缉犯至今还在河南逍遥法外,中川4亿多人民币至今尚未追回。河南省有关政法部门究竟知道吗?
2010年5月18日,英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二)的通知,更为解决中川国际因河南四通担保流失的资金历史遗留问题奠定了法律依据!我们共产人充分相信在不久将来有关部门肯定会为受害国资委、一万八名无辜受害者,追回4亿多流失的中川国资,把犯罪集团绳之以法还一万八名股民清白!让一万八名股民脱离苦海,让国资增值保值!
全中国亿万股民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也是关系到政府,公正和执政能力,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负责态度!都7年了对黑恶势力掠夺国家和股民财富还逍遥法外如何处理问题!目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已明确提出中川复牌! 我们充分相信我们的能够拨乱反正! 创建和谐社会维稳也是中央政府、证监会希望看到的!
2010年7月初中国证监会在中川问题明确答复我们:政府及证券监管机构一直在为维护我国证券的健康稳定而努力,但鉴于目前经济环境的复杂性,许多经济和非经济的因素都在影响中国证券市场的运行,任何经济政策的效果都需要时间,对于中川的问题,我们会积极调查,请您们多一些耐心与理解!谢谢您们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关心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0年7月28日推进完善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工作安排会议上,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证监会将进一步摸清上市公司遗留治理问题底数,逐步制定解决方案,加强与各地区、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上市公司落实整改。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研究上市公司治理的深层次问题,对于一些问题,在深化改革中统筹解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正如温家宝总理说,我国社会政治生活日趋活跃,公民基本权利得到较好的维护,但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社会不公和贪污腐败等问题依然存在。“中国现代化走到今天,先进落后并存,新旧矛盾交织,面临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基本国情,这就是一个真实的中国。”
温总理一直强调公正!公正比阳光灿烂!就是赵国珍他爹是李刚!就是李鬼我们也不怕!我一向实事求是!虽然我们许多人都七旬了!目前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诉公司对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向该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案的一审判决最终结果还在等河南高院审察定夺(2010郑民四初字第64号)!希望热心正义的人们去河南了解案情前因后果不要让河南省高院和郑州法院在误途中越走越远!
2011年2月10号中川400040就案件审理已发出告全体股民书!要求广大股建言献策!我们广大中川股民有正义的四川省国资委支持还有并有一亿股民坚强后盾必定会抗争到底!相信我们的我们社会公正最终必定战胜邪恶!赵国珍犯罪集团团伙必将得到应有法律严惩!而河南省相关法院一系列抛开事实背后的真象去盲目结案所产生严重结果大家也可以想得到!
中川股民*****领导小组
记者调查
利用职务便利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频频发生,致使上市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给我国股市造成恶劣影响,这是一种具体的背信犯罪,而且胆大妄为后患无穷。如何惩治该是有关部门拿出政策的时候了,十年沉沦的中川国际切实体验了这种人为诈骗带来的恶果。有鉴于此,中川目前最棘手的问题是数年前当事的关键人物赵国珍(公安部通缉在逃犯)究竟在哪里?由中川担保套现的资金去向何方?官员是否涉及造假并伙同套现挪用资金?那么,包括银行、地方政府、关联企业在本来就违规的担*****程中又是如何串通涉嫌诈骗的?种种迹象表明只有赵国珍本人才能将这些事情能够说清,赵国珍不归案整个案件是不会没有结束,也是不完整的。而对于中川来说之所以一直在追究这个案子不放,历尽千辛万苦,万般周折,甚至反复与河南方面交涉谈判,这其实是在履行一个国企的义务,彰显一份良知和道义,也是在努力创建和谐,稳定一方,以高度的责任与使命给股民一个交待。
媒体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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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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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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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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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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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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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
about:blank元气恢复逐渐走出困境 中川国际复牌一波三折 _中国经济网
记者揭开中川幕后故事 副董事长岂能一走了之
(2002-12-9 10:00:24)
中川国际(600852)近期一则公告让人惊讶不已,公司原董事、副董事长、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控股97%)原董事长赵国珍,未通过董事会,违规担保7200万元,以公司资产对外抵押3000万元,另有赵国珍任法人的其他企业借款及占用公司资金2.27亿元。目前,赵已去职。
公司原副董事长赵国珍私下对外担保、违规抵押以及对外借款等合计达3亿多元,已超过公司三季末净资产2.59亿元,且有的担保已逾期,对全体股东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公司董事会居然到现在才发现,而且问题暴露出来后任其去职,一走了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1999年4月,由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通富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从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中川国际51.12%股权,成为绝对控股股东。重组后的中川国际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出资近1.66亿元收购深圳市通富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97%股权,二是设立深圳市中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占90%股权。但是,挂着高科技头衔的中川科技迄今颗粒无收,主营电力设备的河南四通每年贡献的利润,却占到公司利润的大半,而现年62岁的赵国珍正是河南四通的法人代表。此外,赵还是长葛市高压电瓷电器(持有通富达25.73%股权)的总经理、河南葛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南葛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等。
现在我们才知道,赵国珍通过河南四通,为葛天集团担保4150万元,为河南佳和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并且长葛市葛天电气配件有限公司、四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长葛市恒龙贸易公司、葛天集团等企业,还向河南四通借款2亿多元。事发后,中川国际董事会匆匆忙忙让赵国珍去职,然后又以赵此举未经过董事会,以及葛天集团等企业的“资产及盈利的确切情况我公司尚未掌握”等为借口,往赵身上一推了之。然而,事情果真如此吗?
中川国际3亿多元资产或违规担保、或被抵押、或被他人占用,是否真是赵一个人的事?公司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底,中川国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加预付账款共4.38亿元,其中关联欠款2.3亿元,绝大部分是长葛市企业。如四通精细化工欠款8563万元,那是2000年底,公司决定由河南四通出面,以8400万元的价格,收购四通精细化工40%股权。资料显示,四通精细化工于1998年11月设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截至2000年6月底净资产450万元,说明绝大部分资本金已被花光,且还处在建设期,就是这样一家企业,评估值竟达2.1亿元,收购40%股权竟要花上8400万元!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决定终止收购,但8400万元已经到了四通精细化工账上,这就是迄今四通精细化工欠款8500余万元的由来。加上赵国珍借出去的7478万元,小小的四通精细化工已占用中川国际1.6亿元。
截至9月底,上述三项应收款又从6月底的4.38亿元增至5.4亿元,短短三个月又增加了1亿多元,这1亿多资金又是怎么出去的?被谁占用?三季报均未披露。相比之下,赵“私账”上的3个多亿,比起公司“公账”上的5个多亿,还是小头呢。这些,又是谁的责任?
中川国际重组以来,河南四通一直是公司的创利大户。如2000年,公司利润4358万元,河南四通利润4836万元;2001年,公司毛利6980万元,河南四通毛利3820万元。但今年上半年,也许是在查赵国珍的问题了,河南四通的业绩不再单独列示,公司营收和利润也均下降一半;三季报出来,净利润更降至74万元,每股收益不到5厘钱。人们不能不怀疑,前两年河南四通的“高效益”是否有包装之嫌?而这显然不是赵一个人就能做得了手脚的。
《公司法》明确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从事同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业,可赵国珍身为中川国际副董事长兼主要控股企业河南四通的法人代表,却在上述提到的多家企业任法人,而其掌控的企业,经营范围均是各种电力电器设备。这种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却长期放之任之,以致造成一个副董事长就可以私下处置3亿多资产的严重后果。所有这一切,难道仅仅是赵国珍一个人的责任吗?(贺宛男/证券市场周刊2002年12月9日)
掏空中川国际资产 董事长上演金蝉脱壳 (2003-3-10 10:27:08)
继中川国际(600852)副董事长赵国珍于去年9月突然辞职之后,今年2月21日,董事长丛钢辞职。
赵国珍去职的原因是因为赵私下对外担保、违规抵押以及对外借款合计超过3亿元。对于丛钢的辞职,中川国际的董秘陈璞的解释是,这是一次正常的工作调动。
果真如此吗?1999年对中川国际实施重组的关键角色是丛钢和赵国珍,“赵国珍的违规贷款和巨额违规对外借款难道只能由赵一人负责?”距离公司2002年预亏公告发出几天后,丛钢即宣布离职,这无法不让人心底生疑。
四通,一个招牌
直至今日,四川很多业内人士依然对中川国际1999年的重组历历在目。一方面当年的中川国际是谁也不要;另一方面买家是“四通集团”。
但是人们很快发现,四通集团只在重组中川国际的控股公司深圳通富达中占有极少的一部分股权。但四通的董事长沈国钧任中川国际的董事长,而重组的“操刀者”丛钢,却任中川国际的副董事长,这一人事安排大有深意。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通富达公司由全部以丛钢为总经理的深圳四通投资公司、汇富通公司、凯臣投资公司三家合资成立。其中深圳四通投资公司由四通集团和汇龙科技公司注册成立,深圳四通投资公司又与“汇龙建业”公司、福建富闽公司注册了汇富通公司,而后,丛钢将自己注册的“赛臣投资”公司又与广东中科健公司分别出资500万元注册了一家凯臣投资公司。
而真正由丛钢出资注册的仅赛臣投资,丛钢也仅仅出资500万元。在四川和深圳,业内人士也不知道谁是丛钢。
从1999年到2002年5月7日,丛钢出任董事长为止,公司一直是四通的董事长——沈国钧任董事长,这更加深了人们对四通集团重组中川国际的印象。但当地媒体的一位记者说:“我们参加过他们许多次的股东大会,从来没见过沈国钧的身影。”而公司的一位高层则告诉记者:“其实,沈国钧只是挂了个名而已。四通集团和中川国际的股权关系隔了好几层,而且其在中川国际中的股权更是少之又少。”
这就意味着在沈国钧就任董事长时期,丛钢一直隐藏在沈国钧的身影之后以副董事长的角色对中川国际发号施令。
如意算盘
2001年8月2日,中川国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发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预案,但是时逢中国证监会提高增发的门槛,中川国际也成了这次提高门槛后第一只被叫停的股票。2002年5月,中川国际增发宣告流产。
中川国际增发计划募集用途之一的项目,是增资河南四通电力设备股份公司。中川国际本打算增资18036万元,用于建设新的项目。
而河南四通,正是中川国际原副董事长赵国珍的企业。这不得不提到丛钢和赵国珍的关系。实际上丛钢在深圳经过一系列的合资注册,最终的通富达仍然没有实力重组中川国际。这时恰好需要资金的赵国珍听从了丛钢的建议,重组中川国际,实现借壳上市。赵国珍的主要资产葛天集团和佳和高科是地地道道的乡镇企业,赵本人对资本市场的运作也不甚了解,自然对丛钢言听计从,更何况此时丛钢的头上已经罩上了四通集团的光环呢。
在实现了对河南四通的无偿吸收后,深圳通富达达到了收购中川国际的目的。1998年11月2日,深圳通富达与四川国资管理公司在一天内签下三个协议:深圳通富达公司支付14112万元购买四川国资公司持有的中川国际5600万股国家股(51%),四川省国资公司在中川国际的持股比例由65.7%减为14%;四川国资公司用这14112五万元购买中川国际等额面资产(即所谓的中川国际的不良资产);中川国际支付16595万元购买通富达的全资子公司——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97%的股份。
通过这三个协议,丛钢完成了以零成本收购中川国际,并且把河南四通的优质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丛钢的如意算盘是,重组后,中川国际盘子较小,通过河南四通的优质资产,扭亏为盈后,迅速达到增发的要求,通过增发来满足赵国珍对资金的苛求,同时河南四通电力在获得资金后能够在市场上做大做强。一个理想的完美结局。
赵国珍之乱
增发的失败引发了赵国珍的不满,赵国珍终于发觉,丛钢在整个重组的过程中,利用的就是河南四通电力的优质资产和四通集团的旗号。
偷鸡不成蚀把米。赵国珍开始谋划自己的退路,于是就发生了中川国际后来公告的赵国珍违规担保事件。赵国珍主要的违规担保事件包括以河南四通电力设备公司名义,为河南葛天集团和河南佳和高科公司共计715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此外,河南葛天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通过购销业务往来及借款的方式,占用河南四通电力设备公司资金共计2.265亿元。赵国珍还在未履行正常程序的情况下,以河南四通电力设备公司的土地为该公司3000万元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抵押。
一位对中川国际知之颇深的投资公司总经理向记者表示,赵国珍大大小小的担保近10余次,总金额超过3亿元,在河南四通电力等相关的公司里都有丛钢派出的董事,身为董事长的丛钢怎么可能不知道?此时,丛钢也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位投资公司的总经理还分析认为,更大的可能是,在面对赵国珍越来越急的催促资金的要求下,丛钢一方面在进行增发的工作,而另一方面丛钢也开始和赵国珍研究脱身之法,很难说在违规担保的幕后,赵国珍和丛钢还有没有另外一份协议。
实际上可以肯定的是,在增发失败和赵国珍对资金需求的双重压力下,丛钢已经感觉到对中川国际的重组之路快要走到尽头了。事实证明,在中川国际总共4.2亿元的对外担保中,除了赵国珍的3亿左右,其余1亿元左右的对外担保大多都是丛钢的公司。
掏空中川国际
随后的情况是,中川国际的资产在不断遭到抛售,2000年4月11日,中川国际把享有广州泰康城权益的部分即1.4亿港币作价1.02亿港元“卖给了”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GITL——那正是丛钢注册的公司。同时把中川国际北海房地产开发公司100%股权、坦桑尼亚基汉斯项目全部权益转让给四通投资公司,作价5674万元。一年以后,2001年3月,中川国际和四通投资签署补充协议,将大部分余款“延期支付”。
截止2002年6月底,中川国际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加预付帐款共4.38亿元,其中关联欠款2.3亿元,绝大部分是长葛市企业。而以丛钢为法人代表的四通精细化工欠款即达8563万元,加上赵国珍借出去的7478万元,小小的四通精细化工已占用中川国际1.6亿元。
而这7478万元丛钢是这样偿还给上市公司的:河南四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其2002年9月30日的7553万元帐面价值资产偿还所欠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7548万元的债务。公告显示这些资产未经审计。
记者就这未经审计的资产的价值大小向公司问询时,公司的一位高层这样说:“能抓住一点是一点,有总比没有好。”
2002年7月5日,深圳市通富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川国际法人股8400万股(占中川国际总股本的51.12%)全部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为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向该行借款提供质押。中川国际在2月18日发布了2002年度的预亏公告,这几乎又把中川国际拉回到了1999年重组以前的困境。
不同的是,这一次中川国际背上了4.2亿元的对外担保。(冉学东 岳战野/经济观察报) ST中川跌破面值后上演反击 七年重组梦不堪回首
2005-02-2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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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抚平7年前重组留下的致命伤将关系到公司命运,四川国资委的重新掌控似乎被看好
南方网讯 在2月4日一度成仙的*ST中川(600852),在节后3个交易日中连连上涨。2月18日,在大盘大幅下跌的情况下,该股竟然逆市涨停,让此前一直看淡该股的投资者甚感诧异。这只长期下跌的熊股是否极泰来还是临死前的挣扎?这不得不从这家公司7年前的重组开始说起。
7年重组南柯梦
*ST中川1994年上市之初的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工程项目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又因拥有较深的政府扶持背景曾被市场广泛看好,股价一度达到20元以上。但上市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没有取得长足进步,在1996年公司承建的乌干达欧文电站被业主终止而导致巨额损失,随后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寻求对外重组在1998年已经成为必然的选择。
但是此次重组并未能拯救这家濒临困境的公司,相反却让公司越陷越深。据了解,当时对*ST中川的“壳资源”感兴趣的公司颇多,但是,最后入主的却是几乎无人知晓的深圳通富达实业有限公司。接下来的1998年11月,*ST中川的离奇重组拉开了实质性的帷幕,三份貌似公正的协议得以签定。
第一份是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投)将所持有的占*ST中川总股本51.12%的5600万股国有股以14112万元转让给深圳通富达,第二份是*ST中川将账面价值合计14112万元的包括饭店、设备等资产转让给四川国投,而第三份则是深圳通富达将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四通电力设备公司97%的股权以1.66亿元的价格转让给*ST中川。
三份协议的签订意味着深圳通富达在没有付出一分钱现金的情况下顺利取得了*ST中川的绝对控股地位。但事后四川证监局的调查表明,河南四通电力设备公司97%的股权虚增价值达8000万元。也就是说,中川国际(资讯 行情 论坛)的投资者在重组之初就丧失了8000万的资产,这对于一家规模中等的公司并非一笔小数目,更重要的是重组方的重组动机已经明朗。
不仅如此,深圳通富达的如意算盘还希望通过增发圈钱。2001年8月,公司曾提出一份6000万股的增发计划,但由于股票发行政策的调整及部分拟增发投资项目市场环境因素的变化,最终导致增发方案叫停。但是这并没有阻止重组方的圈钱计划,相反采用了更为直接的方式。
2001年8月,中川国际的副董事长、河南四通电力设备董事长赵国珍通过河南四通电力设备为其一手创办的河南葛天集团担保4150万元,为河南佳和高科担保5000万元。同时,葛天电气配件有限公司、四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长葛市恒龙贸易公司、葛天集团等企业还向河南四通借款2亿多元,由于中川国际已经控股河南四通97%股权,河南四通因此流失的3亿元,账自然挂在中川国际名下。
尽管公司董事会一再强调这只是赵国珍的个人行为,董事会并不知情,但这显然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事后的调查表明,赵国珍实际是这次重组的实际操控者,时任董事长、同时是深圳通富达董事长的丛钢与之过从甚密。这从后来发生的连锁辞职中可以窥见端倪。
2002年9月,时任中川国际副董事长的赵国珍突然辞职;2003年2月,时任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辞职。但中川国际的问题并没有完结,2003年11月,中川国际又一董事长安国胜因涉嫌1998年与其他公司的经济案件,已被采取司法限制措施。
2004年8月4日,由于在重组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中国证监会对深圳通富达公司以及*ST中川两届董事会中的相关责任董事进行了包括罚款在内的行政处罚。
惨痛损失谁收残局
实际上,由于大股东深圳通富达的股权已经被司法冻结,*ST中川的残局只能由当初的大股东、目前的二股东四川国资来收拾。市场不明白的是,当初四川国资为何要睁眼跳岩,同时在中川国际数年的沉沦中沉默,这样的谜底在年初终于露出端倪。
有媒体报道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涉嫌挪用专款被逮捕,牵涉其中的一个重点就是*ST中川(600852),而其中所谓挪用的专款主要是1997年财政部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给*ST中川5年期1000万美元的专项贷款。
据悉,李达昌在担任四川省副省长期间,曾主持四川省“对非工作”。有消息称,李达昌的被捕与原四川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局长郑安卡有关。而就是这个郑安卡,1999年11月在担任中川国际总经理期间曾参与中川国际赔偿乌干达欧文电站损失的谈判。
由此看来,当初的*ST中川的混乱与李达昌的调控不无关系,公司多年的混乱与此高层的关系究竟有多深也有待进一步的调查。*ST中川董事会秘书陈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消息中所涉及的事实发生在1997年,而1999年公司已完成资产重组,对当时发生的事情并不清楚。
太极推手可谓高超,但四川国资方面对某些情况应该是有所知悉的,并提前采取了行动。2004年6月,代表四川国资的5名董事已经进入董事会并且主控了公司的经营。据知情者称,此时李达昌的问题已经基本定性,四川国资方面已经可以不再考虑这一高层因素。
但是由于公司业务匮乏,加之屡屡败诉,公司的经营状况没有起色。2005年1月26日*ST中川公告称,公司2002年、2003年已经连续两年亏损,公司已在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04年度将继续亏损。因此,公司股票将自200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连续停牌,上证所将在10日内作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称,如果2005年半年度报告仍然亏损,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因此连续跌停,在2月4日最低价达0.99元,成为主板市场少见的仙股之一。但就在市场的一片看淡声中,*ST中川却来了个绝地反击,节后三天更是连续上涨。难道是公司基本面发生了什么根本变化?
但公司方面表示,公司的经营状况只能算是正常,没有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市场人士则表示,由于四川国资重新掌控公司,李达昌问题引发的障碍已经基本消除,不排除公司重组出现新的变化的可能,但更大的可能是一种超跌反弹,投资者还是以观望为宜。
记者感言:投资者的创伤由谁抚
●官建益
在中川国际上市10年后,这家公司的股票一度跌破了面值。对于曾经高达20元以上的股价,目前的反弹是微不足道的。用这一点反弹根本无法弥补投资者的损失,更何况如果是反弹,将会有更低的价格等着投资者。
在中川国际的沉沦中,我们此前看到的是来自于外部贪婪者的掠夺,但是在李达昌事件暴露后,我们终于看到隐藏在中川国际背后的另一条黑线。当初不解的许多疑问现在似乎已经有了一些答案。
但是我们获得答案的代价已经太大,在10年的漫长岁月中,投资者在该股身上的损失岂是行政处罚所能解决的。惟一的希望是在排除一些阴影后,对此事件负有责任的有关方面能真正伸出援手,让深陷其中的投资者能够逐步脱离苦海。但是,这样的愿望能够实现吗? (编辑:方方)
【来源:法制日报】
上亿国资是怎么套走的
本网独家披露原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诈骗案内幕
虚假出资成立空壳公司
购买中川国际股份并实际控制公司
以剥离不良资产为由侵占公司财产
一边转款一边剥离公司股份
纵深
胡强 法制网记者 张晓东
轰动全国的原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等人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以及挪用资金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丛钢无期徒刑,同案被告安国胜、漆零春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年。丛钢等人究竟是怎样空手套白狼一步步诓骗国家和公司上亿元财物的?6月15日,主办此案的权威人士向记者讲述了丛钢等人制造这起惊天大骗局的内幕。
虚假出资骗购中川国际资产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中川国际案”相当复杂,光有关此案的卷宗就有六大手提箱,纵观丛钢等人的犯罪伎俩,主要靠“三个虚假”,即虚假出资设立公司、虚假增资注册、虚假评估资产。
据介绍,中川国际是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省级综合性外经企业,主要业务涉足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劳务合作等领域,并于1994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1996年,中川国际承建的投资上千万美元、历时长达4年的乌干达欧文电站被业主中止雇用,此事件成为该公司由盛而衰的“滑铁卢”。
1998年,中川国际为了调整资产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和盈利能力,准备通过出让公司股份、引入优良资产的方式进行重组。当年4月,丛钢获知这一消息后,产生了通过虚构公司资产,以进行资产重组为名实际控制并非法占有中川国际公司财产的想法。
为使这一想法得以实现,丛钢等人四处活动,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的中川国际总经理郑安卡(因贪污受贿已被判刑),然后经郑牵线认识并得到了时任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的支持。有了领导的推荐,丛钢等人隐瞒其既无购买资金又无实际经营资产的事实真相,并以虚假出资成立的空壳公司———四通投资公司的名义多次找到四川省的有关职能部门和中川国际负责人,谎称其公司实力雄厚、资产优良,愿意同中川国际进行资产重组,并逐步骗取了对方的信任。
在与四川省有关职能部门、中川国际初步达成重组意向后,丛钢等人又动起了“歪脑筋”———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使对方相信四通投资公司具有法定的对外投资实力以及将要用于置换的公司的资产额不低于将要转让的股份价值。
“他们所谓的资本运作全都是虚的。”办案人员说,为进一步隐瞒真相,做好收购中川国际前的准备,丛钢等人经共谋后,以自己控制的两家深圳公司采用虚假出资方式,于1998年5月注册空壳公司深圳四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中川国际的主体。随即,又两次对该公司进行了虚假增资注册,于同年10月29日将其注册资本虚增到1亿元,并更名为深圳市通富达实业有限公司。
1998年6月至10月期间,丛钢等人又与原河南葛天集团董事长赵国珍(在逃)采取虚假出资设立公司、虚假增资扩充资本金、虚假评估提供虚假价值证明文件的方法,先后将由四通投资公司与河南葛天集团下属四家企业共同通过虚假出资方式成立的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四通电力公司)的净资产虚构为17109余万元,将同样通过虚假出资方式成立的深圳市四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在更名为深圳市通富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通富达公司)后将其净资产虚构为35310余万元。
这一系列的“资本运作”完成后,丛钢等人又利用四川省有关职能部门、中川国际公司的信任和急于完成重组工作的心理,以四通投资公司如要控股上市公司将受有关政策限制为由,于1998年11月2日以深圳通富达公司的名义与其签订了股份收购和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四川有关职能部门将其持有的5600万中川国际公司国家股以141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通富达公司,并购买中川国际公司等额的账面资产,中川国际公司以16595.15万元的价格向深圳通富达公司购买河南四通电力公司97%的股份。上述协议经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后,丛钢等人以虚假出资的深圳通富达公司的名义将5600万中川国际国家股和2483.15万元人民币收购差价占为己有,并以持股51.12%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精妙”挪用鲸吞上亿国有资产
在非法入主控制中川国际后,丛钢等人又是怎样骗得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将中川国际10200万元港币的资产占为己有的?办案人员指出,正是丛钢等人利用公司为实现企业连续三年盈利超过10%的目标而急于剥离不良资产的心理,才使董事会忽略了对购买方全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两个关键问题的甄别:一是购买方全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谁控制,二是全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无购买实力。
据介绍,2000年3月,丛钢、安国胜、漆零春在分别担任中川国际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的职务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讨论之机,以剥离不良资产为由,共同隐瞒事实真相,提议将中川国际公司持有的香港汇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康公司)50%股份和香港冠瑞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权益以10200万元港币的价格转让给实际由丛钢控制的全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ITL公司),并获取了董事会的同意。
随后,丛钢等人于2000年6月至2001年6月期间,分别利用具体执行董事会决议、经手、划拨资金的职务便利,再次隐瞒虚假付款的真相,在根本没有购买资金的情况下,使用四通投资等公司从银行获取的贷款,先是以GITL公司的名义向中川国际公司支付了上述转让款,紧接着又在当天采取虚构事实、制作虚假“长期投资”、“应收款”账目的手段,将上述全部款项转回四通投资等公司归还了贷款,从而顺利地以GITL公司的名义将价值10200万港币的财产占为己有。
2003年初,丛钢以时任中川国际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利用代表本公司帮助四川外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经公司)清偿该公司对“汇康公司”享有的债权之机,在向对方提出偿还4329万元人民币债务和回购在此之前已为其非法占有的价值10200万港币财产中的“汇康公司”50%股份的要求后,将“汇康公司”以“广州泰康城广场”155套房屋、200万元港币、广州泰康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资产作为对价支付的上述债权和回购款,先后采取房屋产权过户、变更公司股东等手段据为己有,从而将其经手、保管的应当交付给“外经公司”的4329万元人民币财产非法占有。
办案人员还向记者介绍了丛钢等人在挪用公司资金方面“精妙”之处———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为由,一边转款到账户一边剥离账户所在公司的股份,最终供其使用。
2001年12月至2003年6月,丛钢等人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的情况下,为掩人耳目,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为由,共同数次将1865万美元先后转至原系中川国际公司控股的香港盈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锋公司)的账户上,企图造成资金未被挪用的假象。但在转款同时,丛钢等人利用其实际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决定、经手资金调度、划拨的职务便利将中川国际公司所持有的盈锋公司股份和其所持有的之后控股盈锋公司的深圳市中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川科技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至此,上述资金被挪用后,由丛钢等人通过实际控制的盈锋公司所使用。
随后,丛钢等人又将上述资金转入其利用“盈锋公司”的名义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广东省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开设的“离岸账户”上,并以此为仍然由丛钢等人实际控制的四通投资公司、中川科技公司、深圳通富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办理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并造成1350万美元的损失。
据了解,在共谋合同诈骗以取得中川国际的控制权和财产期间,丛钢等人还于1998年5月采用合同诈骗手段,非法占有四川省粮油公司货款2300余万元。这笔被诈骗的货款,因为四川省警方及时介入侦查,并于当年11月17日对丛钢等三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才得以大部分追回。
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丛钢等人找到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的女儿李某、学生贾某,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在其女儿和学生的撺掇下,李达昌无视国家专款专用有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向财政部作出不动用该款的承诺,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万美元,致使近385万美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据悉,今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7年。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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